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创建的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1.总

2.1为进一步推动总厂(以下简称总厂)青年文明工程和青年人才工程的深入实施,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依据共青团中央《中电投贵州上级“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2.2“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站、所)和青年工程

2.3“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4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总厂各生产、管理部门中全面开展

2.5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2.6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

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向全社会展示总厂青年一代的精神风貌,塑造良好的“纳电”企业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把总厂建设具有较强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大型行内企业做出贡献。

2.条件与标准

2.1“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2.1.135周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主要负责人之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负责的岗位或工程;

2.1.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2.1.3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

2.1.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一定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

2.1.5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2.1.6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本单位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的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2.1.7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共青团的工作扎实有效

2.2“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2.2.1符合本办法第2.1条规定;

2.2.2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创建活动的开展并给予经常性的指导,团员青年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形成特有的团队精神,在工作中具有凝聚力、战斗力;

2.2.3有明确的创建目标,根据创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2.4安全文明生产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居行业先进行列;

2.2.5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实际,摸索、总结、建立了一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

2.2.6青年文明号负责人政治性强,业务精,能够有效地带领集体成员岗位成才

3.评选办法和要求

3.1“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被评为总厂“青年文明号”的集体,才有资格申报上级及上一级的“青年文明号”;

3.2各团支部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密切配合,评选、推荐要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要有说服力。要经过各部门、党委同意并盖章后,方能申报;

3.3“青年文明号”每年年底申报(复核),并填写《总厂青年文明号申报(复核)表》。上报的“青年文明号”,由总厂团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评审,经过公示后,由总厂团委统一命名。成绩特别突出的将向上级公司团工委及上一级组织推荐参加“青年文明号”的评选;

3.4“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实行公示制。公示采取申报部门自行公示和总厂团委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公示和自行公示一般都不少于15天。对未进行公示的申报部门,将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资格;

3.5总厂青年文明号的评选由总厂团委组织抽查和评审

4.表彰和奖励

4.1总厂青年文明号的命名表彰在每年的“五四”期间进行;

4.2对青年文明号的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荣获总厂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岗位或工程,由总厂授牌并颁发荣誉证书;

4.3各支部要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形成创建活动的良好气氛,同时落实激励措施;

4.4各支部要把青年文明号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团青组织推荐的优秀青年人才或青年岗位能手加以重点培养,提供学习、培训和锻炼机会

5.监督和管理

5.1建立总厂“青年文明号”的管理档案,规范“青年文明号”申报、推荐、考核、命名、奖励,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5.2总厂“青年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铜牌按规定统一制作,“青年文明号”铜牌应公开悬挂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监督;

5.3“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公司“青年文明号”每年年末都要向上级公司重新提出申报,上级公司在检查考核后,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否则予以撤销。总厂“青年文明号”每年年末都要向总厂团委重新提出申报,总厂团委在检查考核后,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否则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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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6、发生影响企业形象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5分责任未落实扣1分,创建活动未纳入企业行为扣2分。5分2分无宣传阵地扣2分,无报道扣3分。未设标志或未挂牌上岗扣2分。取消评比资格取消评比资格取消评比资格取消评比资格取消评比资格取消评比资格四否决条件6.2本办法适用于获总厂“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

6.3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总厂团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