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惠民政策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新机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国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新机制的主要内容有:

1、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4、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二、天峻县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工程、建立社会救助体系

天峻县依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精神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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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峻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按国家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精神要求和《天峻县关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规划,生格乡寄校(317人)、苏里乡寄校(108人)、江河镇寄校(195人)、龙门乡寄小(94人)、舟群乡寄小(50)和织合玛寄小(54人)6所基层学校共计818名从2012年秋季开始享受营养膳食。

教育科技局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