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材料
一、基本情况
北京是一个多民族共存的大城市,55个少数民族都有成员在京工作、学习和生活。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市有少数民族人口80.1万,占人口总量的4.1%。少数民族人口呈“大分散、小聚居”分布特点,主要集中在13个民族工作重点街道50个社区和5个民族乡、116个民族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9.6万人。
北京作为首都,对内是维系56个民族向心力、凝聚力的心脏,对外是展示我国民族关系的窗口。开展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各民族大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首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坚持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了很好的实效。全市没有出现一起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事件。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大宣传”的理念,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打造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编印学习手册。把涉及民族团结的法规文件、领导讲话、经验总结、情况介绍、探索研究等内容汇编成册,下发各区县、街道(乡镇),重点社区、民族村,以及民族工作重点单位学习。目前已汇编《民族宗教工作学习文选》8册,印发5000余本,受到基层的普遍欢迎。xx区还增编本区的内容,印发至每个街道、社区。二是编制校本教材。全市50所民族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联合下发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结合自身特色,编写本校民族团结教育读本,目前所有的民族学校都有民族团结教育课本;2000多所非民族学校注重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增进了各族学生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不断打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同时,市民委与市教委合作,依托市民族教育学会开展校长和教师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两批共200名人员参训。三是加大媒体宣传。加大社会面的宣传力度,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近三年来,向全市出租车、5000多家酒店,以及机场安检部门、社区人员发放民族团结宣传手册10万份,配发民族团结宣传笔3.5万支,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更新观念,创新思路。结合散杂居大都市的特点,一是扩大参与范围。据统计,目前来京人口已超过700多万。由于流动人口日常管理的动态性、利益诉求的多元性、包容和谐的长期性,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是新时期城市民族工作的重点。在创建活动中,我们依托街道社区、各类学校、社会单位等,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平等政策,切实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寓民族团结教育于真诚尊重、真心服务、真情关怀之中,引导他们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按照“北京精神”的要求,坚持包容差异、兼容多样的理念,多次组织各区县对少数民族流管员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组织来京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开展语言培训。二是注重搞好结合。目前,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了“社会人”,原有的以行政隶属关系为基础的工作体系,已难以完全适应民族工作社会化的要求;城市拆迁改造、城乡一体化推进,回迁、外迁、旧村改造、市政征地等因素,使少数民族散杂居状况更加明显;民族工作的领域延伸,参与部门增多,呈现出社会化的发展趋势,而基层民族工作部门人员少、成分新,与日益增加的任务相比,显得力量薄弱。上述问题,需要统筹资源、部门联合、优势互补,共同做好社会领域形成的新阶层、新结构和新领域的创建工作。加强与社会建设的合作,开展社会领域民族工作管理与创新,是创建活动新的亮点。如,借助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xx市民族联谊会,联系、服务和引导少数民族社会团体,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抓好工作重点。依照我市首次编制的《xx市“十二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形成“规划先行、政策集成、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市相关部门优先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公共设施建设,在城区进一步构建民族特色服务体系;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热情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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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是维护稳定是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宗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都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只有运用各种载体和有效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才能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力求实现政治安宁、社会稳定。三年来,我市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特别是推广和平里街道“56民族团结日”的成功经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增进了各民族大团结,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下步打算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统战部和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历次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探索新形势下首都城市民族工作新趋势,营造“大宣传、大民生、大团结”的社会格局;二是加强民族工作与社会建设的合作创新,推进社会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全覆盖;三是与时代主旋律结合,按照“北京精神”的要求,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四是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注重在xx区打造“南有牛街、北有德胜”犄角态势,在其他区县培育和平里街道、苹果园街道、新发地市场、窦店村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引领和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