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下拨26亿元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2015年6月1日来源:财政部农业司
近日,中央财政下拨2015年农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资金26亿元,用于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
为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乡镇或区域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127.7亿元。从2012年起,实现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
此项政策实施以来,有力促进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明确了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公益性定位,稳定了农技推广队伍,完善了以“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和“专家+试验示范基地+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加速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均达到95%以上,农技人员入户率达97%。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大力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
法》的通知
财农[2012]5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加强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会签,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2年12月21日
附件:
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农技推广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技推广资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推广先进适用、高产优质、安全环保的农业技术,增强农业技术服务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包括农业技术推广、农业高产创建、旱作农业技术、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等补助资金,以及国家政策确定的其他相关补助资金。
第三条农技推广资金的支持原则:
(一)突出生产应用。发挥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作用,解决生产环节应用主推技术的制约因素,调动农民使用先进适用技术的积极性,切实将农业技术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
(二)突出区域优势。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布局,科学确定适用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主推技术。主推技术应与主导产业紧密结合,具有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
(三)突出安全环保。科学评估推广技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推广技术中新品种、投入品等管理,农作物新品种需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确保推广技术安全环保,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
第二章补助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农技推广资金支持的技术与服务: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第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本办法所称各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7日财政部印发的《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4〕81号)、2005年7月11日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印发的《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0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