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社会联动应急战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以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全面提高全市应急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的能力,有效发挥抢险救援战勤保障作用,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重特大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次生灾害,建筑倒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三、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消防应急战勤社会联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安监局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交通局、人防办、供电公司、燃气公司、供水公司、移动通信公司、石油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上报组织工作。

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安监局、公安局、中医院;环保局、气象局、园林处、行政执法局、民政局、交通局、人防办、消防大队、供电公司、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移动通信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在*市消防应急战勤社会联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互相配合,密切协同,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和程度由市政府成立救援和处置工作总指挥部,消防应急战勤社会联动领导小组在总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市公安局职责任务:

1、设定灾害现场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2、疏散受灾群众;

3、防止灾害现场出现盗窃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4、维护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5、保障火场附近道路上的救援车辆畅通;

6、对处于闹市区较大的灾害现场实施交通管制

7、完成总指挥部下达的各种作战任务;

市安监局职责和任务:

1、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指挥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

市消防大队职责任务:

1、了解灾害事故现场情况,组织侦察、判断灾害事故现场的主要方面。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救人、灭火等任务,检查执行情况。

2、遵循“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快速反应,快速调派力量,正确判断灾情,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营救遇险人员,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

3、具体职责是。组织搜集、上报现场情况,确定抢险救援技、战术措施,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落实安全保障。

4、抢险救援组织指挥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可实施越级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实施组织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5、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事件)时,现场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参加由政府统一领导的抢险救援总指挥部,了解报告灾情信息,掌握处置情况,落实领导指示,并按照总指挥部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部队开展抢险救援行动

6、完成总指挥部下达的各种作战任务

市园林处职责任务:

对于供水不足的较大火场,出动所有市政洒水车保障火场消防车供水。

市交通局职责任务:

组织铲车、吊车、挖沟机协助抢险救援。

市自来水公司职责任务:

1、保障灾害现场附近消火栓、水鹤好用;

2、给灾害地区自来水管网加压;

3、及时抢修使用过程中损坏的消火栓

市医院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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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在灾害事故现场救援中,各单位要在市政府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

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救援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协同能力,积极配合各方力量,形成优势互补。

(四)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做好战备执勤和训练工作,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