反贪办案经验

反贪办案经验篇一

查账是反贪办案中发现犯罪、证实犯罪和扩大战果的重要手段。随着职务犯罪的隐蔽化、智能化、多样化,常规的查账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办案要求,这里我结合自己的办案实践,浅谈以下几种反贪查账技巧:

一、收入不入账、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账技巧

在一些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单位,通常是开票、收款、保管同属于一人。这些人作案时有的是通过开发票,变相提高单价,从中吃回扣或多报销费用后占为己有,有的是内外勾结一票两开进行贪污,有的是收款后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记账,情况比较复杂。针对这种作案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应将所有已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的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发票和收据的正联以及入账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账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二是对收款人员和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互核对,挤出差额,追去向三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四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他资料相核对五是账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判断

二、虚报冒领费用开支的查账技巧

这类案件的作案手段主要是伪造、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发票和费用单据,主要有:虚报冒领职工旅差费、临时工工资以及长期支取已死亡职工的退休金等。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要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要注意审查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三是带着从账目中审查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四是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

三、对开假单据报销的查账技巧

这种作案手段大都是直接经管财务的人员,他们在作案时以开假单据的形式,一种是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另一种是使用未经有关部门允许而印制的非法票据或者打白条。对使用这种作案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查法:一是组织查账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的来源,重点应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着重查对发票的出处与购货渠道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票本身反映的内容与购货的渠道是否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发票的首尾内容是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通过审查,从中发现疑点,进行追查;二是发票与入库的实物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实物入库;三是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以证实是否伪造。

反贪办案经验篇二

2011年,某院反贪局在省院和市院党组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反贪侦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关注民生民力、服务发展大局为出发点,以社会关注、群众反响较大的行业领域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严格办案纪律,强化办案质量与办案数量的统一、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通过精心组织、周密谋划,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面较大的贪贿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反贪工作深入开展,为维护某市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反贪污贿赂工作基本情况

2011年,全市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件人,超额完成了省院年初预定的办案基数。侦查终结、移送起诉件人;提起公诉案件件人,其中大案件人,大案率达,比去年提高了百分点。有1件基层院今年所立案件因案情重大复杂或取证困难年内不能侦结,需结转明年提起公诉;有罪判决案件件人,全年无一起撤案、不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二、工作的措施及主要特点

(一)、明确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

根据高检院和省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2010年开始全市反贪部门把反贪办案工作重点确定在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上,并按照省院《某省检察机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全市反贪部门延续去年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良好态势,乘胜追击,全市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4件32人。其中,市院反贪局查办的某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刘某某等4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单位检测费的窝案在我市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得到了市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同时对贪腐分子也起到了震慑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检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通知精神,我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迅速行动,专门召开了规范文明安全执法,加强办案安全动员大会,会上局长向全局干警传达了湖北省巴东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要求全局干警要以此事件为戒,严格贯彻落实办案工作各项制度。要从过去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中认真总结教训,强化办案安全意识,健全完善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工作中要加强与警务部门的配合,认真抓好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看审分离等制度的严格落实,强化安全防范检查,坚决杜绝涉案人员重大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严格执行传唤、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工作区进行,按规定对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办案中严格执行看审分离等相关制度,务必做到文明、规范执法,保障人权。

(三)、强化自身建设,炼就过硬本领

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主题,我们一直常抓不懈。我们坚持开展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要求干警树立公仆意识,时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正执法,依法办案,捍卫法律尊严。在对干警业务素质提高上舍得花时间,在培训内容上,既有政治法律等基础知识,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特别是突出本职业务内容,着重培训突破案件、取证、初查、讯问和审讯的能力。两个证据规定出台后,也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除了组织全市反贪干警观看高检院陈连福局长关于两个证据规定的讲座,还组织了全市反贪干警座谈活动,这次活动有效促进了干警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两个证据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于有效防止和避免在反贪侦查环节出现非法证据等问题,促进依法规范取证,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意义重大,也有效的推动了反贪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

(四)加快两化建设,实现侦查工作创新发展。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是推动科技强侦战略、实现侦查方式革命,增强侦查能力的重要措施和途径。我市的情况是每年办理40余起案件,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从未发生过错案,但是我们在工作中,受条件所限,很少使用信息技术,能取得这样的成绩靠的是我们坚持了正确的侦查思路和干警忘我的拼搏精神。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呈现出形式的多元化、利用科技手段作案的普及化、反侦查的信息化等特点,特别是我们在职务犯罪管理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对职务犯罪发案规律预见性不强,对犯罪缺乏正确的分析判断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侦查工作的科学发展。因此,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引入信息技术和现代化装备,已是大势所趋。今后的工作中,将引导全市反贪部门加强对信息技术方面知识的学习,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两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侦查变革做好充分准备。

(五)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营造全市大反贪侦查格局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反贪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办案干警办大案、办铁案,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侦查指挥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涉案区域办案工作的侦查指挥协调和办案力量的有效整合,实行跨区域联动办案,灵活运用提办、领办、交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上级院的组织指挥和带头办案作用。切实增强排除干扰阻力、快速突破案件的整体能力,有力的推动了办案工作深入开展。在办区某镇某村村主任张某某案件时,市院将涉嫌贪污案件线索指定管辖给某院反贪局办理,不仅解决了小院线索匮乏的问题,也有利于减少案件办理的阻力。逊克院反贪局不负众望,通过领导与干警的齐心协力,排除了案件的干扰和阻力,成功侦破了这起160余万元的贪污大案,树立起了小院办大案、多办案、办铁案的新风貌。

(六)注重运用检察建议,打防并举

我们始终按照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要求来开展反贪工作,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和办案实践经验,摸索经济案件的发案规律,深刻分析当前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和规律,在办案中强化检察建议的作用,针对发案单位在生产、经营、人事、财务、安全防范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其建章立制,加强防范,堵塞漏洞,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建立起回访检查、催办、反馈备案归档制度,力争使检察建议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件线索匮乏。市经济不发达,职务犯罪案源一向缺乏,同比其他分市院,的案件基数偏高。一些易发案部门近几年已经查过多遍,乡村案件的主体和客体的界定有一定难度,另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查办贪贿犯罪的认知不够,接到的举报线索有限。二是大案比例偏低。虽然今年的大案比例达到了,与我市的经济环境相比应该是较高的比例,但与其他分市院相比差距仍然较大。问题的出现,与地域经济发展滞后有一定关系,也与案件上手后急功近利,见好就收,深挖和追究意识不强有一定关系。三是办案人员不足。有的院由于人员不足,导致办案人力不够,使案件有时无法及时办理,影响办案效率,对完成工作任务产生一定影响。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2、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城建、税务、国企、国土、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侦查。

3、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按照《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范要求,加强流程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执行到位。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文明执法。

4、加强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反贪干警的业务素质、侦查技能和侦查水平,以适应新的形势对反贪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