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省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和公安部消防局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从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下旬,在全市集中开展119天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全面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基础工作,确保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市119天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秘书长为组长,公安、发改委、建设、经委、安监局、广电总台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今冬明春119天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开展。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成立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组织抓好落实。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全市119天安全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11月中、下旬)
一是动员部署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召开会议,部署本地区、本部门的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从2005年11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周活动。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阶段(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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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大力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宣传活动,切实加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冬防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在第一阶段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基础上,结合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特点,大力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常识。在元旦、春节及学校放寒假前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学校学生和工厂职工对在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带来的火灾隐患的认识,使消防安全意识真正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各地要结合全市冬防会议精神和当地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立即组织检查组,分组多片开展以“查隐患、堵漏洞、提措施、抓整改”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各部门以自查、互查为主;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以厂矿企业、重要建筑项目、宾馆饭店、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通信、广播、电视要害部门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主;公安派出所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等为主。同时,各地要在元旦、春节、元霄等节庆日,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抽查。各地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等活动,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报。
(四)要大力发展社会消防组织,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认真贯彻《**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和巩固各种社会消防组织,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以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针对重点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灭火作战预案,适时开展演练熟悉,加强消防装备、灭火器材的配置、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物质上充分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能随时拉得出、打得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