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州直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2)[五篇材料]
玛纳斯县卫生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近期工作开展
情况汇报
根据玛民创办发〔2011〕15号关于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卫生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实际,现将近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11月1日,卫生局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召开会议,讨论修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由创建时间2011年至2013年改为2011年,同时将任务分解等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到科室到具体人员,为民创工作达到创建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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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用三天时间对18个创建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通过督查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创建标准整理资料,均已达标,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创建力度不大思想上不够重视现象,督察人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目前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命名工作已全部结束,文件已上报至县民创办。
(五)通过10月20日至22日对创建的18各单位的考核验收,卫生局民创工作领导小组经会议研究决定把玛纳斯县人民医院确定为卫生系统民创工作的示范点,将医院的优惠政策向就医的民族患者倾斜,同时要在医院公开栏及各科室张贴民族团结宣传画报,进一步加大医院创建活动的宣传氛围。
(六)根据县民创办工作要求,卫生局民创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18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4个民族团结先进模范个人,先进集体和个人命名文件均已用头文件形式上报至县民创办,下一步计划在卫生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事迹巡回宣讲、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知识测试等形加大民创工作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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