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本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促进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市消防局《关于认真贯彻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提请区县政府建立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本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检查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定期通报本区及全市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状况,部署、协调和督促各方面加强消防工作,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的合力,努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共33个单位和部门组成(见附件)。

区公安分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分管副局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或单位负责同志,如遇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领导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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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督查制度。每年年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在此基础上,联席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总结本区年度消防工作,并上报市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应立足于各单位、各行业、各系统、各地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