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管理创建工作意见

各相关单位、村:

为进一步改善本镇市容环境面貌,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塑造整洁靓丽、规范有序的城市新形象,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和《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年本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年我镇将继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达标区域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浦年度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级达标区域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镇长马顺华任组长,相关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与职能部门行政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创建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牵头、工作联络、资料汇总及向镇领导、区有关部门报告工作状况等日常工作。

二、创建范围

浦年度市容环境市级达标区域的创建总面积为17.2平方公里,主要范围为:

1、三鲁河以西、姚家浜以北、浦星公路以东、立跃路以南区域,共计11.2平方公里;

2、浦星公路以西、沈庄塘以北、飞燕路以东、周浦塘以南区域,共计6平方公里

三、创建目标

进一步巩固市容环境区级达标区域的创建成果,全面完成市级达标区域的创建任务,不断完善和创新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品位,实现构筑物立面靓丽、基础设施完好、整体环境优美、城市管理有序、破解顽症见成效的城市管理新局面,塑造浦现代化新镇区形象。

四、创建任务

1、严格执行市、区达标区域创建标准,年内完成市容环境市级达标区域的创建任务

2、按照达标区创建标准和要求,完成创建区域内店招店牌综合治理、乱停车管理、乱设摊整治、黑色广告整治、摊亭棚整治、跨门营业、沿街商业业态调整、外立面清洗粉刷、环卫设施建设、河道整治、道路及设施建设、绿化建设等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

3、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创新和落实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区域环境优美、管理有序

五、工作步骤

市容环境市级达标区域创建工作拟于10月底前完成,年底前验收。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4月—5月中旬前)。完成实施方案评审,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实施计划;召开全镇动员会,布置任务,落实责任。

2、实施阶段(5月中旬—10月底)。各相关单位按整治内容和要求,开展整治并逐项落实。期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将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了解整治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并定期组织检查,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自查整改阶段(10月—11月)。在完成整治的基础上,各单位对照创建目标和任务开展自查,并对不达标项目进行整改,确保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4、迎接验收考核阶段(11月—12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验,并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初验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

七、职责分工

为确保创建工作按时、有序进行,做到分工清晰、责任明确,按照各职能部门职责,主要分工如下:

镇党政办负责完成创建工作多媒体资料的制作。

镇经发办负责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置,配合各地区进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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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深入推进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创建工作,要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坚决防止只求进度,不讲质量;要严格整治标准,确保整治质量,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整治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努力消除创建质量不平衡的现象,切实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4、条块结合,齐抓共管

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镇有关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与上级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齐心协力完成任务。要突出重点,实行分类管理,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以及结合部地区等加大整治力度,努力消除顽症。要根据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抓好工程整治、协调督办、总结验收等工作。要对各项整治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使整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