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摘要。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布相关文件,鼓励和扶持民营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存在一些问题待以解决的情况下,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定弱势。在市场、融资、转型三方面困难严重阻碍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大环境下;在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少、自身资源禀赋较弱、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的大背景下,研究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民营企业的财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剖析我国民企税负偏重的症因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经过分析和研究,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政府要积极作为,优化民营企业的环境,促进税收服务改善和税收现代化。
关键词:财税政策;民营经济;市场环境;税收征管
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从多角度,采用多种方法对企业税收负担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小企业税负状况及存在问题、对民营经济财税政策与经济发展间关系、对优化企业税收环境所应采取的对策,其中有关于财税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有大量的剖析。然而,在财税政策方面,对于财税优惠政策的优惠条件、优惠对象和优惠方式的具体对策研究非常缺乏;在对中小企业税收负担过重的原因也多从税制结构、税收征管方面剖析,过度着眼于税率,没能站在更高的角度研究中小企业的综合税费成本;以及如何降低民营企业税负压力大、税收不公平现象,并对这些瓶颈问题具体分析解决的研究并不多见。
1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意义
我国民营经济的财税政策经历了区别对待范式、扶持鼓励范式到政策优惠范式,再到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专门讲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开始,成为大力促进范式。在这四个范式转变的过程中,我国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对民营企业的各项扶持效果日益明显。民营经济的弱势地位得到明显提高,越来越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经过中央政府多年来的努力,政府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能力也得到明显改善,逐步确立了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环境,这些都说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1.1民营经济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驱动因素。近年来我国民营经济科技创新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专利产出不断增加;新产品开发效益不断提高;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不断突出。民营经济在各方面的科技创新使得其在市场大环境中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竞争优势突出,国际市场影响力也日益增强,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参与主体,也是我国产业转型的重要动力来源。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优势,经过不断的调整和改善,有效地促进了民营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升级产业链,扮演越来越重要的经济先锋的角色。民营经济凭借产业创新中捷足先登的优势,推动物流、军工、金融等垄断行业的开放,在产业分布上也逐渐趋于合理。
1.2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前,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不是非常明显,但从改革开放开始以来,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不断改革创新,民营经济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市场经济发展最快的一部分。在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民营经济越发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最具推动力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国民经济中最有潜力和增长力的一部分,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未来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分。随着民营经济向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不断开拓和进步,民营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效益越来越高、结构也越来越完善,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中发展速度最快、渗透力最强、最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那一部分。因此,大力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而财税政策在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中则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我国现行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2.1税收政策不合理,优惠政策效用低。如今双重征税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依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规定,除了和国有企业一样交纳25%的所得税外,民营企业还需要交纳额外20%的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问题妨碍了民营企业投资经营的积极性,降低了民营企业纳税的诚信度,也不利于民营经济的长期发展。而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从现行的财税政策来看,只有在企业所得税等政策中提到的民营企业财政补贴、降低民营企业税收起征点是对民营经济有利的。国家实行很多具有普惠性质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中小企业免税项目、资产加速折旧计算法、高新技术或鼓励行业企业税收优惠减免等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大都是根据现行的经济状况而制定的,符合绝大对数企业的要求,对民营企业来说并不具有针对性和有利性,很难激发民营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对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效果并不明显。
2.2税收征管不规范,影响纳税积极性。依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税收机关有权对企业财务状况混乱、账目不清晰,或不设置财务账簿甚至不提供有关纳税资料和信息、不合法合规进行纳税申报等情形实行核定征收。一些基层的税收机关,为了简化收税过程,不管纳税企业账目是否属实,纳税资料是否完整,统一实行核定征收,给诚实经营企业带来额外的税收负担,还会影响民营企业以后年度的税款缴纳。此外,执法机关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民营企业不公平执法,使得民营企业财务受挫。由于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财务机构不够完整,对这些选择性执法行为并不了解。再加上民营企业与税收机关没有建立很好的沟通机制,表达渠道不通畅,更容易使其置于不公平的税收环境中。税收机关滥用核定权和执法权的行为会严重伤害民营企业的纳税信心,大大降低其依法诚信纳税的积极性,损害到国家的形象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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