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局长2020年述职述廉述效报告
一、强化政治理论识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坚持把学习作为提升自己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等方面共同发力。一是坚持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党组及公安局党委组织的各类集体学习,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及《习近平治国理政》读本,积极在公安局党委和党建联系点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精神,始终用党的理论知识充实提升自己。二是坚持业务知识提升。主动学习司法、公安、信访、林业等行业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通过学习本人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在驾驭全局、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等方面,以及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不断得到提升。三是坚持党纪党规学习。认真学习中省市县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和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章》《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知识,通过坚持学习,本人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不断升华。四是坚持法律知识学习。结合分管的工作,深入学习新《警察法》《刑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条例规定,认真研读新出台的《民法典》等,深刻理解和掌握法律精髓,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做到依法行政,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建设。
二、认真履职敢于担当,持续抓好主业和打造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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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工作环境。
始终严守纪律底线,廉洁自律,严格要求,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一是严守工作纪律。本人能严格自律,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没有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情况,也没有涉猎工程建设等现象。在经费开支上力求节约,公开透明,做到为警清正,公道正派,公正执法。2020年公安机关实现了零违纪,工作期间亲属及身边人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二是严守廉政纪律。从严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党章》和《廉政准则》办事,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七条禁令等廉政规定,自觉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严格民主集中制。始终牢记四种意识,能够自觉维护县政府班子和公安局班子团结,对重大决策、组织人事等方面,能坚持将民主集中制研究解决,不搞一把手、一言堂、拍脑袋等违反规避民主集中制的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本人能遵守政治规矩,严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较好的完成县政府及公安局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上任劳任怨,亲力亲为,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恶性社会事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今后,将继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做好人民的公平,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商南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