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行政区划调整研究

摘要:行政区划与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内在的联系,行政区划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在分析长株潭地区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与区域经济发展不适应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使行政区划更好地适应长株潭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关键词:长株潭地区;区域经济发展;行政区划调整

区域经济发展问题是当今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而行政区划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株潭城市群处于我国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区位和交通条件优越,保持着强劲的发展态势。但事实证明,长株潭区域经济一体化也没能摆脱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适当调整行政区划,促进长株潭城市群更快更好地发展乃当务之急。

一、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现阶段,在我国特有的政治体制下区域经济发展主要是以行政区为界而展开的。行政区划的设置和变更直接影响着区域经济发展。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必然受到行政区内行政机关的各种行政权力、发展战略和政策等影响。行政区划作为国家划分和配置地方各级政府职能的基础,从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方面影响和制约着经济体制和经济活动,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影响着资源开发、工业布局、城市发展等方面的战略选择和规划制定,成为促进或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的最终趋势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当行政区划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时,就会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否则,就会产生所谓的“行政区经济”现象,即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现象。“行政区经济”现象将导致行政分割的矛盾很大,进而导致区域经济无法实现一盘棋式的共同发展。

行政区划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前提和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行政建制的撤设、行政区的规模等级、行政区范围的合理性及行政中心的设置等影响着区域自然资源的开发、生产要素的空间流动与配置、经济活动的空间组织,从而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多方面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纵向权力结构确定的中央与地方关系、集权或分权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决策与调控能力,影响着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政府产业、财税、金融、投融资等政策,反映政府在一定时期的经济意图,体现政府基本政策倾向,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并对经济运行进行有效干预,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区域经济发展,都将产生很强的导向乃至直接的决定性作用三是地方政府为履行政府职能,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计划、组织、管理、调控区域经济的具体政府行为,都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区域经济活动,作用于区域资源配置,对区域优势发挥和区域经济发展产生更为直接、突出、独特而深刻的影响。同时,在中央与地方分权体制下,受制于施政范围限制和经济利益驱动的地方政府,在对涉及到跨行政区,涉及区际利益关系的一些矛盾与问题处理上,能否着眼于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采取相互合作、因势利导的理性行为方式,将会对跨行政区的区域经济成长、发育、发展产生十分深刻的影响。此外,行政区划等级不同,地方政府在行政体制中地位不同,不同层次的地方政府的职能大小,对区域经济发挥的影响程度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二、长株潭地区现行行政区划不适应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面积2.8万平方公里,2006年人口1300万,经济总量2818亿元,分别占湖南全省的13.3%、19.2%、37.6%,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结构紧凑。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发展目标被定为形成长株潭三市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基础设施完备和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存共生、要素市场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的高效率、高品质的多中心型城市群地区。目前,长株潭城市群整体经济虽然保持着强劲的发展态势,但大量事实表明,长株潭区域经济仍然在按行政区经济规律运行。行政区经济界限如同一堵看不见的墙对长株潭区域经济的横向联系产生着刚性制约。随着长株潭一体化的步伐越来越快,跨区域的需求就越来越多,而长株潭地区的行政区划却越来越无法满足其需求。

1.现有的市管县体制与生产力布局的变化及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相适应,妨碍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首先要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而现行市管县体制却越来越成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障碍。市管县体制是在我国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对于密切城乡关系,加强城乡合作,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等诸多方面都有过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区域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尤其是市与县经济差距的缩小,该体制下的市县矛盾、区县矛盾日益突出。许多市视县为附属行政单位,要求县的经济发展从属于市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导致了这两个利益主体的经济发展冲突,使市管县演变成为市压县或市刮县。在市管县体制背景下,市的发展偏向于中心城市而轻视所管辖的县(市),不仅没有带动县(市)经济发展,反而使其发展受到压抑。例如,株洲市所辖南部的茶陵县、炎陵县距离株洲市实在太远,不仅没有带动其发展,推动城乡耦合,反而要为其中心城市株洲发展提供资源,限制了自身发展。

2.城镇型政区数量小,规模不大,集聚辐射功能较弱,影响区域经济的资源整合

城镇型政区是一个区域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科技及文化活动的最基本单元。伴随着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型行政区划建制在整个行政区划体系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城镇型行政区划空间的不足正严重制约着城镇化的进程,这就迫切要求在城镇化进程中对政区设置做出适当的调整。城镇作为经济的中心,集聚了比较高的能量,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向四周放射其能量,这也是由城镇经济活动的本质决定的:城镇发展必须以周边外围地区为腹地,为其提供必要的生产要素和商品市场;周边外围地区需要借助城镇核心区的经济辐射,带动和影响当地产业的发展,实现与城镇对接,从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步伐。长株潭城镇体系受自然、历史、政治、经济、交通等因素的影响,形成了自身的特点,但在职能结构、规模结构、空间布局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1)城镇型政区数量偏小,规模不大。长株潭地区现有大城市仅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个,且三市市区人口、面积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状况对区域城镇的影响是以“极化效应”为主,辐射和带动力不强。长株潭地区现设乡镇数量为293个,远低于国内发达地区水平。(2)市辖区结构不甚合理,特别是新区(郊区)和县城偏小。市中心区人口和经济活动高度密集,造成诸如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污染、城市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行等一系列问题;而新区(郊区)和县城发展缓慢,规模偏小,功能单一,没有形成明显的集聚规模,尤其缺少中等城镇这一重要环节作为地域辐射中心,城镇体系尚待完善。(3)各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较弱,各城镇职能结构趋同,城镇之间的联系松散,缺乏合理的分工和协作。由于第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市中心区的服务功能较差,对周围地区的辐射力较弱,市域内各城镇职能雷同,外向型经济不发达,缺少互补性。(4)城镇化水平低,地域差异较大。株洲所辖四县一市中除株洲县城镇化水平较高外,炎陵、茶陵、醴陵和攸县的城镇化水平都很低。全市城镇密度和城镇化水平在地域分布上也存在着明显差异,靠近市中心区的城镇发展水平明显高于边缘地带。(5)有些市辖区范围狭小,管理幅度较窄。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人口和产业的快速集聚,中心城市城区的发展空间基本饱和,人口过密的状况逐渐严重,经济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缺乏布局空间,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导致长株潭地区行政分割现象比较突出,生产要素很难在区内自由流动、配置和整合,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

3.乡镇行政区划不合理,行政管理成本大,制约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

长株潭地区部分地方乡、镇政府规模虽小,可公务员动辄上百人,可谓“生之者寡,食之者众”,成为行政重负。这样的状况不便于管理,而且机构繁多,严重影响了办事的效率,对经济发展也很不利。乡镇政府职能过宽、机构臃肿、支出膨胀,是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据统计,目前长株潭地区共有乡镇数量293个,乡镇平均人口数量约为16587人。一方面,这样的基层行政建制规模在现今“行政区经济”作用下,受到了行政区划体制的限制,农村生产要素难以按照市场需求进行有效配置,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得不到合理开发利用。在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建设时,往往各搞一套,无法统筹规划、集中建设,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不利于农村城镇化的推进,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乡镇的班子委员会一个也不能少,导致官民比例偏高,造成基层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有限资源的巨大浪费,加大了行政管理成本。

三、长株潭行政区划调整的政策建议

为了适应长株潭区域经济迅速发展的内在需要,我们必须在遵循行政区划体制改革一般规律与原则的前提下,结合长株潭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长株潭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措施。

1.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实施省直辖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必须考虑到我国的区域特点和区划结构,对我国行政区划层次与管理幅度有科学的认识,应该以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作为突破口,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出于实际考虑,长株潭城市群实施省直辖县的具体步骤为:首先,认真总结并推广浙江和湖北等地“扩权强县”、“留利农村”的经验,结合行政审批制度、从扩大县财权、事权、人事权入手,逐步弱化地级市干预县级政府公共事务的行政能力。其次,认真总结海南省“小政府,大社会”以及省直辖县市和设置重庆直辖市的经验,并根据自然地形与周围省级政区调整,逐步形成省——县——乡三级制。最后,根据宪法规定,长株潭地区的12个县(市)除长沙县、望城县、株洲县、醴陵市、湘潭县、湘乡市外的6个县(市)归湖南省管,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不辖县(市)。

2.调整不合理的城镇型政区设置及其布局,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长株潭地区的城镇型政区设置及其布局,应当逐步形成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和中心结点的放射性城镇布局,以三纵两横(即一主两次两辅)的“冉”字型结构支撑起整个区域的城镇发展空间。长株潭地区城镇将形成省域中心城市组群——区域中心城市组群——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四级结构。根据这个设想,特提出以下具体建议:(1)根据自身特点,以区域资源开发最优化为前提,依据地域分工原则,积极扶持主城区(含新区、镇)的发展,培育小城镇,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逐步由“点”开发向“轴”开发过渡,最终向网络化推进,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最终达到区域均衡发展,形成以长沙为中心的长株潭优势产业群和城市群,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支撑点和依托地。(2)以市域主城区(含新区)为核心,以县城(含县级市)为次级中心,以市域城镇为片区乡镇地区中心,形成主城区(含新区)——县城(含县级市——建制镇三级结构,带动广大乡镇,加速城乡一体化,提高城市化水平。

在实行省直辖县、县脱离地级市管辖之后,必须预留中心城市发展空间,适当扩大市辖区范围,调整原有市辖区格局,使其能够满足城市内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人

居环境建设等对空间的需求,吸纳更多的外部要素,增强城市发展的能量;同时可以有效地整合资源,形成合理的内部分工,优化内部功能分区、提高城市空间的利用效率,进而促进中心城市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3.合理扩大乡镇规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乡镇撤并,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由于科技的进步、交通通讯的发达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行政区域的管辖幅度可以增大一些,管辖下一级行政区的数量可以增加一些,管理机构则可以精简一些。“撤并乡镇”有利于精简机构,减少乡镇行政人员和财政开支,降低管理成本,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乡镇的经济发展;有利于优化小城镇体系,促进小城镇建设,从而推进中国城镇化进程;可以尽可能地减轻国家负担并让农民富裕起来。设立乡镇的标准应较1984年民政部的设镇标准有所改变,具体来说合并后的乡镇总人口应在5—8万为宜,面积应在100平方公里以上。长株潭地区乡镇调整完全能够达到该标准或者适当超过该标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充分尊重乡镇的历史沿革和当地居民多年形成的生产、生活习惯,不能搞一刀切。乡镇撤并以后,要严肃编制管理,按一类乡镇39名、二类乡镇37名、三类乡镇32名定编,实行“一人一编一卡”,同时为了增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减少社会动荡,应采取相关措施,多渠道分流富余人员。

参考文献:

[1]常黎.行政区划与区域经济发展——河南省案例分析[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2]陈秀山,孙久文.中国区域经济问题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侯景新,肖金成.行政区划与区域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李金龙,张素敏.区域经济发展视角下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j].桂海论丛.2007,(11).

[5]曾万涛.长株潭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研究[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8,(2).

第二篇: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

2010年,长株潭三市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占全省的42.2%、38.4%、43.2%和45.9%,日益成为湖南产业、城市最为密集的区域。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点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这标志着加快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已成为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长株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区域内国土面积2.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13.2%。到2010年末,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集中了全省3/4的研发人员、80%的科技成果。自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该区域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区规模逐步扩大。最新数据显示,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化水平已达到56.3%,比2005年提高11.3个百分点。随着城市群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城市空间布局加快拓展,城市群呈现融城之势。长沙形成了一主(河东主城区)、两次(河西新城和河东星马新城)、四组团(暮云、捞霞、高星、含浦)式发展布局,并积极向株洲、湘潭方向拓展。株洲在河西向湘潭方向拓展,天台—粟西组团,规划建设成13平方公里的新城区,并沿长株潭高速公路两侧发展,北上与长沙对接。湘潭则向北朝长沙方向拓展,沿江规划建设20平方公里的新城区,东面则与株洲对接。融城格局使得三市联系更为紧密,互补性日益增强。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显现。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实现财政总收入71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总量占到全省的38.4%;实现gdp6715.91亿元,增长15.5%,总量占全省的42.2%,增速分别比上年和当年全省平均水平快1个百分点。在三次产业结构中,长株潭城市群农业历史悠久,工业门类齐全,第三产业比较发达,一些领域的优势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在农业发展上,传统的粮棉油和具有特色的蔬菜、水产品、林特产品等品种繁多,附加值高,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421.9亿元,占全省的18.0%。在工业发展上,建筑、装备制造、钢铁有色、卷烟制造等行业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占有重要地位,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3681.87亿元,占全省的50.3%。在服务业发展上,以长沙为中心,商贸、运输、邮电、金融、科教、旅游、房地产、文化娱

乐、信息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发展优势明显,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612.14亿元,占全省的41.8%。在第二产业保持对国民经济有力支撑的同时,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日益增大,一产业占比逐年下降。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三次产业结构比为6.3:54.8:

38.9,而全省为14.7:46.0:

39.3。这说明长株潭

二、三产业相对全省而言比较发达

(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环境逐步改善。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11.88亿元,比上年增长28.4%,高于全省0.8个百分点,占全省的45.9%。其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67.46亿元,比上年增长20.5%。先后建成了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公路交通、通信、电力、饮水和水利防洪能力明显提高,城市配套设施不断完善。长沙市亿元以上的在建项目(不包括房地产)达374个,计划投资规模2632.87亿元。随着轨道交通工程、湘江过江通道工程、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长沙的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株洲市共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67.3亿元,增长46.1%。新开工5条高速公路,武广高铁株洲西站投入运营,干线公路改建提速,炎帝大道、时代大道等建成通车,湘江风光带建设顺利推进,城市品位明显提升。湘潭市交通、通讯、电力、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0亿元以上,城际轨道交通等一批重大项目加速启动和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驶入快车道。长株潭市际市域两个“1小时经济圈”加速形成。随着长株潭三市通讯升位并网、金融同城和城际轻轨的建设,极大地促进了三市经济融合,为长株潭城市群协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环境。

(四)收入渠道不断拓宽,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21201元和9296元,较全省平均水平高出4635元和3674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6%、17.9%,增速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快2.8个和3.4个百分点。其中,长株潭三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14069.74元、12965.65元和11951.08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1.7%、19.5%和10.9%。随着长株潭新型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农村居民就业渠道拓宽,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2010年,长株潭三市的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5354元、3793.64元和3600.4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5%、22.6%和25%。加上“新农合”广泛覆盖、“新农保”逐步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减免等政策的实施,推动农民进一步增收,为长株潭城乡居民提高生活水平、拓展消费领域提供了内在动力和有力保障。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为14452元和630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2%和9.3%。

二、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长株潭城市群总体实力还不强,产业结构不优。长株潭城市群总体人口超千万,但总体实力与人口相当的北京、上海相差甚远,与广州、深圳等发达城市的差距也较大。2010年,长株潭地区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48.7%和39.8%、63.3%和70.6%。由于总体实力不强,难以发挥城市群的带动、辐射作用。从产业结构看,长株潭优势产业链尚未形成,传统产业比重偏大,区域内钢铁、机械、有色等传统重化工业比重较高。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规模以上工业中重工业企业个数和重工业总产值占了全省70%以上,而优势产业仅占全省优势产业的43.9%。

(二)城镇功能拓展不够,公共服务相对滞后,制约城镇扩容提质。近年来,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和发展有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资源整合差、功能不全、配套落后、产业薄弱等不足,城市群吸纳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制度和服务发展不够完善,制约了城镇扩容提质和城市化进程。最新数据显示,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化率为56.3%,相比珠三角的70%还差13.7个百分点,离2015年实现城市化率70%以上的目标任务还比较艰巨。

(三)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缺乏强大带动力的产业集群和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长株潭城市群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

一、

二、三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8.9:45.3:45.8调整到2010年的6.3:54.8:

38.9。呈现“

二、

三、一”的产业结构,区域内一些支柱产业并不切合本地的资源或区位条件,对当地发展带动不强。化工、冶金等支柱产业的发展空间有限,自主知识产权不多,对引领未来的战略性产业开发不够,已有的科技优势还没有形成产业优势。

(四)资源节约压力较大,湘江生态环境亟待改善。湘江流域云集了电力、冶金、化工、煤炭、建材、纺织、食品、造纸等工业,这类工业的成长发展过程就是不断消耗自然资源,并使景观生态不断受到侵袭和损害的过程。湘江近年枯水频发,沿江城市的供水、航运交通、工农业生产等均受到了较大的影响。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

(五)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从国外主要城市群的发展经验看,各城市间密切的产业分工协作关系是城市群发展的重要特征,政府的规划协调是城市群发展

的重要保障。从当前来看,长株潭协同发展的规划虽已颁布,但有效实施仍缺乏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三市及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壁垒也一定程度存在。另外,城市群之间的产业结构趋同,互补性不强,降低了区域经济竞争力。

三、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加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完善利益协调、补偿机制。城市群的经济发展要形成合力,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协作形成的共同进步的基础之上。由于各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主体功能定位上的差异,必然导致地方收入的差距,特别是要使产业在区域内的转移、能源资源的转移以及环境的保护治理都会改变各市的成本和收益。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补偿机制,实现地方经济利益的再分配,从而实现各方共赢。

(二)加强制度创新和科技投入,提升城市群的综合实力。只有持续不断的创新力,才会有强有力的综合实力和强大的带动力与发展力。目前,长株潭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总体实力较强,高层次科技人才优势明显,但是科技转化能力不足,未将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因此,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活动提供更多的平台,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本产出效率,推动各城市经济科学、快速、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发达的交通网络是城市群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加大对长株潭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加快交通、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通过综合制度创新,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加快城市群吸纳资金、技术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步伐,增强中心城区的集聚辐射能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四)依托重点企业,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工业化是城市群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力。长株潭城市群要以构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为抓手,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从目前城市群的现状来看,产业集中度不高、产业分工协作不紧密、产业链不够长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各城市要打破地区、行业界限,站在经济一体化高度,发挥资源优势、产业优势,构建产业集群和产业分工。要针对这一区域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对经济的辐射力和带动力不强的弱点,进一步拉长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产业链,加强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形成产业整体优势。要充分发挥各城市产业比较优势,做大做强经济总量。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两型”建设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的核心内容。而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发展模式,属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形态。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意识,培养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新理念,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和市场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加大科技、资金投入,淘汰落后技术和生产方法,开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长株潭试验区。

第三篇: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

(决策咨询报告12期)

2010年,长株潭三市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占全省的42.2%、38.4%、43.2%和45.9%,日益成为湖南产业、城市最为密集的区域。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点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这标志着加快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已成为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长株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区域内国土面积2.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13.2%。到2010年末,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集中了全省3/4的研发人员、80%的科技成果。自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该区域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区规模逐步扩大。最新数据显示,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化水平已达到56.3%,比2005年提高11.3个百分点。随着城市群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城市空间布局加快拓展,城市群呈现融城之势。长沙形成了一主(河东主城区)、两次(河西新城和河东星马新城)、四组团(暮云、捞霞、高星、含浦)式发展布局,并积极向株洲、湘潭方向拓展。株洲在河西向湘潭方向拓展,天台—粟西组团,规划建设成13平方公里的新城区,并沿长株潭高速公路两侧发展,北上与长沙对接。湘潭则向北朝长沙方向拓展,沿江规划建设20平方公里的新城区,东面则与株洲对接。融城格局使得三市联系更为紧密,互补性日益增强。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显现。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实现财政总收入71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总量占到全省的38.4%;实现gdp6715.91亿元,增长15.5%,总量占全省的42.2%,增速分别比上年和当年全省平均水平快1个百分点。在三次产业结构中,长株潭城市群农业历史悠久,工业门类齐全,第三产业比较发达,一些领域的优势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在农业发展上,传统的粮棉油和具有特色的蔬菜、水产品、林特产品等品种繁多,附加值高,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421.9亿元,占全省的18.0%。在工业发展上,建筑、装备制造、钢铁有色、卷烟制造等行业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占有重要地位,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3681.87亿元,占全省的50.3%。在服务业发展上,以长沙为中心,商贸、运输、邮电、金融、科教、旅游、房

地产、文化娱乐、信息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发展优势明显,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612.14亿元,占全省的41.8%。在第二产业保持对国民经济有力支撑的同时,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日益增大,一产业占比逐年下降。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三次产业结构比为6.3:54.8:

38.9,而全省为14.7:46.0:

39.3。这说明长株潭

二、三产业相对全省而言比较发达

(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环境逐步改善。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11.88亿元,比上年增长28.4%,高于全省0.8个百分点,占全省的45.9%。其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67.46亿元,比上年增长20.5%。先后建成了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公路交通、通信、电力、饮水和水利防洪能力明显提高,城市配套设施不断完善。长沙市亿元以上的在建项目(不包括房地产)达374个,计划投资规模2632.87亿元。随着轨道交通工程、湘江过江通道工程、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长沙的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株洲市共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67.3亿元,增长46.1%。新开工5条高速公路,武广高铁株洲西站投入运营,干线公路改建提速,炎帝大道、时代大道等建成通车,湘江风光带建设顺利推进,城市品位明显提升。湘潭市交通、通讯、电力、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0亿元以上,城际轨道交通等一批重大项目加速启动和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驶入快车道。长株潭市际市域两个“1小时经济圈”加速形成。随着长株潭三市通讯升位并网、金融同城和城际轻轨的建设,极大地促进了三市经济融合,为长株潭城市群协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环境。

(四)收入渠道不断拓宽,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21201元和9296元,较全省平均水平高出4635元和3674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6%、17.9%,增速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快2.8个和3.4个百分点。其中,长株潭三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14069.74元、12965.65元和11951.08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1.7%、19.5%和10.9%。随着长株潭新型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农村居民就业渠道拓宽,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2010年,长株潭三市的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5354元、3793.64元和3600.4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5%、22.6%和25%。加上“新农合”广泛覆盖、“新农保”逐步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减免等政策的实施,推动农民进一步增收,为长株潭城乡居民提高生活水平、拓展消费领域提供了内在动力和有力保障。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为14452元和630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2%和9.3%。

二、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长株潭城市群总体实力还不强,产业结构不优。长株潭城市群总体人口超千万,但总体实力与人口相当的北京、上海相差甚远,与广州、深圳等发达城市的差距也较大。2010年,长株潭地区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48.7%和39.8%、63.3%和70.6%。由于总体实力不强,难以发挥城市群的带动、辐射作用。从产

业结构看,长株潭优势产业链尚未形成,传统产业比重偏大,区域内钢铁、机械、有色等传统重化工业比重较高。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规模以上工业中重工业企业个数和重工业总产值占了全省70%以上,而优势产业仅占全省优势产业的43.9%。

(二)城镇功能拓展不够,公共服务相对滞后,制约城镇扩容提质。近年来,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和发展有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资源整合差、功能不全、配套落后、产业薄弱等不足,城市群吸纳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制度和服务发展不够完善,制约了城镇扩容提质和城市化进程。最新数据显示,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化率为56.3%,相比珠三角的70%还差13.7个百分点,离2015年实现城市化率70%以上的目标任务还比较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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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城镇化的生活质量,增加农民城镇化预期;

2.优先发展就近城镇化;

3.积极促进土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