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

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8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

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中国人大网2014年08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报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关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确定的重要任务。新一届国务院组成以来,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要把原有审批事项削减1/3以上,主持召开10多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两次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一年多来,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国务院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整体谋划、分步推进,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大刀阔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推进简政放权,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努力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简政放权。国务院部门审批事项过多、管得过细,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是行政体制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必须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首要任务。一是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等事项。着眼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一年多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一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以及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资质资格认定事项被取消或下放。如取消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审批、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和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审批、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等;下放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下放城市轨道交通审批权,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予以核准。修订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需报国务院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60%左右。将31类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下放地方安排。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放宽市场准入,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1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约占改革前前置审批事项的五分之三,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减少、整合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从改革前的220个减少到目前的150个左右,减少了近三分之一。大力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34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314项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0项收费标准,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100亿元。二是公开国务院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并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摸清并向社会公布了国务院各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锁定了改革底数,并接受全社会监督,从制度上堵住了各部门随意实施审批的漏洞。在此基础上,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这些事项中很多名义上不是行政许可,但实际面向社会和企业,设定随意性大、实施不规范,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相违背。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专门印发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目的是堵住这个“偏门”,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三是着力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为根除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的顽疾,国务院印发了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对新设行政许可的标准、审查程序和监督等作了更为具体严格的规定。在起草法律草案、制定行政法规时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一年多来,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的简政放权工作取得重要成效,为市场松了绑,为企业添了力,社会投资和创业热情迸发,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和人民群众给予较高评价。2013年,全国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131.54万户,同比增长19.6%,增速比上年高出17.8个百分点,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增长30%,为近年来最高;民间投资增长23.1%,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高到63%。2014年1—6月,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593.95万户,同比增长16.71%,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增长60.17%;民间投资占比提高到65.1%;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大幅增加,2014年前6个月的就业人数比上年底增加1300万人以上,同比增长3倍多。

(二)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李克强总理一直强调,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子才能跑起来;既要把该放的放下去,还要把该管的管起来并管好,这两方面内容同等重要。一年多来,国务院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加强市场监管,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一是切实管住管好该管的事项。依据政府职能,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切实加大了监管力度。2013年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数量超过前10年的总和。加强安全生产,完善相关机制,严肃查处重大安全事故并追究有关责任人,2013年重特大安全事故下降16.9%。重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婴幼儿奶粉质量按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监管。持续保持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推进公平公正监管执法,加大了案件信息公开,强化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二是加强取消下放事项的后续监管。按照李克强总理“放管结合、放管并举”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针对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逐项研究提出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包括告知性备案、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制定行业从业标准、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定期不定期抽查和加大行政问责等,努力做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三是创新完善市场监管体系。2014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从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到对监管者的监管,从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到市场监管保障制度,明确了27条具体改革措施,着力创新监管方式,推动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颁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着力发挥企业信用体系对企业行为的约束作用,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目标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努力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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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和改进政府管理,切实履行好政府管理职能。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在搞活微观经济的基础上搞好宏观管理,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强市场监管。认真抓好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若干意见的落实工作,着力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公平公正监管,提高监管效果,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完善监管体系中顺利推进简政放权;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监管和服务,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开政府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强化执法考核和行政问责。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和公众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科学规范的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进行重点监控,对违法违规者严厉惩处,营造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尽政府应尽职责。二是完善宏观调控。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坚持区间调控中更加注重定向调控,在精准、及时、适度上下功夫,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把政府的作用与市场和社会的力量结合起来,做好“补短板”“兜底线”的民生保障工作。加快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努力形成公共服务提供新机制。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以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创新供给方式,利用市场机制,更多地利用社会力量。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将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发挥法治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清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提请修改有关法律,把改革攻坚克难与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更好地结合起来。二是通过法治手段规范政府行为。研究制定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规,着力规范投资、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的审批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裁量标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三是始终坚守和遵循法治原则。严格依据法律规范办事,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作出、行政权力依法行使、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得到追究。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加强监督,强化支持,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今后,国务院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更加主动地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快改革步伐,全面做好政府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