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第一篇: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的治安管理,深化“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促进“三基”工程建设,维护我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物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安全保卫工作,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方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危险物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所
长副组长:教导员
副所长
成
员: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与检查整治工作。
要严格按照县局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危险物品单位(部位)开展安全检查整治。
重点抓好以下具体工作:
要开展对剧毒化学品单位的检查,特别是日常治安管理中检查较少的自来水公司、学校、医院等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重点检查储存仓库条件有无发生变化、接触剧毒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无落实、剧毒化学品流向登记等。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文进行处罚。
(二)全方位清缴及查处打击工作。
要严格按照县局的部署,切实强化清查收缴工作,及时查处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
1、要开展危险物品行业内非法危险物品的清缴活动。一要针对辖区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排摸工作,重点排查有否使用民爆物品进行作业,一经发现有使用民爆物品痕迹的,要第一时间开展侦查,坚决收缴非法民爆物品;二要主动联系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展对非法使用剧毒化学品情况的全面排摸,广辟信息渠道,积极发现、挖掘非法买卖、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工作线索,深入彻底收缴非法剧毒化学品,严厉查处打击非法买卖、使用等涉剧毒违法犯罪行为。
2、要重点对本辖区的客运中心、货运中心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进行实时监控,加大日常巡逻盘查力度,全方位组织开展非法危险物品的清查、收缴工作,严格落实上车、上船旅客及携带物品的安检措施,坚决防止各类危险物品上车、上路,确保运输安全。一旦发现,要立即组织查处并彻底收缴非法危险物品。要对涉黑涉恶、有前科劣迹、有条件接触危险物品的人员开展排查,查其有无非法持有、私藏、买卖危险物品,对有前科劣迹的从业人员要实施重点管控。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专项检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广泛深入地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专项行动氛围。工作中必须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广泛散发、将《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的通告》张贴到车站、码头等公共复杂场所,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三)明确奖惩措施。专项整治期间,派出所先进的做法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整治行动成果明显落后于其他地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被上级公安机关或外地公安机关查获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督促指导。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情况、进度及时开展督促指导,并对取得的工作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通报。
xx派出所
2011.5.15
第二篇:矿山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矿山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具的治安管理,深化“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维护我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物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安全保卫工作,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方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危险物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二、组织领导
组长:所长付俊
副组长:教导员段国强
成员: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与检查整治工作。
要严格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危险物品单位(部位)开展安全检查整治。
重点抓好以下具体工作:
要开展对剧毒化学品单位的检查,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重点检查储存仓库条件有无发生变化、接触剧毒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无落实、剧毒化学品流向登记等。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文进行处罚。
(二)全方位清缴及查处打击工作。
要严格按照市局的部署,切实强化清查收缴工作,及时查处打
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
1、要开展危险物品行业内非法危险物品的清缴活动。一要针对辖区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排摸工作,
重点排查有否使用民爆物品进行作业,一经发现有使用民爆物品痕迹的,要第一时间开展侦查,坚决收缴非法民爆物品;二要主动联系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展对非法使用剧毒化学品情况的全面排摸,广辟信息渠道,积极发现、挖掘非法买卖、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工作线索,深入彻底收缴非法剧毒化学品,严厉查处打击非法买卖、使用等涉剧毒违法犯罪行为。
2、要重点对本辖区的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进行实时监控,加大日常巡逻盘查力度,全方位组织开展非法危险物品的清查、收缴工作,严格落实上车、上船旅客及携带物品的安检,措施,坚决防止各类危险物品上车、上路,确保运输安全。一旦发现,要立
即组织查处并彻底收缴非法危险物品。要对涉黑涉恶、有前科劣迹、有条件接触危险物品的人员开展排查,查其有无非法持有、私藏、买卖危险物品,对有前科劣迹的从业人员要实施重点管控。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专项检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广泛深入地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专项行动氛围。工作中必须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广泛散发、将《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的通告》张贴到车站、码头等公共复杂场所,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四)强化督促指导。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情况、进度及时开展督促指导,并对取得的工作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通报。
矿山派出所
20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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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消防器材建立值班看护制度。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长期共存和混存对怕潮、怕晒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要指定专人管理,专库保存,必要时应建立双人保管,双人领发登记等制度
4、经常检查通风、防火、防暴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