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总结
一、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创建生态示范区为目标,狠抓了20*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的落实。一是加强规划指导。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全区实际,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重发展技术含量高、起点高、环保基础设施标准、经济效益高的项目为重点,经过认真调研分析,将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纳入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建设生态示范区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在分析20*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预测20*年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突出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年度主要调控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了全区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经区人大审议通过后,印发全区执行。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进展顺利。截至10月底,辖区工业总产值完成35.71亿元,同比增长12.75%;辖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2.29亿元,同比增长15.02%;区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18亿元,同比增长18.57%;辖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49亿元,增长33.53%;其中区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亿元,增长37.57%;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0196万元,增长52.4%;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558万元,增长15.9%;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361元、7055元,分别增长8.05%、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8.46亿元,增长12.05%。三是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将生态示范区建设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制定20*年全区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经济责任书,明确各经济部门、各乡镇(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年度经济责任目标和工作重点。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步伐。今年来,我局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全区循环经济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生态示范区建设步伐。一是积极争取投资,实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推广“一池三改”户用沼气综合利用。今年共完成投资700万元,建成“一池三改”户2000户。二是重点建设污水回用、节能环保石灰、废弃资源回收、造纸黑液处理、城区天然气工程、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工程、烟气粉尘治理等循环经济项目,力争到年底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三是积极推进饲草—肉牛—沼气—沼肥、肉牛—屠宰—加工(牛肉、食品加工、制革、骨制品、生化制药)、煤电—粉煤灰—新型墙体材料三条产业链建设。四是培育以企业和二十里铺工业集中区、农村节能住宅、城市中水回用和垃圾处理、生态移民和旅游资源开发四个方面为重点的循环经济示范点,争创全国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县(区)。
(三)加强项目节能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健康顺利进行。在项目建设中,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严把项目准入关,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强制性门槛,从源头上遏制高耗能项目发展。同时,注重了项目的科技含量和环保意识,坚绝杜绝了一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的引进,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的产生,确保了全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有力地推动了生态示范区的创建。截止十月底,全区共实施50万元以上各类建设项目204项(含前期项目16项),已开工建设181项,建成102项,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5.57亿元,占年计划的102.5%,同比增长45.1%。列入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120个项目(含前期项目16项),已建成45项,开工建设98项,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1.6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0.7%,同比增长10.2%。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进一步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依托我区资源优势,注重项目建设科技含量和环保意识,调研、论证一批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的项目。不断规范项目管理,促使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达到39亿元,其中区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达到20亿元。
(三)积极争取引进生态项目投资工作。一是在做好平凉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崆麻路等已上报项目的投资争取的基础上,加快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乡镇卫生院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太统林场生物质能扩繁等项目的前期工作进程,争取年内下达投资计划。二是积极捕捉国家和省上投资政策信息,再申报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的项目,多方争取投资。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年内通过发改渠道争取投资5000万元以上。
(四)切实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节能指标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节能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将能耗指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将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二是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将能耗指标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跟踪、指导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