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法治创建动员会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

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召开,是对我县的信任、厚爱和鼓励。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全县131万人民,对各位领导来蒙指导检查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司法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法治导向,积极实践,不断探索,形成了较好的法治创建基础,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县被列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联系点,特别是这次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我们既深感荣幸,又深知肩上的压力和责任。我们决心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徐书记、姜司长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把我县法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不辜负各位领导和上级司法部门的信任和期望。

一、充分认识“法治”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在推进依法治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创建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如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现象仍时有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的压力较大等。特别是我县正处在加快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更显突出。

第一,法治建设是加快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发展始终是我们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加快发展需要良好的环境支撑和保证。实践证明,法治环境是最大的发展环境,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发展就无从谈起。法治建设对加快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和基础性作用,必须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第二,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没有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形成。社会稳定必须靠法治来维护,社会矛盾必须靠法治来解决,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必须靠法治来营造。特别是当前我县信访稳定的压力还很大,尤为需要通过法治建设畅通化解社会矛盾的渠道。

第三,法治建设是促进风气好转的重要手段。法治建设事关党风政风的改进,事关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是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必须通过法治建设,切实改进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工作作风,带动和形成更加良好的社会风气。

总之,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正一方风气,都离不开法治建设的保障和维护。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法治”创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法治”创建,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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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注重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各单位、各部门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将研究通过《关于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决议》,县政府要抓紧制定出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县政协要加强调查研究,为推进“法治”创建建言献策。各涉创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力求取得实效。要强化宣传发动。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要将“法治”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宣传计划,精心筹划、周密部署。要大力宣传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传媒渠道,采取专栏、专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落实各类保障。要重视加强“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各级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财、物的保障。要加大对法治创建工作的投入,并逐步健全完善各项保障制度。要加强对法治创建工作队伍的培训,着力提高各级抓法治创建的工作水平和效率,充分发挥好“法治”创建监督员的作用。同时,要完善各涉创单位与县“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报告制度,强化对口指导,实现各级法治创建组织协调通畅、规范运作。

同志们,创建“法治”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使命,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而光荣。我们要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法治创建各项工作,有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