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监督特派进校园 教育惠民政策落万家

民生监督特派进校园教育惠民政策落万家

教育惠民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800元

2、资助对象。在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等(需申请)。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资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年800元

2、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1、补助标准。小学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年补助1250元。

2、补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家庭困难寄宿学生(需申请)。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1、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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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升学加分照顾制度

1、执行标准。(1)本县户籍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参加全州中考报考本县公办高中时给予加10分照顾;(2)农村计生“两户”女孩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省内院校时给予加10分照顾。

2、享受对象。本县户籍农村独生子女户家庭和二女结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