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责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行,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单位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及时报警,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

四、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五、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至45岁之间,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培训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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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