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搞好民族团结和加快民族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挥制度优越性
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关键的是要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要加大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各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从广西民族地区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贯彻落实自治法。要强化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广西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和国家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使广西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真正得到实惠。进一步完善配套性法规,建立和完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和合法权益,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使之更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强制性,使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要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本身进行不断地充实、调整和完善,赋予新的时代内容,做到与时俱进,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真正发挥出来,为巩固和发展广西和谐民族关系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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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不但惠及亿万农民、而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措施,是我们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担负和完成的一项重要使命。从1982年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开始,至今共发出了8个“一号文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最关键的问题是在农村,在农业,在农民。没有农村小康,就没有全国小康,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广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根椐广西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创造了以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为品牌、推进当地旅游业发展的文化项目带动型——“阳朔模式”;以绣球和壮锦等民族文化产品为依托,使之项目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民族生态文化型——“靖西模式”;以发展民族民俗娱乐文化为特色,开发生态旅游、建设富裕家园的休闲文化旅游型——“恭城模式”;以农民自办文化节为载体,科技“搭车”引领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农业生态文化型——“北流模式”;结合本地农业资源、以文化知识致富型——“横县模式”。这些新农村建设模式的形成,是广西各族群众自己的创造,是农村生产生活模式的重大变革。我们应继续解放思想,发扬敢想敢干、勇于创新的广西精神,用自己的双手建设各民族美好家园。
广西是一个农业大区。农业人口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广西当前的基本区情。自治区成立五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区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少数民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但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市居民和少数民族农民的收入差距扩大,制约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善,城乡差别越拉越大。全区党员干部对此应有清醒和深刻的认识。
面对广西的区情,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城乡协调发展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保证人口占大多数的广大农民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如果我们忽视农民群众的愿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