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主法治创建为载体 构建和谐家园(省级民主法治创建汇报材料)

2002年5月区县合并后,新的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加快发展,富民强区,打造江北新市区”的宏伟目标。依法治区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为“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创造优越法治环境,我们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寻找工作突破口,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深化依法治村,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现将我区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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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建的具体做法回顾近一年来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一是统一认识,大力宣传,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创建前,我们通过座谈会了解到,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搞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会给村里的工作带来麻烦,会给自己套上“紧箍咒”,是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有的人认为是搞形式主义,积极性不高。针对镇、村干部群众的种种想法,我们从不同角度向干部群众宣传分析创建的必要性,把提高镇(街)村干部的民主法治观念,统一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要的认识,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通过召开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开展送法下乡等形式,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维护村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把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具体做法向干部群众宣传;并利用各种机会,大造舆论,提高基层干部和村民的创建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二是调查研究,联系实际,制定创建标准。创建前,我们先后向宁波、盐城等市了解他们的一些具体做法,并结合村民自治模范村标准和农村支部升级达标(五好支部)标准及文明村的标准,与区组织、民政、宣传(文明办)、综治等部门协调,一道下基层调研。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订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标准和示范内容讨论稿,发各镇(街)、部分村和区机关有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三十多条。后又召开座谈会,再次征求意见,使创建的内容和标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紧密结合实际,涵盖内容广,便于操作和考核。定稿后报区委、区政府批准通过,最后以区委办、政府办文件的形式转发(讨论修改的时间近四个月:8月-12月)。三是开展试点,培植典型,争取区委重视。我们选择了沿江镇冯墙村和珠江镇七里桥村作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试点单位,先后在试点村召开座谈会和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围绕“四民主”、“两公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组织建设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我们先后邀请区委分管领导和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领导到试点单位听取汇报,进行考察指导,争取区委和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四是适时推广,加强指导,全面推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12月12日,区委在沿江镇冯墙村召开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现场会”,推广冯墙村、七里桥村的经验。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书记、司法所长、部分村书记或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确定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组织、宣传、纪检、民政、综治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镇(街)党委、政府负责本地区创建工作;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绝大多数村达到示范村标准。

(二)明确目标,抓住重点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创建活动夯实基础。在创建工作中,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创建始终,重点抓住村组干部和广大村民两种对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策、农村基层民主、农业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要求每个村应建一个法制宣传栏、成立一个法制学校、配备一套法律书籍,构建法制教育物质载体。法制教育坚持三抓:一抓村组干部、党员法律素质的提高。抓住冬训、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等契机,利用村法制学校,对村组干部和党员进行法律培训40余场次,参加人员近3000人次。二抓教育形式多样化。坚持“送”法进农户,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教堂等活动。星甸镇去年实施的农民教育工程,把法制教育列入其中,规定镇干部每人包10户,教师包5户,村组干部包3户,党员包1户,带领群众学法,年终检查考核,此举有力地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三抓多管齐下,营造全民学法氛围。通过举办法制宣传月、法制文艺演出、文明守法户评比、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村民法制学校、有线广播、宣传栏(板报)等阵地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普法工作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二是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