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旗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政府召开第12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意义十分重大,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近年来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果和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团结工作,对多年来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在此,我代表县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简要回顾

多年来,县委、政府把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全县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兵地融合、边防巩固、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有力地推进了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有力,民族团结事业快速推进

多年来,县委、政府和各级党政部门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第一位的大事来抓。党政军民、各部门、各行业都积极参与民族团结工作,把民族团结教育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形成了级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各族干部群众不断提高了对加强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民族之间,军民之间、兵地之间形成了患难与共、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通过对赛尔江、阿布旦、努尔波力等一批先进模范典型的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实实在在地看到民族团结的巨大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显示出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各民族相互交融,社会稳定呈现新局面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坚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团结稳定的局面,为我们实现经济社会的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打下了稳固的社会基础。

(三)各民族团结协作,经济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经济发展是保证民族团结的第一位因素,只有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才会有社会秩序的根本稳定和社会家庭成员的和睦团结,才能有力地促进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xx年,全县gdp完成15.4亿元,同比增长13.5%;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44.2%,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066亿元,同比增长35.4%;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7.2亿元,同比增长44.5%;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1亿元,同比增长19.8%;实现招商引资到位额6.1亿元,同比增长21%;农牧民人均增收282元,达到4299元。正是我们多年来在经济发展上不断取得丰硕成果,才使得各民族之间团结、拼搏的精神成为社会的主旋律。

我县民族成份较多,具有比较明显的大分散、小聚居特点,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6%,从我县的多民族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民族在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统筹兼顾,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充分照顾少数民族的特殊需要和实际利益,维护和发展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坚定不移地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维护祖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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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促进民族团结工作的合力。民族团结工作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乡(镇)、县直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协调、抓好落实,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统战、民族宗教、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各尽其能,形成合力,推动民族团结和全县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各族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实践“xxxx”重要思想,真正在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增强民族团结和创建文明新风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

三要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建设,提高民族团结工作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重视对民族团结工作干部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之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民族工作发展的需要。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县委、政府对民族团结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形成县委、政府统一领导,民宗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基层组织健全、上下整体联动、通力协作的民族团结工作格局。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我们齐心协力,按照自治区、地区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把民族团结工作引向深入,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