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范执法问题研究及改进建议分析
不规范执法行为问题研究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进而执法规范化成为“四化”建设的重中之重。规范执法,是从正向角度要求检察干警做到的。在现实中仍然存在着走向负面的问题,即产生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本文试图从动态上阐述一个不规范执法行为的产生过程、进而分析其社会危害、成因及解决措施。
一、不规范执法行为的产生过程
人的思想决定人的行为,正确的执法理念是规范化执法的先导,而错误的执法理念会导致不规范行为的产生,不规范行为的产生,首先是错误的执法理念指导的结果。在错误执法理念指导下,执法过程中缺少监督约束,没有规范的流程进行控制,执法保障措施不到位,事后责任追究不严格起不到警示效果,因而产生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带来负面的法律后果。
简而言之,所谓不规范执法行为是指在错误执法理念支配下,执法过程缺少控制和约束,事后责任追究不到位,由此而产生负面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不规范执法行为的表现及危害
在日常工作中,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不公、案件质量不高问题仍然存在。有的不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诉讼中出现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该监督纠正的没有及时监督纠正;有的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中把关不严,对不该逮捕的批准逮捕,对不该起诉的提起公诉;有的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对律师会见、查阅材料等不积极配合,变相拖延时间、设臵障碍;有的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款物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随意扩大扣押款物范围,结案后不及时清理退还扣押款物;有的执行程序性规定不严格,甚至规避法律。
(二)执法不文明、作风不端正的问题仍然出现。有的漠视群众利益,对上访群众态度冷漠,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有的不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的工作效率低下、办案拖沓,变相超期羁押或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案件久拖不结;有的对申诉案件不认真办理,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赔偿的不赔偿,对赔偿决定拖延不执行或不足额支付赔偿金。
(三)滥用检察权、以权谋私的问题仍有发生。有的检察院超管辖立案或者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有的检察人员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辩护人、代理人的吃请送礼,占用涉案单位交通、通讯工具,到涉案单位报销费用;有的检察人员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上述存在的不规范执法行为,严重违背了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严重打击了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极大阻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功能的发挥,破坏了检察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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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首先,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业务部门,以及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继续完善“一案三卡”制度、“案件回访制度”以及执法档案建设。其次,加强外部监督,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长效机制,经常性地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聘请特约检察员和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延伸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触角。第三,深化检务公开。通过设立“检察开放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检察外网开辟专栏,及时公开检察机关的职权、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事后重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追究,为规范执法提供警示教育。
进一步树立执法责任追究意识,不断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罚,确保执法办案责任追究得到贯彻落实。一是严格执行通报处罚和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范执法相关规定、不遵守办案纪律等问题,情节较轻的,经查属实后要发出书面通报并对个人和分管领导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对办案过程中因失职失误出现差错的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通过严厉的处罚措施使干警时刻绷紧“规范执法”这根弦。二是执法规范情况与绩效考核、评先表模挂钩。要将执法规范内容量化在干警个人的绩效考核中,对落实上级院规范执法规定不到位、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扣除绩效分数。同时评先表模也只在执法规范项目全部合格且考核为优秀的干警中产生,以此树立良好的导向作用,提高规范执法的积极性。三是认真做好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总结、反馈和整改工作。在严格责任追究的基础上,将执法规范日常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一案一总结、一事一评议”的重点内容,通过及时反馈、个人和部门总结整改、全院集中评议,引导干警认真总结反思,不断提高规范执法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