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长在半年工作会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0*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干部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社会救助是民政部门首要的工作和主要任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涉及的内容十分繁杂,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筹备召开全市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3月24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对近三年来我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所取得成绩和成功经验进行了总结,对今后一个时期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抓的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可持续、高效率”的工作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构建和谐××,打造“平安××”作出贡献。会上还印发了《××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政策文件汇编》。
2、加强乡镇(街道)救助服务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着力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社会救助网络。目前,全市44乡镇(街道)和258个社区都建立了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和救助服务室,并加大了社会救助站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力度,真正做到了“有章理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按程序规范办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已完成,为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救助网络,提高救助工作水平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该系统正在临城街道试运行,情况反映良好。
3、认真做好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不断强化社会救助工作基础。根据浙政发(2005)65号、舟政发(200*)25号文件提出的“城镇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城镇低保标准的60%确定”的原则,今年上半年,我市全面启动了低保提标工作。市本级临城街道、岱山县、嵊泗县已完成低保提标工作,定海区、普陀区也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提高低保标准。调整后的农村低保标准为135-160元/月,城镇为225-260元/月,较去年月增长10-15元/人。加大对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力度。临城街道低保边缘对象的救助范围已从原来的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100%-120%扩大到了140%。目前,全市共有低保边缘对象1180户2910人,城乡低保对象7709户12774人。
4、认真实施贫困医疗救助,努力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从6月1日起,惠民医院优惠范围扩展到低保边缘对象和已落户××的困难台湾同胞,优惠标准在原“十免十减半”的基础上,再次提高其他诊疗项目费用优惠额;加强医疗救助的资金保障,从7月起,全市低保边缘对象的医疗救助金全部由市或县(区)财政负担,目前,全市共有医疗救助专项资金600万元。进一步降低医疗救助门槛,从7月1日起,取消临城街道低保边缘对象的医疗救助起报线,实行零门槛救助。做好救助金的发放工作,市本级临城街道和定海区已完成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救助金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会化发放。全面启动低保对象白内障手术复明工作,共初检139名困难对象。截止6月底,全市共救助685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47.7万元;共资助低保、低保边缘对象13273人参加合作医疗,资助金额31万余元。
5、切实做好灾害应急各项工作,灾害应急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强避灾中心建设。普陀区已投资500万元在勾山、六横、桃花、虾峙4个点对已有的闲置房屋进行改造,建立供灾民吃、住的避灾中心。加强救灾资金保障。今年全市共安排大灾预备资金218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救灾保障能力。制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了自然灾害应急机制。完善灾害救助网络,在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村)设立基层灾情信息员,全市供聘请了526名灾情信息员。
6、做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其他工作。继续对全市低保家庭、下岗失业困难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特困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等贫困群体的危房进行改造,上半年已改造300户。继续做好“千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活动”,目前全市共有结对帮扶对象5284人,已支出帮扶资金300余万元。
(二)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
社会福利事业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体现。加强敬老院(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临城街道敬老院6月已完成“三通一平”及图纸的初步设计工作,定海福利院已于5月开工,已完成基础处理,预计11月主体工程可完成。普陀山敬老院正处于抓紧规划设计中。积极探索敬老院(福利院)长效供养机制。根据新的《五保条例》,五保供养经费由县(区)、乡镇(街道)、村三级负担调整为县(区)、乡镇(街道)两级负担。继续做好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巩固工作。目前,全市共有渔农村五保对象1163人,入院供养996人,户院挂钩85人,分散供养82人,集中供养率为92.9%;全市城镇“三无”人员105人,入院供养94人,户院挂钩7人,分散供养4人,集中供养率96.2%。
加快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大力开展老年福利设施就建设,对全市100个渔农村新社区老年活动室的改扩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指标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加强老年人优待证的制作和发放工作,全市已发放老年人优待证7万多份,占总发放量的50%。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在进行充分调研基础上,确定嵊泗菜园镇、普陀沈家门街道新街社区、定海昌国街道香园社区为全市居家养老试点单位,目前这些试点社区已完成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努力拓展社会公益救助水平。加快福利事业发展。上半年,全市福利彩票实现销售额1808万元,提取公益金100余万元。加大残疾人就业帮扶,已安排56名残疾人就业,其中市本级13名。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慈善超市5家,44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均建立了慈善物资捐赠点接受社会捐赠。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新成绩
完善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的重要途径。全面推进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是渔农村小康社区全面推进年。对此,我们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多管齐下推动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一是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进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的指示精神。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出台的关于创建渔农村小康社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我们组织机关干部特别领导干部进行了认真学习,反复学习,做到思想认识提高,工作行动自觉。按照“有钱出钱,有物出物”的工作要求,围绕“我为小康社区建设做什么”这一主题广泛讨论,几上几下,进一步理清了推进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二是坚持重心下移,创新举措,模范做好新城小康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新城是我市的政治中心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好新城各项民政工作,率先实现小康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为全市新渔农村建设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是市委市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今年4月,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新城各项民政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在资金、人力、物力上向新城进行重点倾斜,确保新城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工作中走在全市前列的要求。目前新城各项民政工作正快速推进,进展顺利。三是加强对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成立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小康社区建设。坚持每一个月召开1次以上的局务会议通报交流小康社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已召开这样的会议6次。制定创建渔农村小康社区涉民政部门17项任务的考核验收标准,在考核要求,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指导小康社区建设。
深入推进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政局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一是调整充实了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增加市信访局、市档案局为市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同时,还把村务公开工作作为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二是围绕“三个三”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事项及渔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都进行公开,做到内容完善,形式到位,程序规范。定海区还把每年的1月18日、4月18日、7月18日、10月18日确定为社(村)务公开日。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了一批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财会知识的村民进入村自治组织,确保了自治组织的功能的有效发挥。加大了民主议事协商制度、集体财务审计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执行力度,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率。三是认真做好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目前,我市已有2个区、4个乡镇、15个村申报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积极作好渔农村社区图书室援建工作,已向全市182个社区援建图书54000本。
切实做好民间组织各项工作。民间组织事关社会和谐与稳定,必须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方针,抓好民间组织各项工作。一是搞好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新登记成立民间组织8家,其中行业协会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完善渔农村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开展渔农村社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建设试点,目前四个县(区)的试点工作已展开,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认真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审工作。社会团体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日常办公、人员、福利开支是否超过年总支出的50%等内容。民办非企业方面,重点检查诚信与自律建设和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事主体资格的变更等内容。截止6月20日,已完成社会团体年检年审473家,占总数的92.4%;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审91家,占90.1%。加强整改,对年检中发现的少数单位执行新的会计制度衔接不当,票据使用不规范,社团会费不备案、办公支出超支等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2家长期不开展活动的教育培训机构给予了撤销登记的处罚。建立完善民间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检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档案制度、台帐制度,进一步推进民间组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努力扩大民间组织的社会影响。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弘扬先进,树立典型。积极组织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发展中的饿浙江民办非企业单位”图片展览,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四)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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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5、积极做好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老龄事业发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强对渔农村100个老年活动室的改扩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验收工作。抓好居家养老试点社区的总结工作,探索提高老年人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子。认真做好“全国敬老模范村(社区)、省、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6、下大力气抓好经济创收工作。今年的经济创收形势总体是好的,但我们也不要掉以轻心,有所松懈。从各个处室报上来的数据看,有升有降,这可能与各个处室工作的安排有关,有的处室的创收工作可能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不管怎样,各个处室都要抓紧,确保创收任务圆满完成。同时要注意节约资源,节省资金,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
7、继续做好双拥优抚安置等其他工作。做好拥军慰问和双拥模范乡镇(街道)命名表彰工作,抓好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和转业士官的就业安置。积极做好省审计部门对社保口资金审计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做好迁往新城办公的有关事项,继续抓好组织、宣传、人才、计生、信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