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文职人员介绍
公安文职人员
公安文职人员也简称为公安文职,公安文职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非公安民警类人员。
1基本简介
公安文职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日常事务、文件起草等责职的公安机关的非公安民警类、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
2从事工作
公安文职的工作一般是公安文秘工作与公安内勤工作的统一与组合,也就是说公安文职既负责公安文秘的工作,也负责公安内勤的工作,大多数公安文职人员在派出所负责内勤相关工作,也有的公安文职人员在公安机关各机关、业务大队等单位从事各单位内勤工作或从事单位非执法岗位工作,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
3工作性质
公安文职人员在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一般不参加警务培训,不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也有特殊(除外)的,例如:重庆市有的县区的公安文职人员参加警务培训,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但是和人民警察有所区分。
4工资待遇
公安文职人员有派遣制劳务合同和地方事业单位编制的用人方式,事业编待遇较好。派遣制公安文职人员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也可与相关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的员工,接受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地方事业单位编制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公安文职人员派遣服务中心[3]、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需要参与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属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一般不参加警务培训,不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也有特殊(除外)的,例如:重庆市有的县区的公安文职人员参加警务培训,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但是和人民警察有所区分。
5工作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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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表多2.材料多3.日常事务多简称“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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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要求
1.准时2.及时3.脑勤4.手勤5.耳勤6.腿勤7.嘴勤(口勤)8.眼勤简称“两时六勤”
7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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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起草职责2.上传下达职责3.业务监督职责4.后勤监督职责5.后勤保障职责简称“五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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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为大力推进灌南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缓解警力不足、公安编制有限等情况,增强灌南县公安部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保驾护航能力;2008年经上级各相关部门、灌南县委、灌南县政府批准在灌南县公安局成立自收自支的灌南县公安文职人员派遣服务中心,灌南县公安文职人员派遣服务中心成立后经灌南县委县政府核定为灌南县公安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灌南县公安局政治处,实行单独序列,工资由灌南县财政统一拨款;灌南县公安文职人员派遣服务中心招录的公安文职人员由灌南县公安文职人员派遣服务中心派遣到灌南县公安局各机关、业务大队、派出所等单位从事非执法岗位工作(大都从事各单位内勤工作),将原来从事文职工作的民警(例如:派出所内勤)置换出来,置换出来的警力用于充实基层一线从事执法办案工作;由灌南县人事局、灌南县公安局计划在几年内面向社会招录100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安文职人员专门从事公安文职工作,截至2014年2月10日,灌南县公安文职人员派遣服务中心共有公安文职人员73名。
5.贵州省毕节市。2013年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文职人员6名,2014年7月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事业编制)18名。
6.湖北省安陆市。2014年6月湖北省安陆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文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