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消防特勤队伍建设的分析与思考

消防航空救援队伍建设可行性分析与思考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和灾害事故频发对消防救援救助要求不断提高,消防航空救援作为一全新型的、高科技含量、高效率的社会救援方式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的重视。2003年9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正式批准各地公安机关对警用直升机的使用。2004年8月,公安部消防局编制了《公安消防部队航空救援队伍“十一五”建设发展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标志着公安消防航空救援队伍建设已拉开序幕。

一、消防航空救援装备与航空救援工作

消防航空队(站)主要以消防飞机、直升机作为灭火救援装备为基础,通过空中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主要分为消防飞机和消防直升机两种,消防直升机又根据任务不同担负着灭火或救援任务。

消防直升机主要来源是军用直升机改装或直接采购民用直升机,通过加装必要的消防救援装备或配备(如脉冲水枪、水炮等)、吊装灭火装备(如泡沫、干粉投放设备)等实施灭火救援行动。随着消防直升机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出现了轻型、通用型和重型、特种直升机等多种种类和型号,为消防队员科学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在经济发达国家,直升机在消防救援中使用已较为普遍,成为消防救援主力装备之一。目前美国、俄罗斯、日本及欧洲各国消防部门均装备了大量消防直升机。以韩国为例,现共有13支航空队(包括中央119救助队的航空队),以法国海豚式飞机为主导机型,装备了32架直升机,形成了强大的空中紧急救助安全网络。该国京畿道消防航空队就装备了3架直升机,(自法、俄、美国家进口),该队共26人,其中队长1人,干部5人,队员20人,分两组轮流值班,主要任务是负责京畿道和全国各地灾害的紧急救援。京畿道包括首都汉城,因而该队救援任务很重,每年出动约400架次,是最为繁忙的消防航空队之一。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海军和陆军航空兵部队装备了多种型号军用直升机,在1976年唐山大地震、98抗洪等重大灾害事故救援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军队实施民间救助也有影响战备值勤、救援装备不足和缺乏专业训练等困难。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安部消防局和部分城市的消防部队根据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对直升机在消防领域的应用问题作了有益探索。辽宁大连、上海、山东青岛等城市以不同方式先后拥有了消防直升机,开展了相应的训练和救援工作,并积累了使用经验和相关资料。

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开展消防航空救援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该支队于本世纪初成立了航空消防站。消防支队与青岛航空公司签定协议,航空消防站以资源共享的方式有偿使用航空公司的3架米8和1架zc—135直升机,按使用时间付费,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承担费用。2002年5月,青岛市航空消防站利用消防直升机在海上紧急搜救,成功救出1名被海浪冲到离岸数公里的深海区的游客。2003年,消防航空站参加了多次海上搜救行动,均及时找到并救回遇难人员。

消防航空救援必须充分发挥消防直升机反应快、载力大、航程远、使用灵活、不受复杂地形阻碍等特点优势,才能取得较高的综合社会效益。由此,消防航空救援主要可能担负如下任务:(1)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发生时,担负空中侦察、指挥、通信联络任务;

(2)从高层、多层建筑楼顶救援遇险、受伤人员,或运送消防救援人员快速到达山谷、丛林、湿地、沟壑等复杂地形事故现场救援遇险、受伤人员;(3)城市复杂火场或发生森林火灾时,通过吊装灭火装备喷洒灭火剂灭火;(4)紧急情况下运送急需、紧缺的消防器材和灭火、除毒药剂;(5)交通拥堵时在城市内快速运送救援人员到事故现场或运送伤员到医院;(6)水上搜救落水遇险人员;(6)(7)通过加装防化密封装置,深入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漏地域,喷洒药剂清除污染;(8)相邻城市间实施跨区域消防紧急增援。

二、开展消防航空救援工作可行性分析

建设和发展公安消防部队航空救援队伍,是践行“三个代表”和“二十公”精神,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最高宗旨的时代需要,是消防部队建设科技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紧急互助协定(稿)》有关条款的内容要求,我国目前正大力加强消防部队参加跨区域作战能力建设和国际救援的准备,为及时与国际接轨,提高救援效率,届时消防队员在进行国际救援时使用直升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和根据各地人民政府、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公安消防部队近年来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任务和工作量急剧增加,服务范围不断拓宽,成绩显著,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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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要求参加消防救援以外任务时,支队或航空救援站派出联络组,负责任务方案的的拟制及后勤、技术保障。现场最高领导通过联络组实施间接指挥。

4、综合保障。直升机飞行涉及许多新问题,需要解决好各方面的保障:①空中管制指挥。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安部与航管等部门联合制定法规,建立健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逐步规范警用航空飞行条件,明确军队、公安和消防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为快速救援创造良好的飞行环境,以保障警用航空的正常运行和发展。②后勤保障。制定可操作性的地勤保障、导航保障、通信保障、场地保障、燃料供给、维修保障等专业保障标准,确保航空救援出得动、联得上、打得赢。③组织制度保障。明确任务范围、各级部门管理职责权限、飞行空域限制与授权,飞行员的来源、属性与管理,专业人员培训、日常执勤及空中救援训练等具体事宜。消防航空站驻扎在大城市,且直升机与民间通用直升机相同,可充分发挥优势,借助地方航空,特别是直升机服务部门提供后勤、技术保障。④人员保障。直升机飞行员及维修机师的来源、培养、管理。人员目前可考虑有三种来源:(1)各军种航空部门(直升机)退役或调出人员;(2)消防部队选拔优秀人才培养;(3)地方通用航空公司飞行员征招入伍。初期可考虑由军队调入,以后考虑消防部队委托航空院校培养。

随着消防航空救援站即将列入消防部队编制序列,一系列新型消防救援特种器材研制列装,海上、水上消防救援站也必将获得充足发展。届时消防将成为陆、海、空多种形式的全新的、多功能型队伍,能全方位、全天侯、高效率、多手段处置各种规模、类型的灾害事故,强大的高机动性、跨区域作战能力使全国或地区间形成救援网络,成为各级政府值得信赖、随时投入使用的一支维护社会稳定、快速实施抢险救援的拳头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