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先进事迹材料

王,男,汉族,33岁,大学文化,三级警司警衔,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该同志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国家公务员招警考试进入县公安局,元月在派出所工作,6月调入治安管理大队工作至今。王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

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爱岗敬业、严以律已、廉政为民、脚踏实地,无怨无悔地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受到同事及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忠于党,忠于公安事业,忠于法律,爱岗敬业首先,王同志牢记公安机关的三大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学习政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放在首位。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立场坚定,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做好各项公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其次,他忠于职守,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秉公执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一心为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苦练公安基本功。在案件办理中,他积极钻研业务,善于思考,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为胜任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他视人民群众为父母、为亲人,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热心服务人民群众。在工作中,他认真按法律程序办案,每起案件他都能做到秉公执法、公正执法、廉洁守法,无论是夏日炎炎的大热天,还是风雪交加的冬寒日他都能奋不顾身,身先士卒,冲在工作最前沿,始终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

二、谦虚、好学、精益求精王同志加入公安队伍之前,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且有四年法律从业经验。但他并不因此骄傲自大,相反,他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虚心向同事请教学习,钻研各种实战案例,总结记录心得体会,通过多种途径努力丰富积累自己的工作经验,使他迅速成为公安战线上的业务骨干。由于业务素质过硬,工作踏实肯干,被任命为所里的法制员。

三、实干+巧干=能干“进了警营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王同志将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7月24日,金堆镇发生重大洪灾,王同志当时正在休假,得知情况后主动请缨,要求赴一线实施救援受灾群众。由于道路被洪水冲垮,金堆武坪村大量村民被困,该同志和同事,连夜徒步几十里山路,冒着生命危险到达武坪村,带领村民转移至安全地带,并与第二天早晨,将85名村民安全转移。4月6日,街道照相馆老板李勇军报警称其店内财物被盗,王同志到达现场后,迅速锁定嫌疑人伍兴财有重大嫌疑。但是缺乏证据支撑,王同志敏锐的从嫌疑人钱夹中的两张连号的十元面额人民币入手,从而使案件迅速得以侦破。9月,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贠战方被刑事拘留后,报检察院批捕。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该规定对逮捕的审核极为严格,王同志与同事提审犯罪嫌疑人贠战方,经过5个小时的较量,形成事实清楚、明晰的案卷材料,使得犯罪嫌疑人得以顺利批捕、起诉、审判,王同志的业务素质,法律素养得到检法两院的一致认可。,由于校园事故频发,为保护学生的安全,该同志每天早中晚带领协警护送金堆中学、金堆小学、高街小学及两所幼儿园师生的安全出行。风雨无阻、任劳任怨。为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普及法律知识,该同志为金堆中学全体师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金堆派出所地处山区,多数案件是群众的日常纠纷。但是该同志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待群众的事情总是有求必应,不厌其烦。,金堆栗峪村两名群众为一棵核桃树的归属争执不休。由于年代久远,证据缺失,加上村民之间怕得罪人的心态,使派出所的调查取证陷入僵局。王同志,经过与两家群众协商,提出由双方各自提出同等数量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核桃树的归属,最终成功化解了这一困扰村上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受到所领导及群众的交口称赞。,金堆镇一名青年报警称,持刀将自己的手划伤。由于当时系深夜,案发现场除两名当事人外,再无任何目击证人,伤情的形成原因一时陷入谜团。王同志经过多次勘察现场,认真研究案情,终于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破获该案件。6月王同志调入治安管理大队工作以来,虽工作机构变了,但工作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7月,县铁路医院一起医患纠纷闹得不可开胶,患者家属采取封堵医院大门等方式致使医院不能正常工作,王在接到上级命令后,迅速到达事发地点,与杏林派出所民警配合,耐心劝说患者家属,最后在长达10个小时的劝说工作下,最终成功化解了这次医患纠纷,得到了单位领导的一致好评。实干+巧干=能干,王同志将自己的法律专长,结合丰富的办案实践,巧妙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自参加工作以来共化解群众各类矛盾纠纷40余起,

真正的做到了案结事了,使当事人双方心服口服,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严格遵守各项警规和禁令三年来,王同志一直坚持树立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的思想。由他主办的刑事案件,都顺利移交起诉、审判。从参加工作以来,他从未办过一起冤假错案,从未错误拘留、逮捕一个人。自觉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部“两车”专项

治理“两个严禁”“七个一律”,省厅“四个严禁”、“六条警规”,严格遵守办案场所执法安全四条硬性规定。从参加工作以来,从未因违法违纪受过纪检督察部门的调查和问责。

五、树立乐观思想,把工作当事业,勇于无私奉献金堆派出所距离县城六十四公里,是县最偏远的山城派出所。平时只能周末回家,不能照顾家里,遇到值班只能是半个月才回家一次。但做为一名人民警察,他时刻把群众当亲人,视工作为使命,家里的再大,也是小事,人民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如果有事找他,说有点个人的事情,他可能会因工作忙走不开,如果群众说有工作的事,他会以最快的时间赶过来,这就是他对工作的执着。三年来,王同志始终战斗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扎根基层,用自己无私奉献的精神默默无闻实践着一个人民警察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热爱,对法律的公正履行。他面对成绩不骄不躁,我们相信他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更加努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建设和谐县、平安县,为新时期的公安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第二篇:公安局缉毒大队民警先进事迹材料公安局缉毒大队民警先进事迹材料

工作感悟。刚参加工作时,懵懂无知,只是庆幸自己有了一个赖以谋生的技能,从此能够自己养活自己,独立生活了,随着工作时间的不断增加,回望这份能够使自己自立的工作时,内心不禁满溢幸福,在不断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时,竟逐渐对工作产生了兴趣,进而形成了与工作性质相关的各种爱好。在培

养自己的爱好时,又无意间促进了工作能力的增强,随着社会知识和人生阅历的不断丰富,我逐渐体会到,在工作中奉献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与修炼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是如此和谐。从而使我明白在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是人类实现自我的最高层次的要求。

,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1999年底由特警支队调入缉毒支队工作至今,现系市公安局缉毒支队二大队民警,三级警督警衔。

同志牢记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坚持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到执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在平凡的缉毒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两次受到上级嘉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市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同志政治思想先进,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处以党章规范自己的行动准则,时刻不忘自己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所肩负的使命,尤其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志能够充分认识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深入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提高了认识,坚定了理想信念,在思想上同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志始终把正确的政治思想放在首位,并努力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在实践中践行三个代表,以之来指导自己的工作。

几年来,同志在缉毒斗争实践中,认真钻研缉毒业务,不断摸索我市毒品犯罪的活动规律和特点,积累了丰富的缉毒斗争经验,并将其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先后参与侦破重特大毒品案件100余起,缴获各类毒品一万余克,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破获的毒品案件占大队整体的三分之一,成为了一名受人民群众喜爱、让贩毒分子闻名丧胆的“克星”。9月,同志在工作中获悉:犯罪嫌疑人郑某、王某筹措资金74万元,欲在我市进行毒品犯罪活动。同志凭借着多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和对缉毒工作的热爱,不辞劳苦,跑遍了我市的大街小巷,摸清了郑某、王某的基本情况后,和其他同事一起,开始对郑、王二人进行全天候监控,连续十几天不回家,在监控点对目标进行严密监控,困了就轮流在车里眯一会,饿了就吃方便面,终将这一特大毒品犯罪团伙彻底摧毁,缴获毒品海洛因5200余克,毒资74万余元。

同志之所以能够从缉毒工作中的“门外汉”成长为缉毒战线的业务骨干,和他虚心好学的精神是分不开的。工作之余,他虚心好学,翻阅了大量的业务书籍,熟记国家对禁毒工作的法律法令,经常与有关同志一起探讨我市贩毒活动的规律与特点,根据毒贩的这些特点,往往在关键时刻做出准确的判断,成为破获案件的突破口。8月,在侦破马某某特大毒品案件时,由于该马有着强烈的反侦查意识,手段格外狡猾,按照常规办法弄不好会打草惊蛇,稍有不慎,就会使该马逃脱打击。为此,同志通过对马某某的日常生活习惯和对案件的仔细分析后,及时向领导建议将守候抓捕阵地大胆前移。在犯罪嫌疑人最有可能出现的交通要道上架网守候。在守候中,同志克服自己家中孩子小,无人照顾的种种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连续五昼夜布控守候在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出现的道路上。期间,他总是把最艰苦的工作留给自己,五天五夜不下火线,终将贩毒嫌疑人马某某抓获,缴获冰毒1000余克。同志除亲自参加侦查工作以外,还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办案质量。8月,在审理刘某等人特大贩毒案件中,由于该刘自知罪刑重大,百般狡赖,拒不认罪,同志不畏艰难,冒着酷暑炎热,积极收集刘某的犯罪证据,实事求是,严格执法,使刘某以“零口供”被依法逮捕、起诉,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作为我市缉毒战线的新生代典型的代表,同志在工作中以“拼命三郎”著称,在工作中特别能吃苦。7月以来,同志充分发挥缉毒业务骨干的作用,积极排查线索,连破特大毒品案件4起,连战皆捷。特别是在侦破郎殿龙、鲜秀英夫妻特大贩毒案件中,同志循线追踪,驱车转战数百里,赴汉中,下宁强,在宁强收费站艰苦守候一周有余,当犯罪嫌疑人郎殿龙、鲜秀英驾车运毒至收费站,民警向前正欲抓捕时,被该郎发现,拼命驾车逃窜。同志不顾个人安危,驾车紧追不舍,并利用自己娴熟的驾驶技能,巧妙利用红绿灯变换的瞬间,将该郎逼停。在犯罪嫌疑人拒不开车门的情况下,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毁灭证

据,同志抓住战机,用路边的石块砸碎车窗玻璃,在双手流血不止的情况下,将郎、鲜二人抓获归案,缴获毒品1000克,表现出了公安缉毒民警的大无畏精神。

在长年的缉毒生涯中,同志舍小家为大家,加班加点早已成为家常便饭,有时一上案子就是十几天,根本无暇顾及年迈多病的父母和幼小的孩子。对于亲人的絮叨和妻子的埋怨,同志往往只能抱以

愧疚的一笑,用他自己的话说“自古以来,忠孝不能两全,我作为一名缉毒警察只有加倍工作,用出色的成绩来回报家人”。也正是这样的一种坚定信念,时刻激励着同志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使他忠实的履行了缉毒警察的神圣使命。

同志坚持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努力践行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他清正廉洁,时刻警钟长鸣,坚决做到不法之事不干、不义之财不取,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一系列规定和公安部规定的“五条禁令”。参加工作至今,从无违法违纪问题。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有高尚的情操和思想品德,是一名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优秀政法干警。

第三篇:治安大队民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治安大队民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蔡金宏,男,土家族,1989年9月6日出生,湖南省龙山县人,专科文化,中国共产党党员,二级警司。2011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吉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蔡金宏同志作为一名治安民警,始终牢记侦查破案、揭露证实犯罪的神圣使命,他心里时刻装着手中的案件,日思夜想,念念不忘,特别是对食品药品刑事犯罪、盗抢犯罪案件,他总是高度警惕,严阵以待。每当接到群众报案,发现案件线索,蔡金宏同志总是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凭着惩治邪恶的坚定信念,快速出击,迅速破案,惩恶扬善,伸张正义,不把犯罪分子一网打尽决不收手。由于出色的工作成绩,2013年7月,蔡金宏同志荣立吉首市公安局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5年以来,蔡金宏同志立足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全身心扑在工作中。一年来,他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共办理刑事案件25起,刑事处理25人,抓获上网逃犯6人;办理行政案件121起,行政处理150人。所办案件无一引起复议、诉讼,无一引起上访、投诉,受到了局、队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2014年4月,吉首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在工作中发现:吉首市“某民族医联合诊所”张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自制、自命名的散剂、丸剂并以现场购买、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将药品销售给各类疾病患者。该线索后移交至吉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后,蔡金宏同志连续七天七夜不休息,日以继日地远赴广州、江西、河南省等地排查走访与调查取证,收集案件线索,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绳之以法。该案件列为公安部【2014】

299号、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局【2014】

121号督办案件。该案件的破获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2015年12月8日,一则“以后到街上看到这个小偷一次打一次”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中广泛传播,蔡金宏同志看到这个视频后,发现扒盗嫌疑人为向某周,经一天的巡逻排查与蹲点守侯,12月9日,蔡金宏同志在吉首市二小路口将扒窃嫌疑人向某周抓获归案,网友纷纷在微信朋友圈为蔡金宏同志点赞。

第四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先进个人事迹黄宗前,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现任海原县公安局党委二支部书记、治安大队大队长。多年来,黄宗前同志以党性为后盾,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以“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为具体要求,从思想上、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恪尽职守、竭诚奉献、辛勤工作、任劳任怨,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践行党员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由于表现突出,黄宗前同志曾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被自治区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

一、严于律己,勤奋敬业,党员民警的“排头兵”

黄宗前同志是一名有近20年党龄的老党员,自加入党组织那天起,他就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在工作中,时时、处处、事事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兢兢业业地工作,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其他党员民警树立了榜样。xx年,县公安局党委准备在本单位选拔一名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作风正派、工作务实的党员干部担任二支部书记,以榜样示范带动、提高年轻干部的工作能力。党委通过多方考察,认为黄宗前同志是较合适人选,在征求本人意见时,明知担任党支部书记,不提高行政级别和个人待遇,但为了党的事业,他不计个人得失,欣然接受组织任命,虚心向老同志学习,使支部工作大有起色。他始终如一,任劳任怨,虽然,工作量大面广,但他总是不厌其烦、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地完成每项工作。“天道酬勤”,在黄宗前同志的不懈努力下,所在支部被评为优秀党支部。

二、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把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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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条例》及六部委《再生资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强化行业规范经营行为是国家实施废旧金属收购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行业协会具有人熟、地熟、了解内情、掌握市场动态、业主心态等诸多优势,很多是管理部门无法掌握的,为调动业主自律、自决、自我规范、相互监督的积极性,我市已于2010年由业主发起注册成立了“瑞丽市再生资源协会”,协会下设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和纸制品两个专业委员会,在州协会尚未成立的情况下,我市充分发挥已有协会的相关职能。为适应新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经营变化,强化协会桥梁作用和协助管理职能,协会于9月5日召开了“瑞丽市再生资源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补选了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增选了三名副会长,改选了协会会长。改选后的协会会长由治安大队长(我)兼任,市场投资方、业主代表任副会长。强化了协会领导班子的兼容性和领导能力,会议同时讨论通过了“瑞丽市再生资源协会行业自律公约”,该公约确定了签约人的权利、义务及履约承诺和履约保证金,使行业自律行为有有章可循。明确要将协会建设成一个长设机构,由会员缴纳会员费维持协会的正常运转,支付协会内勤人员、发货、开单查验人员、市场巡查等工作人员工资,其根本目的也是为了有效维护会员、业主的合法利益。只有及时掌握、发现、查处市场外违规经营、非法收购行为,市场内的业主利益才能得到保护,统一市场才能建得起、搬得进、稳得住、能发展。否则,统一市场的存在和规范将面临违规经营、非法收购行为的严重威胁,将无法立足,更谈不上发展。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在广大业主中产生了较大反响,业主入会申请涌跃,在原有53名会员的基础上,现已收到20余户经营单位、个人的入会申请,申请入会会员涉废旧金属收购、废旧纸制品、塑料制品收购等广泛的再生资源行业。与此同时,协会积极工作,主动作为,协助、配合各管理部门开展市场巡查、管控、查实、登记流动收购人员情况,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资料,已成为了公安机关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的主要信息来源和耳目,社会作用十分明显。

在我州暂无统一行业协会的情况下,我市再生资源协会拟向省再生二手车行业协会申请整体加入省协会,成为省协会会员单位,接受省协会的统一领导和指导、监督。以切实发挥行业协会应有的作用。省厅下达的自5月1日起统一启用云南省生产性废旧金属销售单的任务,我市已按期完成。现统一开单由升盈公司瑞丽分公司代开,待市协会整体加入省协会后,将向省协会申请由市协会受理开单。

我们希望,在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实施方案精神指引下,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也担负起先行先试的职责,积极探索,努力践行,力争走出切合本地实际的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