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病房管理制度
第一篇:
1、创建病房管理制度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整体水平,特制订广西肿瘤医院化疗一科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
一、科室主任是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各种项目按照卫生部标准来进行检查指导。
二、科室要按照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的要求对科室进行硬件及人员等各个方面的配备工作,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熟练掌握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工作。熟练掌握肿瘤科、疼痛科护理技能,掌握疼痛评分和疼痛护理操作流程,能协助医师对患者进行癌痛全面评估和治疗。能够配合医师做好癌痛患者治疗相关宣教工作。
三、建立健全医护人员培训制度并做好培训记录。①建立医护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组织肿瘤治疗相关医护人员每年接受一次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②编制医护人员癌痛规范化治疗手册。按照癌痛有关诊疗规范要求,印制癌痛规范化治疗医师操作手册和护理手册,并保证癌痛治疗相关医护人员人手一册。
四、建立癌痛动态评估机制,癌痛患者入院后,医师及护士在8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全面疼痛评估,并动态评估疼痛程度、性质变化,观察爆发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减轻或加重相关因素及不良反应等,并予相应处理病程记录应体现对疼痛的评估和处理,有疼痛护理单,病床旁有疼痛评分脸谱图能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适时调整癌痛治疗方案。
五、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履行病情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知情同意的权利。实施癌痛规范化治疗前,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开展癌痛治疗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预防措施。
六、实施癌痛个体化治疗,根据我国国家卫生部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版指南,准确评估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因病施治。
七、建立癌痛规范化诊疗流程,建立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流程,合理选择治疗方案。力争癌痛患者规范化诊疗率达100。
八、建立疑难复杂癌痛患者会诊制度,建立会诊机制,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能够组织肿瘤科、疼痛科、药剂科等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制定适宜的诊疗方案。
九、建立患者宣教制度。①建立癌痛患者宣教制度。定期举办癌痛患者宣教讲座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科普培训,发放患者宣教手册,对患者以及其家属开展癌痛治疗相关知识宣教。②设有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活动公示、疼痛治疗知识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新宣教内容,要求在病人床头张贴脸谱图和疼痛评分尺等,强调疼痛评估的重要性,做到及时、动态评估。科室张贴有关宣教活动的表格,制定宣教计划,定期开展患者教育活动。
十、建立癌痛患者随访制度,对接受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癌痛评估并记录,保障患者得到持续、合理、有效的癌痛治疗。
第二篇:病房管理制度1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全科医务人员积极协助。
二、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着装整洁,佩带胸牌。病房内不得吸烟。
三、统一病房陈设,固定放置室内物品及床位,摆放整齐,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四、按“五常法“管理要求,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五、实施护士长——责任组长——责任护士三级护理管理,护士长全面负责病房的护理管理和质量控制,根据护士的工作能力确定和安排工作;责任组长由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护士担任,负责组内护理质量控制,并指导下级护士;责任护士在组长的带领下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全程、全面、规范的护理服务。
六、实施晨、晚间护理,落实患者的基础护理项目,减少患者家属的探视时间和探视人数。
七、定期召开医患沟通会,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征求病员意见,改进病区工作。
八、医护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域聊天、打闹嬉笑、玩电脑游戏等,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干私活及看非医学书报、杂志等,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护士站及病房冰箱里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九、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十、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十
一、病房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病人现金、财物。
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准确及时进行。
2、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30分钟到科室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阅读交班报告,并听取交班者的口头交班,做到交得清楚,接得明白,在接班者未到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须作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交班者必须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文件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并为下一班做好用物准备,以便于夜班工作。
4、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班报告书写要求眉栏项目齐全准确,字迹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
运用医学术语。
6、交接班的方法、内容和要求:
早晚集体交班应站立,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参加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交班者随身携带手消毒剂站在患者左侧,接班者站在患者右侧进行询问、查体。
(1)晨间集体交班
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病人动态和病情变化,包括住院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手术、分娩、死亡、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和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情况。晨会中护士长可布置当日工作重点及应注意改进的问题,一般不超过15分钟。
(2)晚间集体交班
由各责任护士报告所分管病人动态和病情变化,包括本组病人总数、转科、手术、分娩、死亡、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和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情况。晚交班中护士长要将当天五查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3)床边交接班
所有在院病人均要进行床边交接,尤其对危重、大手术及病情特殊变化的病人,交接班人员共同巡视检查各种导管固定、引流和病人情况;对瘫痪、长期卧床、大小便失禁、皮肤异常病人严格床旁交接检查皮肤情况;对新病人交接病人的入院检查、处置是否及时、妥善。
白班、小夜班、大夜班均进行床边、口头、及书面交班,做到交班本上写清、口头讲清、床边看清,交班清楚后方能下班。
7、其它交班内容:交清医嘱执行情况,未完成的工作也应交代清楚;交接常备、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情况并记录;交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是否清洁,整齐,安静,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查看病人是否都在病房或病室内(所缺病员应交明原因)
十不交接制度。衣着不整齐不交接;危重病人抢救时不交接;交班报告未写好不交接;医嘱未处理完不交接;治疗室、办公室不整齐不交接;病人入院、出院、死亡未处理好不交接;为下一班准备工作未做好不交接;床边处置未做好不交接;物品数目不清不交接;皮试结果未观察、未记录不交接。
护理查对制度
各级护理人员在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应落实病人参与的“双向”查对制度,即宣传教育病人参与查对并监督查对。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三查即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即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药品有效期。一注意即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一、医嘱查对制度1.医嘱经查对后方可执行,医嘱不明时要问清后方可执行。电脑打印的治疗单必须与电子医嘱进行核对。
2.电子医嘱每班必须进行查对,每天大查对。
3.原则上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过程中执行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述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提醒医生及时补录医嘱。使用急救药品及毒麻药品须经二人核对。
二、护理操作查对制度
1.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批号、有效期,发现安瓿有裂缝或瓶口松动,不得使用。
2.护理操作前对病人姓名应进行反问式核对,并核对病人其他信息(如: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等);对于意识不清、病情危重的病人,使用腕带识别方式,准确核对病人身份。
3.给药前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4.无菌技术操作时,须查对无菌物品的有效期及质量,并做好开包记录。
三、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二人核对病人血型、原始报告单与住院号、血标签、献血员姓名、血型、交叉配血结果。
2.输血三查:检查血液有效期,血液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十对:对科室、床号、姓名、血型、住院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条形码、采血日期、血液的品种、血液的数量。
3.床旁输血时须经二人再次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并在输血单上双签名,输血中加强巡视,观察病人有无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后应记录,空血袋低温保存24小时,并交检验科处理。
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
(一)适用范围: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外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
压;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3.准确测量24小时出入量;
4.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
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一)适用范围: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病人;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每日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
安全措施;
5.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适用范围: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
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适用范围: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二、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三、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选用化学方法消毒或灭菌,定期检测消毒剂的有效浓度,定时更换;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浸泡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四、凡规定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后再消毒或灭菌。
五、重复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与麻醉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定期消毒;未使用者,常规每周消毒一次,并干燥保存;湿化液应使用灭菌水。
六、医护人员诊疗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认真洗手或使用手消毒剂。
七、严格管理传染源。传染病病人与普通病人严格分开安置,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室安置,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八、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被传染性物质污染的物品时,要采取标准预防措施:接触病人前、后洗手;必要时使用手消毒剂、戴手套;正确使用口罩、防护镜和面罩;适时穿隔离衣、防护服、鞋套。
皮肤压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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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九、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十、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一、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