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教育抓得不够。面对新形式新常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感悟的不深刻,分析的不全面,思考的不深入。对一些新政策、新内容的学习往往是现学现用,急学急用,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还做得不够。比如,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缺乏深度、宽度和细度,拘泥于一知半解、一鳞半爪。学习局限于抄笔记、写心得、做照抄的被动应付,不能主动地在学思践悟、学思结合、学以致用方面下功夫,缺乏好上加好、精益求精的精神,运用理论指导司法工作的功力发挥的不够,离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履职担当责任不强。作为一名司法干部,能够始终不渝地恪守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认真按照教育整顿的步骤和环节,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但对司法教育整顿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清,对标对表做好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不高,缺乏工作的拼劲和闯劲,顾全大局、全盘定位意识淡薄,抓司法工作习惯于按部就班,思路僵化,统筹谋划的力度不够,开拓创新的办法不多。比如:对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安置帮教、矛盾排查、法律援助等工作缺乏提炼和总结,统筹谋划不够,工作上喜欢靠本本主义和经验主义,工作推进满足于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精益求精,真抓实干的精神头。

(三)是在纪律执行方面存不严格、不到位现象。表现在对纪律规范,内务管理的认识弱化,对工作中的细节不够重视。一是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上班时间中,偶有存在违反警容风纪,警便服混穿的现象;二是对纪律规范的执行不到位,违反了日常考勤相关规定,偶尔存在迟到早退的现象四是党员旗帜作用有所淡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存在对日常工作得过且过、精神状态不佳的现象,没有完全发挥党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党员民警的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是在教育整顿工作的前期认识不够,认为此次工作和之前每年的主题教育一样,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任务安排即可,既没有入脑,也没有入心,甚至认为只要表现不比群众民警差就感到满足,责任意识不强,担当意识不够,党员旗帜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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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强党性,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始终坚持按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把对党忠诚摆在极端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始终保持端正的政治态度。同时,充分做好好党员旗帜带头作用,无论是在教育大整顿自查阶段还是在日后的工作生活中,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性。

3、要加强创新精神,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工作中要多思考,积极创新,不能仅满足于完成任务,要以与时俱进、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同时,在遇到工作任务多,完成压力大的情况,努力做到不急不躁,杜绝不耐心、不耐烦的现象。

4、提高工作能力。新形势下,不仅要主动积极完成自己的工作,更要具有综合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够在复杂的人物和事件中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并根据事物的发展规律和趋势,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超前采取措施,把工作做在前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