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研究

摘要。基于上海市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求和上海市南洋中学的实际工作状况,通过5个案例,从不同环节与角度介绍了化学实验室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在日常教学和维护工作中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经验,提出了对中学化学实验室化学品管理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中学化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信息化平台

我国对化学实验室管理的重中之重—危险化学品管理有明确的安全管理条例[1],上海市也出台了详细的管理办法[2]。创建于1896年的上海市南洋中学(以下简称“学校”)是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上海市安全单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校非常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学校严格按照《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逐步规范和完善了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流程。按照时间顺序,学校的化学品管理流程可以分为3个环节:采购、储存与使用、回收报废。本案例主要介绍学校在这3个环节中,充分借助政府部门、上级单位、学校等多方力量,结合信息化和专业化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的实践经验。

一、采购与使用—借助政府部门和信息化手段进行安全管理

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出入库信息化)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单位须对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信息进行动态管理[2]。同时,公安部门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也有一定的管制,且按照潜在用途的不同(而不是单纯按照性质划分)有不同的监管体系。主要是涉及爆炸物制造的易制爆化学品和涉及毒品合成的易制毒化学品[3,4]。

1.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与管控。在中学化学教学中,有很多化学试剂都属于国家规定的易制爆化学品,如硝酸银、硝酸钾、过氧化氢、过氧化钠、高锰酸钾、铝粉、金属钠、金属钾、浓硝酸等。学校所在的徐汇区斜土街道派出所每2个月会到学校对技防设施和化学品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不仅如此,派出所还要求学校建立规定目录内的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记录的电子档案,并在记录更新时及时上报(如图1所示)。具体操作流程:依照派出所提供的目录,对校内存储的每一种易制爆化学品分别建立独立的流向记录文件,其内容包括流向类型(购入、使用等)、数量、时间、销售方(转让方)及购买方(接收方)的基本信息、用途等。每当存量发生变化时,除了更新这部分文件外,还须及时通知负责此项事务的警官本人。此外,派出所也会不定期要求将流向记录文件打包上传查验。自2017年下半年起,上海市公安局开始推广上海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以对全市的易制爆化学品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包括上述日常使用申报、购买、运输等环节全部被纳入该系统的监管中,不仅包含单位信息,所有可能接触相关化学品的从业人员的信息都需要反映在系统中。采购易制爆化学品则需要填写流向备案(如图2所示),校内使用也需要填报内部流向备案(如图3所示)。

2.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与管控。公安、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将涉及合成毒品的试剂归类为易制毒化学品,对其生产、储存、买卖、使用都有着规范且严格的控制。目前,对这类化学品的管控,各部门有各自的电子信息平台[5,6],其中与购买直接相关的是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数据平台。该系统集准购证件的审批办理、化学品流向记录、各类文件信息的发布等功能于一体,且包括公安部门在内,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各家单位,凡是入网便可在网上同步使用其中的功能。最初入网时,校方须提供学校及法人的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电子文件,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目录所涉及的化学品的存量(中学教学所涉及的主要是浓盐酸、浓硫酸以及甲苯等少量有机物)等信息。当需要购买目录中的试剂时,须在数据平台上提交购买许可证的申请。该申请不仅要提供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购买量和用途,还须上传购销合同的文件副本(正规销售商会在校方向其提出购买意向时提供),如图4所示。申请递交后约2个工作日可收到审批回复。如审批许可,便可获得准购证明的电子文件。学校须将此文件发给销售商,对方才能发货。如果出现不予许可的情况,一般是递交的申请中缺少了必要的信息,或是尚未完成公安部门下达的各种信息上传任务(这些任务也会借助此平台下达,如2017年上半年进行的制毒化学品和制毒设备摸底排查工作等)。只要补充对应的信息后再次递交申请,通常就能获得许可。同易制爆化学品的流向记录一样,该平台也要求入网单位对库存化学品的数量变化进行及时更新。更新内容会自动同步传输到公安部门的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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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门是学校安全管理最直接的领导和管理部门,有着非常专业的经验和资源。学校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不仅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更应该在安全工作中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接受指导,提前一步,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废弃处置管理)的规定[2],学校每年都要对过期变质的化学试剂回收报废处理。2017年3月,徐汇区开展了区内学校报废化学品的统一回收工作。学校总务部门在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的指导下,联系具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回收单位,根据要求将化学品按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按有毒有害、易腐蚀、易燃易爆等不同性质分别装箱。所用箱体的尺寸上限和材质都有相关规定,且在箱内做好充分的缓冲措施。装箱后经专业回收单位来校检查确认后封箱,由化学品回收单位派专车将报废化学品运走后集中处理。

四、结语

学校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回收等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不能有丝毫松懈。学校将在工作中不断摸索,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并根据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力求取得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