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和科技局事业实施方案(正)
第一篇:教育和科技局事业实施方案(正)锦教人通(2011)74号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事业在职人员
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我局事业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06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黔东南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
[2011]255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府办发[2011]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工作效力,进一步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我局工作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要尊重教育规律,充分发挥领导的引领作用,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要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注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要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分类考核、讲求实效,力戒繁锁。
三、范围和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教育和科技局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四、考核内容
(一)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履行《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绩。
1、德。主要包括职工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理论水平,办事原则,奉献精神,大局意识,政令畅通,贯彻上级的决定执行情况,能否接受不同意见,是否关心同事,不拉帮结派和对待本职工作的态度等方面。
2、能。主要包括对待工作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对分管工作的管理能力,所分管的工作是否井然有序,是否能协调站内外的各种关系,是否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能力和明确的工作思路,能否指导学校开展好所分管的工作。
3、勤。主要包括职工的学习态度,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出勤率情况,对分管工作效果是否能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勤于教学、后勤、安全、卫生、五化等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是否勤于探索创新,指导学校的各项改革,促进学校的发展。
4、绩:主要包括职工所分管的工作在质量上是否有了新的提高,所联系乡镇学校的教学成绩是否有新的提高,所联系乡镇学校的素质
教育是否得到了全面实施,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是否增强,分管的工作是否有重大失误和联系乡镇学校是否有重大事故发生等。
5、廉。主要包括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是否有较大提高,在工作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敬业奉献,廉洁自律,不贪不占,群众口碑好,家属是否干涉单位事务,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现象。
职工绩效考核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量化考核标准附后。
五、考核办法和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工作按年度进行,但必须与年度考核结合。建立考核组织、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校站长的意见,结合本局实际,根据各岗位特点和职责,分类进行考核。
(一)考核办法。主要采取考核小组考评,按照考核办法逐一进行。
1、单位考核小组考核。根据《教育和科技局事业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按百分计算,占总分的70%。
2、个人述职。本人向局领导和职工作一年工作总结,必须做到实事求是。
①单位行政领导考核按百分计算,占总分的20%。
②职工互评,按百分计算,占总分的10%。
综合考核总分=单位考评小组量化考核得分×70%+单位行政领导考核得分×20%+职工测评得分×10%。
(二)考核等次
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考核结果按2:7:1的比例确定在
一、
二、三等人数,并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几类特殊问题的处理
(一)在职人员病事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公资的待遇问题。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人社厅发[2009]0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在职人员病事假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待遇问题。
1、在职人员一年累计病假超过20天(含20天)扣除综合考核分10分),超过30天(含30天)扣除综合考核分20分,超过60天(含60天)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在职人员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含10天)扣除综合考核分10分),超过20天(含20天)扣除综合考核分20分,超过30天(含30天)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在职人员一年旷工1天,扣除综合考核分10分),累计旷工3天,扣除综合考核分20分,累计旷工5天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行文的借到其他单位的教师,或离职进修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人员,由于不参加本局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只能按最低分发放。
(四)经局领导批准借用到县内工作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在原单位进行考核,原在单位按考核结果对应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停发工资、在编不在岗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单位职工绩效工资考核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
①成立职工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龙景植
副组长:潘兴华吴运熙
成员:马思良欧隆藻吴胜光姜继桥吴礼金王金叶
曾祥相龙琴杨奕松
下设职工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马思良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②成立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监督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张危平
副组长:吴隆堂王名军
成员:蒋维钧苏晓梅
2、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3、单位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如无异议,按程序上报县人事部门审核。
本实施办法由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教育和科技局事业在职人员绩效考核综合量化评分表
2011年12月8日
主题词: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抄送:州教育局人事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本局有本股室。
锦屏县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12月8日印发
第二篇:科技局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科技局“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
主体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按照自治区《“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2011年)》和自治州州相关精神,现提出科技局“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2011年)。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立足科技支撑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入开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开展回顾“十一五”发展成就、展望“十二五”美好前景的宣传教育,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营造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发展稳定、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凝聚推进科技事业更好地服务于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力量。
二、时间
安排
根据2011年主题教育活动任务和重要时间节点,全年主题教育活动需要把握的工作节奏为:
(一)5月,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两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疆科技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围绕“民生建设年”,宣传自治州科技工作在改善民生工作中的新举措。展示新时期新阶段全局科技职工的新变化和新风貌,兴起回顾辉煌成就、展望美好前景、坚定科学发展信心的宣传教育热潮。
(二)5月至8月,围绕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一周年,推进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再学习、再提高、再落实。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这一主题,开展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筑牢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一系列庆祝活动,深化党领导人民的创业史、奋斗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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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我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习宣传活动由局党支部具体负责活动实施、督办检查和情况总结等工作。
(二)突出教育重点,改进教育方法。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先学一点,多学一点,学好一点,学深一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紧密结合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大胆创新,通过组织报告会、交流会、读书思廉、声像教育等多种形式,丰富教育形工和内容,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统筹安排。要统筹安排好当前的各项工作,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它,做到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与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相结合,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互相促进,共同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教育、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局惩防腐败体系,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