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委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委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委文明办于2005年12月中旬对全委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05年12月11日至22日,由委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副书记、副主任王卫伯同志带队组成的检查组一行3人,采取“听、审、看、察”的方式对我委申报创建2005-2006度文明单位的30家单位和创建2004-2005年度文明窗口的16家单位进行了检查(部分项目的抽查)。通过听取创建单位的工作汇报;审阅文明创建工作管理册;查看各类创建资料的积累和分类整理情况;及对文明窗口和单位的软硬件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查所掌握的情况基本反映了各单位近两年来的创建成效及存在的不足。总体感到:大部分创建单位对创建工作认识到位,热情高涨,工作扎实,颇有特色。但检查中也看到委系统各创建单位之间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创建的能动性发挥不够,创建的成果意识不强,创建的标准把握不严,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二、创建特色

1、注重资源整合,增强了文明创建工作的合力

各创建单位能根据自身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把文明窗口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同文明班组、优秀企业、文明工程、全优工程、资质认证等工作相结合,有效整合了精神文明建设的资源,增强了文明创建工作的合力。如连续两次获得市级优秀公司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永昌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结合质量体系认证复审工作开展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市政建设公司把便民工程、全优工程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上海海城设计院将申请勘查一级资质、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结合起来。

2、注重探索实践,丰富了文明创建工作的形式

许多续创单位,还注重在实践中思考探索新的创建形式和方法,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如海城设计院在文明窗口上设立了首席咨询岗,由窗口负责人亲自担任首席咨询员,对报审对象实行一条龙服务,提高了报审通过率;公路署通过在文明窗口上设立服务咨询导引台,制订上下班休息时间告知牌等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地方海事处、建筑工程管理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署等单位也都印制了方便服务对象的小卡片、办事指南等小册子,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3、注重人才培养,积蓄了文明创建工作的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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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夯实工作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基层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加强上下沟通,积极培育各基层单位文明创建工作骨干,在我委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工作协调能力强的文明创建工作骨干队伍,形成基层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有专人管、有专项经费的良好局面。

3、抓住工作重点。在今后文明创建工作中,重点是将条件成熟的区级文明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增加我委市级文明单位的数量,扩大社会影响。

4、培育创建特色。要积极鼓励条件成熟的单位在文明创建工作形成自己的特色,培育出自己的品牌项目。要结合区委区政府各类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加强调研,培育出适合南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文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