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发展办主任进行述职评议的方案

二、评议的时间:2005年4月至6月三、评议的内容:范围是在任职期间和今后的工作,主要是:

1、执行《农业法》等有关经济发展法律法规,推进我乡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

2、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办理情况;

3、执行国家方针政策;

4、依法履职和勤政廉政的情况;

5、经济发展办主任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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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25日前召开评议会。代先伦要按时到会听取意见,乡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等列席评议会议。代先伦应如实汇报情况,严肃认真听取评议意见,认真回答提问,进行说明。中心发言人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议批评意见。乡人大主席团根据参评人的意见,拟出评议意见。

4、5月10日前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或改进计划,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或改进计划报送乡人大主席团。经乡人大主席团同意后,在5月20日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5、5月30日前乡人大主席团组织参评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责成继续整改。组织参评人对代先伦整改报告进行是否满意的无记名量化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是否合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