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提升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水平和居民家庭自防自救能力,省政府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纳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依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20〕xx号),现就《2020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省委书记林铎、省长唐仁健等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省政协专门调研省内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并提出对策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办发[20xx]81号),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有关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齐抓共管,先后对4330栋高层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隐患进行有效整改,推动8229栋高层建筑接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7925栋依托专业机构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并逐一编制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分地域组建灭火救援攻坚队15支。

全省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和物业服务企业主责意识明显提升,火灾隐患整改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灭火救援能力大幅提高,消防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与此同时,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针对性灭火救援车辆装备薄弱、居民家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少自防自救器材等方面,这些问题仍然是影响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方面。为此,省政府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市县为主、省级奖补的方式,逐步完成老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和灭火救援能力提升任务,全面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

二、重点任务和省级补助标准按照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重点落实三项任务:一是提升居民家庭自防自救水平。着眼解决高层建筑居民家庭自防自救能力不足、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器材缺乏的问题,年内为10万户老旧高层住宅居民家庭购置火灾应急器材箱和安装逃生缓降装置,省级财政每户补助500元。

二是完善各类微型消防站和小区逃生设施。立足解决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不到位、应急通讯装备缺乏、火场调度指挥不便捷、多站联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年内为街道社区和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配备2000部调度指挥终端,省级财政每部补助3000元。着眼解决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数量不足、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年内为1392个街道社区配齐配强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省级财政每个街道社区补助1万元。针对高层建筑火灾发生后,人员疏散逃生困难,营救和灭火工作持续时间长等实际,年内为高层住宅小区和部分高层建筑较密集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2000套逃生气垫,省级财政每套补助5000元。

三是县区配备举高消防车辆。针对部分县(市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装备薄弱的实际,年内为高层建筑相对密集、无举高消防车辆的20个县(区),配备符合本地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的举高消防车辆,省级财政每个县(区)补助100万元。

三、年度任务数量和配备对象

(一)任务数量

各市(州)年内完成规定数量器材装备配备。

(二)配备对象

1.居民家庭自防自救器材。各市(州)结合辖区高层住宅建筑投入使用时间、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建筑消防设施情况,自行确定配备对象。其中,家用火灾应急器材箱按照每户1套配备,逃生缓降装置根据楼宇结构和实际需要,原则上按照4层及以上楼层每户合理配备1套。

2.各类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和小区逃生设施。(1)调度指挥终端。各市(州)结合辖区街道社区和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管理情况,自行确定配备对象。(2)逃生气垫。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全部配备,高层建筑较密集的社区微型消防站由各市(州)自行确定。(3)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1392个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全部配备。

3.举高消防车辆。高层建筑较密集、无举高类消防车的20个县(区)配备。

四、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为民办实事项目由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财政厅协作,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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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密切协作。省政府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纳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是推动全省应急管理,提升消防救援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将把为民办实事与落实地方政府、部门的消防责任,优化消防管理机制流程,强化城市消防安全基础,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等方面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按照省政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要求,提请市(州)县(区)政府做好调研摸底、实施细则制定、工作任务分工、专项资金落实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地将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器材配发对象,严把装备器材采购关、质量关,严禁发生因发放对象确定不合理、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装备器材质量不过关等问题,引发负面舆情和涉访涉诉问题。各地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二)精心实施,层层落实。各地将此次专项治理与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办发〔20xx〕21号)落实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打通建筑周边消防车通道,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并全要素接入物联网。各级应急、消防部门将引导居民开展家庭火灾隐患自查和三清工作,指导居民掌握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实地组织开展灭火演练,提高居民灭火和逃生技能。消防救援站将定期组织辖区街道社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加强业务训练、提升能力,积极开展巡查检查、宣传教育、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三)明确责任,严格奖惩。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根据各地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对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在高层治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市(州),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将给予一定加分奖励;对工作重视不够,具体工作中存在不切实际、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违反财经纪律,指定中标单位,私自截留、占用、挪用补助经费和配发器材等行为的,将抄告当地纪委监委,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