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所平安创建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福建”的工作意见》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建设“平安福建”的实施方案》以及省局拟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5年努力,力争达到“平安场所”标准,实现省局提出的“四个明显提高”,“四个逐步下降”和“六个确保”要求,再创我所安全工作新业绩,即在保持现有工作成绩(已连续实现4年9个月安全所)的基础上,争创10年安全所。

二、工作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以省局要求为依据,结合场所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广泛动员部署,营造浓厚氛围,全面启动建设“平安场所”活动。

(二)实施开展阶段。从现在起至2008年3月,各项工作决策、谋划要以建设“平安场所”为抓手,以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为方向,按照责任目标、责任要求,扎实推进,保证质量和进度,确保建设“平安场所”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总结提高阶段。至2008年3月,在我所实现连续时间10年安全所之际,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和发展建设“平安场所”成果,努力构建安全长效工作运行机制,开创劳教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措施

(一)以“四防”工作为主线,努力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强化安全机制建设,为建设“平安场所”提供可靠的制度和机制保障。一是继续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以所、科队、民警三级安全责任制度,细化责任、分解目标、落实到人,牢筑“人防”安全防线;二是大力加强和提高物防、技防水平。健全完善以动态分析为基础的预警工作体系、以科、队为主体的责任管理体系、以智能监控为主要手段的技术防范体系、以应急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快速反应体系,构筑物防、技防安全屏障;三是强化“三重”管理。在做好以“三大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常规防范同时,突出以重要时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管理,形成防范严密、重点突出的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四是结合场所教育改造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项整顿活动。主要是打击影响场所管理教育秩序稳定的逃跑、打架斗殴、自伤自残、抗工抗教等行为,稳定管理教育秩序,以此促进劳教人员安心服教;五是认真落实安全大检查制度,做好安全大排查工作。检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到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把各种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六是落实民警直接管理制度。坚持民警值带班制度、警戒护卫勤务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职责责任,确保劳教人员不脱管、不失控,遇有紧急、意外事件得到及时处理。七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处突演练,提高场所应变能力。按照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原则,制定、完善、实施应急预案。八是继续推行所务公开制度。建立条件明晰、程序公开、审批权限合理、运作规范的、科学的劳教人员奖惩体系,规范劳教工作行政执法,提高劳教执法准确性、公正性,提高劳教人员改造的积极性。

(二)围绕“教育人、挽救人”这个中心,强化教育矫治工作,为建设“平安场所”夯实基础。继续深化教育矫治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确保劳教人员解教时改好率达8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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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扎实有效推进。要把“平安场所”建设工作与场所各项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分步骤、分阶段地稳步实施,做到齐头并进,互相推动,扎实推进。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平安场所”建设办法,提高“平安场所”建设水平。

(三)强化检查监督。各科队领导要亲自抓督查工作,对所里部署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落实。所里也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同时将定期召开会议,按照《方案》要求,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及时查漏纠偏,把督查和调研、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平安场所”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