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大力推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把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促进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化我区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大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长期和谐稳定,促进我区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7月)。制定创建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召开全局职工和各镇农技站负责人参加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安排部署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二)全面整体推进阶段(2014年8月—11月)。根据实施方案,各股站要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创建工作;要结合农业依法行政的特点,强化各项措施,突出抓好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等重点工作,维护城乡居民合法权益,强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自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对照各项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按区上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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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群众上访的土地纠纷问题,要深入实际进行调查,依法依政策进行调解,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明确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制度。区农业局创建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将定期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推进日常工作;机关各股站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分解责任,明确时限,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