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申报技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高技术产业司,主要职责是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主要支持以关键技术的工程化集成、示范为主要内容,或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的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施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主管责任。
项目单位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登记、注册,申请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或事业法人。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公告或通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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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产业化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
(六)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展相关产业化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北京市申报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首先需要从各个区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登记和申报,部分项目在各个区会有名额限制,申报企业在申报时必须对自身实力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公司注册资本低于1000万,公司效益不佳以及项目技术在国内没有处于领先地位的,我们均建议不要申报,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极个别亏损企业除外)。
北京市的项目将统一送到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将被推荐到国家发改委,由国家发改委安排进行筛选和答辩等流程。项目申报单位在具体申报过程中,可以与合智创展公司的项目经理和咨询顾问进行联系,我们将全程辅导客户进行项目的申报工作,在申报前准备、申报全程、答辩等重要环节中,帮助企业一起进行相应的专业化操作,并在与政府的公共关系中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