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警务公开经验材料
推行警务公开是从源头上预防公安违法违纪产生,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监督一种措施,是向人民群众公开公安机关各单位所属工作权限及工作责任,应该履行的义务等。近年来,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警务公开,建设务实高效的公安队伍,促进各项工作开展为目的,主要做法是:
一、多方面抓好规范,依法实施警务公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警务公开内容及职责、义务。在警务公开前,局党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副职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警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开展这项工作。小组对公开内容、范围以及实施办法进行认真研究,本着与岗位职责相对应的原则,确定警务公开具体标准,完成时限和保证措施,确保各警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警务公开纳入公安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中,与转变公安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廉政建设、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相结合,从而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为使广大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安职责及权限的规定,制定了我局警务公开,规范了我公安机关工作具体内容,运作方式和工作纪律要求。使我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建设在哪里,警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各所、科、室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抓好警务公开中的具体任务的落实,做好人民的公仆。
二、多层面的构建平台,全面推行警务公开
一是规范内容,公安工作业务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所以,在警务公开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及要求公开内容,具体内容有:
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范围;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解释的权限;群众报警求助和“110”向社会的承诺;对旅馆、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为、民爆物品购买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等程序;公民因出境申请须知;建设工程消防审核程序;信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主体、联系方式、工作程序和处理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标准和收费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其他应对社会公众以及管理、服务公开的警务信息。
三、多角度进行督查,确保警务公开取得实效。
我局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同时,从多方面加强警务公开落往实处的监督检查:一是对警务公开及运行过程实施全过程督导,按照“谋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过程监控,把“该说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效,有效的要鉴证,无效的要追究”的现代管理理念,引入到警务公开日常管理中。二是通过听、看、查、评以及定期督查、季度抽查、半年考评及等级化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将警务公开内容列入年度业绩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以此确保警公开各项任务落在实处。
当然,我局警务公开涵盖我局的一切行政执法内容。警务公开后,通过调查,发现我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我们公安内部存在的问题。我公安干警绝大部分人在行政执法中,能够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法行为规范,程序适当。但也有极少数人在行政执法中不尽人意,与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执法水平还不高,不学法、不懂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没完全解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执法观念淡薄,保一方面服务观念淡,少数人认为“管理就是审批、执法就是处罚”,服务意识不强,执法态度生硬,使得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另一方面程序观念淡,少数民警执法方法简单粗暴,随心所欲,不按法定的程序办事,在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中违反告知制度、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和案件会审制度等法定程序制度,强调自己的管理职权,漠视管理人的权利。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在实施具体行政处罚时,要认真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一是对于情节轻微又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原则上不予处罚,要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自觉改正。二是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说明应当处罚的依据和道理。杜绝野蛮执法、精暴执法,努力树立文明执法形象。三是要把查处和引导结合起来,疏堵结合,加强服务意识。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引导企业或组织依法经营,尽量避免使用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严厉的行政处罚种类。
(四)要加大对干部群众的法律宣传,让干部群众切实理解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权限,杜绝逼我干警知法违法,确保公安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五)在其他行政执法中,应慎用警力,非公安机关处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不应插手处理,干群不理解的,应做好解释工作。严禁动辄警察上,乱摊子警察出面处理,使警察疲于应付,给队伍带来负面影响,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