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族与宗教问题对西藏政局的影响
关键词:民族与宗教问题;西藏分裂主义;西藏政局
一、西藏地区的民族与宗教问题及其特点
西藏民族地区的民族与宗教问题是极具特殊性的。其一是西藏民族地区地理环境的特殊性,西藏位于青藏高原的主体,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而且山高沟深,交通阻塞,形成与世隔绝的封闭状态,使得青藏高原基本上没有民族的迁移和流动,形成了单一民族居住区;其二是西藏民族地区民族构成的特殊性,藏族是少数民族最聚集的民族地区,使得藏民族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高原民族文化特点,而且具有浓厚的民族心理氛围。其三是西藏民族地区宗教信仰的特殊性,藏传佛教经发展已经融入到了藏民族生活的各个角落和血液之中,成为藏民族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藏的民族与宗教问题严重影响到西藏的政治格局,在国外敌对势力的推波助澜下,达赖集团加紧了西藏独立的活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出于“分化”、“西化”中国的战略图谋,把西藏作为“和平演变”社会主义中国战略的一个突破口,利用达赖分裂主义集团,肆意挑拨我国民族关系,煽动地方民族情绪,制造民族对抗,诋毁我党的宗教政策,煽动宗教狂热;利用佛教在西藏的特殊地位,搞分裂祖国的活动,其用心是险恶的,为了欺骗舆论,获取同情和支持,达赖被推到反华的前台,并被西方反华势力从头到脚地装扮起来,不断挑拨我国境内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宣传;敌对势力将披着宗教外衣、从事分裂祖国活动的流亡政客达赖,打扮成“仁慈的宗教领袖”,还为达赖搞“涉藏问题国际化”和鼓吹“藏独”提供讲台、场所等,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期间竟还提出了“西藏政策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加强对达赖组织的支持,促进达赖喇嘛和北京的对话,拨款帮助西藏流亡人士和组织。西方敌对势力在不断对西藏进行政治、宗教极端主义渗透。
二、达赖集团影响西藏政治格局的行径
1、公开鼓吹“西藏是独立国家”。达赖多次妄图称“历史上西藏是个独立国家”,“实现西藏独立的任务落到我们西藏境内外全体西藏人民的身上”。多年来,尽管达赖多次声称要求与中央政府“谈判”,声称只要求西藏的“高度自治”,但达赖从没有公开声称放弃“西藏独立”的立场,承认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反继续到处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
2、成立“流亡政府”。20世纪60年代初期,达赖集团在印度召开“西藏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建国大纲”,成立了“西藏流亡政府”,并在国外设立“办事机构”,出版发行宣扬“西藏独立”的刊物和书籍,从事“西藏独立”的政治活动。
3、组建叛乱武装,危害国家安全。拉萨曾多次发生针对解放军的游行,分裂
分子提出“西藏独立”等口号;达赖集团在境外反华势力的支撑下,组建反动武装,进行军事袭扰活动,给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4、造谣诽谤,策动骚乱。达赖叛逃国外后,不顾事实编造了大量诋毁中国的谎言,蓄意挑拨民族关系。分裂分子多次策划、煽动了旨在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骚乱事件,并组织非法偷渡、进行间谍活动、制造恐怖事件等分裂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5、与“台独”、“民运”、“法轮功”邪教等敌对势力合流。达赖多次到台湾地区与台独势力进行勾连活动,策划在台湾地区建立达赖“流亡政府办事处”,并与“民运”和法轮功邪教分子相勾结,企图将“藏独”思想渗透到境内非藏族地区。
三、达赖集团分裂势力的新动向
达赖被国际敌对势力作为实施“西化”、“分化”战略、政治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的重要工具,更是加紧了独立活动。他们的打算:(1)利用西藏人权做文章,提出西藏自决权问题。(2)力图把涉藏问题同巴勒斯坦、南非问题等同起来
(3)扩大同东欧、波罗的海三国民族主义势力的联系,与我国新疆内蒙古的分裂分子合作,成立所谓东土耳其斯坦大蒙古大西藏的独联体。(4)歪曲诋毁我国的国际形象,以争取得到
三、四个国家的首先承认。他们提出要以灵活的策略达到“西藏独立”的目的,一方面调整机构,组建政党;另一方面继续游说,通过游说,通过广泛出访来引起国际社会关注。
四、中央政府在维护西藏政治格局稳定中的立场
西藏的政治格局严重的影响到我国的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西藏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已不是信教不信教、自治不自治的问题,而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反对分裂的问题,是敌我性质的斗争。然而在达赖喇嘛背国而逃后,中央政府从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采取了耐心等待的态度,坚持西藏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旗帜鲜明,针锋相对;既要做好国内工作,又要有效开展国际斗争,争取更多的朋友;只要达赖集团承认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彻底放弃“西藏独立”主张,停止分裂祖国的活动,就欢迎早日回归祖国的怀抱;但若直接或变相的搞独立,就要坚决打击,以稳定西藏政治格局的稳定,保障祖国的民族大团结。
综上所诉,不难看出西藏的民族与宗教问题已成为影响其政局稳定的不可轻视的力量,在影响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了,严重影响到祖国的统一与民族的团结。作为新时代的建设者,我们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自觉抵制达赖的民族分裂活动,维护西藏政治格局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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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宗教因素对民族关系的影响问题研究宗教因素对民族关系的影响问题研究
宗教与民族的关系问题,无论是对宗教,还是对民族,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一个民族的特定的社会生活孕育、产生了该民族的宗教信仰。宗教产生以后,又在各民族的发展中逐步发育壮大,并对各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及精神生活产生着久远而深刻的影响。可以说,任何一种宗教都有不同程度的民族性,任何一个民族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宗教性。因此,宗教和民族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一、宗教对民族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宗教作为各个民族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是依赖于民族的经济、政治的发展的,但宗教作为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反过来也要对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宗教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具有二重性,宗教对民族发展的影响同样具有积极和消极的二重性特征。一个民族的共同宗教信仰有益于增强该民族成员的认同感,有利于促进该民族内部的团结,增强民族的内聚力。特别是在遭到外来的民族压迫和宗教压迫时,对宗教信仰的捍卫实际上就是对民族利益的维护。另外,以宗教形式反映和保存下来的民族的宗教文化中的精华,是该民族宝贵的文化财富,对发扬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也是起到积极作用的。有的宗教既主张出世,又主张入世,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促进了信仰该宗教的民族素质的提高。如伊斯兰教的注重“两世吉庆”,强调人的后世的永恒福乐是最高幸福的前提下,也允许教徒享受今世生活,通过正当手段谋取生活资料,享受现世的物质福利。特别是鼓励经商,致使穆斯林善于经商
1而为世人皆知。另外,有些民族或某一民族内部如果不能使自己的宗教或教派比较快地适应现代社会,仍然固守传统陈旧的东西,甚至将宗教信仰等同于民族本身,在这种情况下,宗教信仰的极端化往往会导致该民族一些成员的狭隘性和盲目的排外性。尤其是以宗教信仰作为标志用来处理社会多方面的关系,对这些民族的发展也不利的,甚至还会导致教派之间和民族之间的冲突。
二、非法宗教活动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妥善处理宗教问题,维护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以党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政策为指导,探索宗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影响和定位,努力以宗教和睦促进民族和谐。
在新疆门户逐渐打开,步入全球化进程中,周边地区的人会以经商、工作、学习、探亲和旅游活动的形式进入天山南北,也有世界其他国家的人以留学、探亲、经商、以及互通婚姻等方式滞留于新疆。伴随他们的也会有外国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宗教风俗等,这难免会鱼目混杂,其中不乏非法宗教活动。如非法举办经文班点,违规修建寺庙教堂;煽动宗教狂热,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宣扬民间封建迷信活动,骗取钱财;宣传邪教,欺骗蒙蔽群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教育、司法;披着宗教外衣,秘密组织反动组织,欺骗教众,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分裂祖国和颠覆政府,危害国家安全。这些非法宗教活动的滋长和蔓延会影响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的安定统一,具有极大的危害性。现阶段,在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民族地区的民族
2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我们事业的成败,在新世纪,我们应从战略的高度,分析和把握民族宗教问题对民族关系的影响因素,研究和解决跨界民族,人口流动、宗教信仰及民族发展等民族宗教问题的可行之策,以期为将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民族关系提供一种参照和背景针对新世纪民族宗教问题的新情况、新变化对民族关系的影响,应当从六方面着手加以解决:一是加快开发的力度,促进建设和发展,缩小经济区域差距;二是加强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三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四是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取缔非法宗教活动;五是坚决反对分裂主义阴谋,加大打击力度;六是建立良好的周边关系,加强交流与合作。
三、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伟大创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在民主基础上的高度统一,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立足中国国情,将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创造了世界多民族国家结构的新形式;从国家制度层面尊重各民族的差异性和自主性,重视和强调各民族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创造了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发展的新形式;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与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创造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模式;真正实现各族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广泛参与国家和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管理,探索了民族实现形式的新途径。民族区域
3自治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和旺盛生命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能够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形成以自治民族为主、各民族共同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政治局面;能够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能够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能够有效抵御境内外分裂势力的渗透和破坏,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努力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前进的航标和指引,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必须立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合法权益;必须着眼于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坚持国家利益和中华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分裂活动。
四、搞好宗教和民族的关系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4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民族工作要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抓手,突出做好民族工作这一重点,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宗教工作要围绕“建设和谐宗教,服务和谐社会”目标,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抓手,突出积极引导服务社会这一重点,着力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突破宗教工作难点。总结经验,坚持创新,进一步开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的新局面。
1、坚持把握形势、前瞻谋划,立足主动适应取先机。要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份量和任务越来越重,制止违法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的工作任务仍较重,一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宗教界内部管理能力弱、教职人员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自身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等工作形势。
2、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立足真抓实干创佳绩。(1)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在行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统筹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2)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始终把维稳工作作为第一责任,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大力推动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努力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3)积极引导宗教服务社会。支持宗教界积极开展社
5会服务和公益慈善事业。(4)狠抓工作落实。要在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着力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突破宗教工作难点上下功夫。
3、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立足探索创新争标兵。一要努力创新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要指导支持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民主办教机制,创新服务社会的机制平台,推动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二要努力探索民族宗教工作新领域。大胆开辟和探索做好少数民族务工群体的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新领域。三要努力创新民族宗教工作方式方法。要克服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倾向,主动适应新情况新变化,不断探索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
4、坚持细处着力、持之以恒,立足基础工作见功夫。要持之以恒地做好做实宣传信息、依法行政、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一要做好宣传工作。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文件精神为契机,以普及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为重要内容,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着力提高覆盖面和有效性,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营造良好氛围。二要做好信息工作。既要坚持行之有效的信息工作制度,又要大胆创新信息工作机制方式,确保信息的客观准确和时效性。
五、坚持优化素质、强化作风,立足自身建设出战斗力。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和改进新形
6势下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党组织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二要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查找出来的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整改落实措施要逐项逐条落到实处;三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作风建设,以抓作风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四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训教育,通过培训进一步促使“三支队伍”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五要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以开展读书活动为载体,引导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职工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完善知识结构,提升思想境界,增强素质能力,培养高尚情操,在学习中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六要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教育广大民族宗教工作战线的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道德情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把功夫下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努力创造经得起人民、实践、历史检验的实绩。
2012-1-77
第三篇:民族宗教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影响民族宗教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影响
【摘要】
民族宗教问题与社会经济发展碰撞突出、民族宗教问题与社会政治对立因素增多、民族宗教地区的各类矛盾日趋复杂、境外敌对势力的煽动蛊惑力度加大、“三股势力”恐怖活动升级加剧等问题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影响。
【关键词】
国家安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稳定因素
【正文】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也是一个有着深厚宗教信仰传统的国家。我国少数民族中许多人都信仰宗教,有些少数民族几乎全民信教。宗教在这些民族的社会生活中具有深刻的影响。多民族多宗教是我国的重要国情之一。多民族的存在,意味着各民族之间经济、政治、思想文化、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到方面的差异和矛盾;多宗教的存在,同样意味着宗教间、教派间的差异与矛盾。能否科学正确的处理民族宗教矛盾,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大问题。尤其是我国地域辽阔,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特征具有较大差异,社会稳定问题非常复杂。只有及早洞察社会各领域的不稳定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着力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定团结,才能保证国家安全,才能使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一、民族宗教问题与社会经济发展碰撞突出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给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实惠。但由于受环境、交通、自然、历史等到因素制约,边远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依然不能适应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与内地、沿海相比落差较大。特别是教育设施落后、师资力量缺乏、教学质量不高,
人文素质不能与内地同步提高,再加上居住环境、生存条件先天不足,资金、技术、人才又较匮乏以及市场经济带来的利益格局调整等等,直接诱发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失衡和不满情绪,迫切要求加快发展的愿望与落后的生产力现状以及由此产生的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日显突出。在各民族间的交流中,不可避免的出现经济利益、物质文化、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方面的碰撞,导致一些民族宗教问题强化,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二、民族宗教问题与社会政治对立因素增多
民族是社会的主体,宗教是社会的意识形态,有其各自不同的概念、特点和功能,但二者紧密联系,又互相依存,并与政治、法律、哲学、艺术、科学、道德交织在一起,与社会各个领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特别与政治、法律息息相关、互为作用。近半个世纪以来,各宗教参政议政的意识大大增强,宗教性的政治活动十分活跃。同时,由于不同宗教信仰有差别,同一宗教内还有派别的差异,形成的相应信教群体对政治、经济的诉求也不同,形成的政治势力也不尽一致,可以是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的集体,也可能是具有革命思想的平民阶层以及形成致力于世界和平运动的力量。但即便是和平力量,也可能在一些别有用心人员的唆使煽动下,把单纯的经济文化、刑事案件、民间纠纷、家族矛盾等到问题上升到政治层面,触及相关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人为扩大矛盾,制造政府失误,使经济问题政治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国内问题国际化。目前,世界性的民族宗教问题在我国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
三、民族宗教地区的各类矛盾日趋复杂
民族宗教矛盾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
一是累积性。民族宗教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量大面广,往往是各种情绪、意见的积累,各种小摩擦、小纠纷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质的变化。
二是突发性。偶然的小事,小的摩擦,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乘机挑唆煽动,形成大的事端。
三是扩展性。民族意识和宗教信仰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特殊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而且特别敏感,一旦有事,民族意识和宗教信仰中的自我保
护心理就会很快蔓延,迅速传播,抗争的激情和盲目的热情容易形成合力。特别是当今信息社会,更有利于加速扩展。
四是沉淀性。事情闹大了,靠说服教育很难解决,往往不得不用一些行政、甚至强制手段,表面上看事态平息了、缓解了,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沉淀的思想隔阂,加深了潜意识的民族矛盾,为再度爆发民族问题埋下了祸根。许多民族宗教问题在发展过程中,容易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推波助澜,把群众的一些极端情绪和活动引向政府,扩大事态,促使人民内部矛盾上升为敌我矛盾,或者两种矛盾互相交织,增加了解决难度。
四、境外敌对势力的煽动蛊惑力度加大,宗教问题成为一些西方国家进行渗透、破坏,甚至颠覆的工具
长期以来,作为一些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西化”和“分化”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问题一直是被国外敌对势力得用对中国进行渗透、破坏甚至颠覆活动。早在清朝末年,英、俄就暗中支持“东突”分子分裂中国;冷战时期,苏联也曾秘密帮助“东突”训练,援助武器弹药;冷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为了实现其长期主导世界的全球战略,仰仗着本国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对我国进行文化渗透。改开放给境外敌对势力的政治渗透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打着“民族”和“宗教”的旗号,大搞民族分裂活动,煽动宗教极端主义情绪,以达到干扰破坏我国经济建设之目的。他们利用互联网以“人权”、宗教为借口,大肆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攻击我国政治制度和经济建设,甚至煽动、制造社会骚乱和恐怖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严重破坏了社会稳定。西方反华势力以宗教问题制造热点,向我国施加压力,成为企图迫使我国在政治上作出让步、达到进一步遏制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境外敌对势力的猖獗已威胁到我国民族地区稳定和国家安全。
五、“三股势力”恐怖活动升级加剧
“三股势力”即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宗教主义和恐怖主义。冷战后,民族主义在全球范围抬头,伊斯兰教得到全面复兴,苏联解体后的中亚地区是伊斯兰教复兴的重要地区。借助地缘,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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