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消防部队的体制会进行怎样的改革
关于消防监管体制改革务虚会和
调研座谈会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工作,探索我局消防监管体制改革问题,1月24日,市局先后召开消防监管体制改革务虚会和调研座谈会,现将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务虚会情况
1月24日上午,在市局十二楼党委会议室,召开消防监管体制改革务虚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广善,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田维出席会议;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国孝、高级工程师陈军、防火处处长王强,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消防稽查支队代理支队长曾彦,消防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姜国东以及消防支队、消防稽查支队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曾彦同志首先通报了近期消防稽查支队在开展全市网吧、洗浴场所和ktv、酒吧消防稽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无消防许可或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或营业的单位(场所)大量存在;二是个别消防列管单位责任划分不清;三是派出所消防民警“专职不专”问题严重;四是大多数派出所消防民警存在业务不熟、消防监督能力欠缺问题;五是被稽查场所消防安全动态隐患较多。为解决上述问题,特别是有效解决消防民警“专职不专”问题,根据田维书记的指示,消防稽查支队起草了《关于整合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优化公安消防管理体制的意见》(征求意见
1稿),《意见》中提出。一是将全市公安派出所专职消防民警统一划归驻区消防大队(消防科)管理;二是大力强化派出所的消防监管基础工作;三是明确消防大队和派出所消防列管范围,将全市建筑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公众聚集场所和其他社会单位由驻区消防大队(消防科)监管,100平米以下的由辖区派出所监管。
田维书记在会上进一步归纳了当前消防监管工作存在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消防民警业务不熟问题;二是消防民警“专职不专”问题;三是消防监管力量分散问题;四是消防大队和派出所个别消防列管单位不清问题。
与会的消防支队领导高级工程师陈军、防火处处长王强、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国孝重点围绕消防监管体制改革先后发言,他们认为,消防监管体制改革不能“一刀切”,可以在小分局(如北站、经济技术开发区、棋盘山分局)实行,在大分局和农村实施不了。主要原因:一是派出所专职消防民警划归消防大队后,会牵扯一系列问题,如集中办公需要解决办公场所问题,而目前多数分、县局消防大队(现役)和消防科(民警)都无法集中办公,整合后更无法实现集中办公,交通工具车辆也需要从派出所抽调,日常集中部署工作再下去开展工作,会增加工作成本。二是将辖区所有具有一定规模的场所(100平米以上)和社会单位都由消防大队管理,突破了公安部消防“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消防大队(消防科)难以把列管单位消防监管工作全部做到位。此外,针对目前消防监管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他们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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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调研座谈会情况
1月24日下午,在市局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消防监管体制改革调研座谈会,和平、沈河、东陵(浑南)、苏家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新民市局、辽中县局的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消防科副科长以及上述单位的一名派出所消防副所长和一名消防民警参加了会议,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消防稽查支队代理支队长曾彦,消防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姜国东以及消防稽查支队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田维出席并主持了调研座谈会。曾彦同志首先在会上通报了近期消防稽查支队通过消防稽查发现的问题和《关于整合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优化公安消防管理体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田维书记将目前消防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概括为四句话:体制不顺,职责不清,力量分散,隐患较多。他要求与会同志围绕消防监管体制创新是否符合实际,即可行性;是否符合上级法律法规规定,即合法性;能否运转起
来,即有效性等三个方面进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