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市容整洁创建工作意见

建设宜居,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提升城市形象,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结合重庆市主城区市容综合整治工作,区政府决定在区主城“四街”开展示范路段、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实现干净、整洁、规范,支次干道、背街小巷和社区开展市容整洁示范路段、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达到亭棚摊点设置规范、基础设施完好齐备、车辆停放有序、市容环境整洁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范围和创建标准(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

完成第一批示范路段方案设计,4月18日前。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基本完成第一批示范路段整治工作,4月18日至5月20日。同时启动第二批示范路段的设计。

二)第二阶段

开展第二批示范路段方案设计。5月20日至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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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强力保障。背街小巷环境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高度重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领导及责任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和资金保障,确保示范路段、示范社区整治按时保质完成。

二)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大示范路段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加大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理解,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