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及金融路径选1
发布时间:2011-8-11信息来源:《辽宁经济》2008年9月
文/郑雪平
近年来,辽宁省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坚持“大中小”协调发展和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共进双赢的基本方针,加大领导和扶持力度,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现状与特点
(一)现状
1.针对辽宁省民营企业整体素质不高、核心竞争能力不强、管理粗放、生产原材料和初级产品比重较大、产品科技含量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辽宁省在东北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36所高校成立了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这些高校也在企业建立科研基地和博士后工作站,通过技术成果转让、委托开发、联合开发和人才委托培养等形式展开合作。针对部分民营企业管理者缺乏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市场和科学决策能力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水平低等问题,辽宁省开展了“银行培训工程”和“蓝色证书”培训工程。
2.为实施“走出去”战略,辽宁省建立了对外贸易服务平台,与韩国、日本、美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机构、商会、企业联合会建立合作平台,帮助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同时通过贷款贴息、优惠贷款及境外办展、布展等市场开拓费用补助形式对境外资源类项目、加工贸易项目、承包工程项目、机电类出口项目进行扶持。2007年辽宁省组建了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服务中心,着手构建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服务体系。
3.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到200家,构建了包括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信息服务、人才培训、国际合作、法律咨询机构的服务体系。确认了27家省级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孵化)基地,首批聘任了82名专兼职省级创业指导师。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2005年初正式开通了中国中小企业辽宁网,各市在省里的支持下,也相继开通了网站。2006年启动了“百万中小企业上网工程”,进一步推动了全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
4.为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辽宁省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①搭建融资平台,组建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与融资促进会、辽宁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建立起省、市、县三级信用担保机构,使辽宁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128家担保机构,资本金70.9亿,为1.28万家企业担保,提供担保投放贷款105亿。担保机构的快速发展,为引导资金流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了合作的桥梁,通过服务于中小企业,使银行、担保机构和企业形成协作互助,拓宽了银行客户来源渠道,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机构也提高了自身经济效益,初步形成银行、担保机构和企业三方共嬴的格局,有效地实现了发展中小企业的根本目的。
辽宁省制定印发了《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操作方案》。从2006年起,省政府每年拿出2000万元用于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贷款融资成本。
②完善“两台一会”、“三台一会”信用模式,打通中小企业融资瓶颈难题。“两台一会”是指贷款平台、担保平台、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2006年辽宁省在“两台一会”的基础上加入了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协调服务代表的融资工作平台,推出了国内首创的“三台一会”模式。“三台一会”平台运行以来,已取得明显效果,2006年放贷1.2亿元,截至2007年6月,辽宁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通过10个“三台一会”平台发放贷款量就达26亿多元,使众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③举办银企对接大会,解决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担保机构、贷款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互利合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搭建平台。辽宁省先后与国家开发行辽宁省分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共同开展了中小企业贷款工作。仅2005年开发银行对沈阳、营口、阜新等市中小企业贷款额就达到1.52亿元。2007年7月银企对接大会上,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广东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沈阳分行、建设银行沈阳分行和沈阳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分别与沈阳先成制冷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1家担保机构签署担保贷款和授信额度协议,现场签订贷款协议1.2亿元,最少的150万元,最多的3000万元。广东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为沈阳融信达担保公司授信2亿元的担保贷款额度,不仅支持了担保公司,更促进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④实施“腾龙计划”和“省创新资金计划”。2002年8月,辽宁推出旨在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腾龙计划”,计划实施期限4年,入选的210户企业均为成长性好、产品技术含量高、经营机制灵活、发展后劲大的中小型企业。2004年210户腾龙计划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238.37亿元,比2002年的139.07亿元增长了71.21%。其中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达到8户,比计划实施前增加了6户。从2004年起,辽宁省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资金规模达到每年4000万元,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使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辽宁省创新资金对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与信息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和优势领域予以支持,初步形成了一批高新技术产品群和企业群。创新资金计划的实施,吸引了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银行、资本市场和企业等社会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发挥了科技计划的示范引导作用,实现了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根据辽宁省科技厅的统计资料,截至2005年10月,实施的212个项目新增投资11.6
3亿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7.38亿元,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6400万元,政府资金4000万元,银行贷款3.21亿元。创新资金计划的实施,在促进高端科技人员创业的同时,也扩大了就业机会。在212个企业中,90%的企业销售收入有所增长,80%的企业销售收入增长超过50%,65%的企业销售收入增长超过100%。共实现销售收入67.84亿元,利润5.28亿元,税收4.9亿元,创汇7600万美元。212家企业现有职工33000余人,较立项前新增就业人数7000余人,增长27%。
⑤与国内外上市机构、中介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开展民营企业上市辅导工作,推动企业直接上市融资。
⑥辽宁省各市都组建了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投诉中心,省里还组建了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律师顾问团,初步形成了维护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体系。
(二)特点
通过以上政策的实施,辽宁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已成为辽宁经济的“半壁江山”。2006年,辽宁省民营企业增加值达到48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51.8%。全省民营企业达到168.8万户,其中包括个体工商户135.3万户,占80%,其他性质企业33.5万户。在168.8万户中,工业企业为35.2万户,规模以上企业1.16万户。民营企业上交税金522亿元,占全省税收的35.9%。从业人员942万人,占全省的92%。辽宁省所辖14个市的民营经济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实现了速度和效益同步增长,为辽宁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1.发展速度明显加快,骨干队伍不断壮大。沈阳市和大连市的民营企业数量居全省前列。2006年,大连市新办民营企业超过1万户,占全市新办企业总数的85%,新增注册资金124.9亿元,增长21%;全市私营企业户数突破6万户,达到6.4万户;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由2005年的1392户增加到2017户,增长44.9%,占全市总数的69%;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281户,比上一年增加88户,增长49.2%;民营企业集团达178户,同比增长17%。万达集团销售收入达到116亿元。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有2户,超10亿元的企业总数达到30户,增加9户,增长42.9%。
2.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大连市和沈阳市民营企业增加值都超过1000亿元,鞍山市超过了500亿元。沈阳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达3140户,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77.5%;完成增加值608.5亿元,同比增长38.7%,占全市65.5%;其中产值(销售收入)超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269户,远大集团以69.4亿元的年销售额居第一位,成为全市民营企业的龙头。
3.民营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贡献率明显提高。在14个市中,有6个市民营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超过60%,有5个市超过40%。
4.民营经济的税收贡献率大幅提高。民营企业纳税逐年提高,成为各市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抚顺市民营企业上缴税金由2001年的2.6亿元,增加至2005年的12.5亿元,年均增幅达到48%。
2006年民营企业上缴税金实现21.5亿元,增幅达到71.1%。
5.民营经济成为再就业的主渠道。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吸纳了越来越多的人员实现再就业,大大缓解了就业压力。例如,2006年沈阳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已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75%,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到“十五”末,鞍山市民营经济从业人数达到75.2万人,五年间共安排就业30.4万人,成为全市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
6.民营经济是对外开放的生力军,利用外资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末,鞍山市民营经济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单位为495个,比“九五”末增加278个;实际利用外资实现1.8亿美元,比“九五”末增加1.47亿美元,年均增长40.4%。2006年,鞍山市已有民营出口企业899个,实现出口交货值58.46万元。2006年,锦州市共实现出口创汇额5.4亿美元,同比增长27.2%,占全市出口创汇总额的82.8%;全市民营企业实际利用外资8281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
7.民营经济结构逐步优化,质量不断提高,投资领域从传统的餐饮服务业向
一、
二、三产业全面拓展。目前,沈阳市从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分别占整个非公有制经济的6%、50.7%、43.3%。全市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民营企业600多户,拥有市级以上名牌产品170个,其中省级名牌50个,获中国驰名商标5个。2006年,大连“獐子岛”、“珍奥”、“瑞泽”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华丰牌实木家具和林家铺子牌水果罐头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其中,民营企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达到79/20086个,占全市的2/3;中国名牌达到4个,占全市的1/3。
8.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地区不平衡。尽管从整体上看,辽宁省中小企业的发展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但中小企业在各个市的发展情况存在严重的地区不平衡性,各市在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方面所采取的政策也有所不同。沈阳、大连、鞍山、丹东等市的中小企业发展速度较快、规模大、金融支持力度强;而盘锦、朝阳、阜新、抚顺等市发展规模不大,在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力度不够。
二、金融支持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目前,辽宁省民营企业融资能力差,科技投入不足,无法突破资本稀缺的瓶颈,这是民营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最大问题。同时,资本形成能力不足也是制约辽宁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关键。因此,必须通过多种途径提高辽宁省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用于技术创新的资本形成能力,其中,金融支持是最重要的路径选择,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造就资本形成良性积累机制,实现企业发展的根本出路。
(一)直接融资支持的发展路径
1.债券融资。近年来,多层次融资体系中的最薄弱环节———企业债券融资取得了一定发展,对于银企合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短期融资债券是央行2005年推出的直接融资工具,企业按
照一定条件和规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截至2007年5月,全国共发行400只短期融资债券。目前,辽宁省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主要还是依靠外源性间接融资,从长远看,债券融资在辽宁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辽宁省应加快完善企业债券融资的条件,坚持市场化思路、坚持规范化运作,加快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债券融资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结构中的地位。
2.风险投资。辽宁省的风险投资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还不够大,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要改变政府资金直接投资中小企业的做法,将政府原来的各类科技基金作为政府引导早期投资基金,并由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人士投资、管理,通过杠杆效应放大资金量,可使更多创业企业受益,又可以避免过去各类政府扶持基金直接资助企业所带来的不良效果。为了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各项鼓励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对主要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企业,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加大政府风险投资基金规模,强化政府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国内外资金进入辽宁省风险投资业。三是引进国际资本到辽宁省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对于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享受省内风险投资企业同等税收待遇。四是进一步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创造变现平台。
3.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境内外融资、招商,在国内主板或中小企业板上市,并为在海外上市创造条件。为此,企业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更新经营观念,提高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增强资本运作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提高融资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间接融资支持的发展路径
1.继续筹建信贷担保公司和建立企业资信评估指标体系。投融资体系不发达,信用担保体系薄弱,融资渠道单一,使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成长型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成为发展的“瓶颈”。截至2006年底,辽宁省仅有担保机构128家,且地区发展不平衡,大连47家,占38.3%,鞍山16家,沈阳、丹东各13家,其他市没有超过5家的,这与辽宁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因此,要运用必要的政策扶持,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批经营业绩突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加快组建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另外,造成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资信水平缺失。2005年末,辽宁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1966.95亿元,比年初增加1635.2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958.05亿元,比年初增加1116.01亿元。尽管如此,但绝大多数工业企业的流动资金却十分紧张,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调查显示,辽宁企业信用位居全国第8位,仅为8.9%,居于上海(55.9%)、北京(45.3%)、江苏(35.1%)、广东(34.7%)、山东(29.1%)、浙江(25%)和天津(17.4%)之后。中小企业信用较差是导致辽宁企业信用认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政府部门要加大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大民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度,为中小企业完善信用、健康发展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2.典当融资。典当之所以受到中小企业的青睐,主要在于:典当比其他融资方式更便捷,能够迅速及时地解决当户的资金需求;经营产品灵活机动;期限短,周转快;由于是实物质押、抵押,不涉及信用。这几点都十分适合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当然典当贷款也存在若干缺点:除贷款月利率外,典当贷款还需要缴纳较高综合费用,包括保管费、保险费、典当交易的成本支出等,因此,它的融资成本高于银行贷款。2006年辽宁省拥有典当企业142家,典当总额实现14.6亿元,典当企业资产总额15亿元,比上年增长21.3%。
3.允许和支持中小银行和信用社实现股权多元化,允许绩优中小银行和信用联社发行中长期金融债券来扩充自身实力。
4.给予中小金融机构一定范围和幅度的存贷款利率自主决定权。
5.加强辽宁省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国有银行在融资方式上大胆创新,满足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支持。
6.企业购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银行也开发了许多新的金融产品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如票据融资、授信贷款、个人创业贷款、个人商铺贷款、再就业专项贷款等等,企业可以有效利用这些金融产品,达到融资的目的。
7.辽宁省要率先从中小金融机构着手,建立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试点。
第二篇: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及问题民营企业发展的现状
我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民营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超过30%,在一些一般性竞争领域,更是超过了70%。乞至今日,以民间投资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格局已全面替代政府为主投资模式。与此同时,民营经济为吸纳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有资料表明,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中约有65%在民营企业实现了再就业。在地方经济特别是县域经济中,民营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和纳税主体,而且,民营经济越是发达的地区,例如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其经济增长越快。民营经济已经由所谓的“边缘经济”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1、总体实力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上升。民营经济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国民经济增长做出新贡献。广义民营经济2003年创造的增加值占gdp65%(其中外资经济约占15%左右),2004年估计在66%左右。2004年1-9月,民营经济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5%,比全社会工业增加值高出2.5个百分点,比国有经济高出5.7个百分点;所占比重2003年1-9月为56.1%,2004年1-9月上升为57.3%,增加1.2个百分点。2004年1-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2969亿元,同比增长38.28%,其中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利润8481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比重为65.39%,同比增长35.61%。在这些企业中,集体企业实现利润399亿元,增长31.4%;股份制企业4338亿元,增长39.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826亿元,增长28.9%;私营企业918亿元,增长42.5%。2004年1-9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3.23万亿元,同比增长32.8%,其中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现8.14万亿元,所占比重为61.51%,同比增长37.1%。
2、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
二、三产业转移,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了再就业岗位,成为我国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民营经济的新增就业量占全社会新增就业比重继续上升,仍然是增加就业的主渠道。广义民营经济即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就业增长率2003年为1.47%,高出全社会0.53百分点;2004年民营经济就业增长率将达到1.5%左右,高出全社会0.5百分点左右,其中私营企业就业量2004年上半年增长9.65%;2004年民营经济中的个体私营经济新增就业将超过600万人。广义民营经济单位就业量(包括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就业比重2003年为90.8%,2004年将超过91%,其中民营经济在第
二、三产业的比重2003年为81.9%,2004年将超过82%。
3幅度有所回落,但占全社会比重仍然较大。200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为27.7%,2004年1-9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为27.7%,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为29.9%,民营经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为37.4%。民营经济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2003年为61%,2004年1-9月民营经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42.4%,其中内资民营经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30.3%;民营经济企业纳税总量快速增长,成为国家财力增加的重要力量。广义民营经济缴纳的税收占全社会税收收入的比重2003年为66.5%。2004年1-9月份为71.1%,其中集体企业为
3.61%、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计为31.27%、私营企业为7.46%、个体经营为4.46%,涉外企业为20.98%。全社会税收收入的增长率2003年为20.4%,2004年1-9月为26.2%;国有经济缴纳的税收增长率2003年为9.9%,2004年1-9月为14.8%;民营经济缴纳的税收增长率2003年为20.6%,2004年1-9月增长率为31.1%,高于全社会近5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出口额保持高速增长,是对外贸易的重要生力军。广义民营经济出口占全社会出口的比重2003年1-9月为67.3%,2004年1-9月为73.6%;2003年全社会出口的增长率为34.6%,2004年1-9月为35.3%,广义民营经济出口增长率2003年1-9月为45.3%,2004年1-9月为48%,高于全社会12.7个百分点。
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尽管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既有体制、政策等因素造成的困境,也有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缺陷和弱点导致的发展瓶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条件对民营经济发展有一定的限制
1、行业准入受到限制。虽然政策规定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民营企业的要求往往高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明宽暗管”现象十分严重,即便是一些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行业,民间投资也很难进入。在融资、用地、收费等方面,民营经济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国民待遇。
2、融资方面还不便利。难以从银行借贷资金,也难以进入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民营经济在获取资金的支持上一直处于相对不平衡的状态。调查表明,国内民营企业在近年通过国有银行和信用社系统融资的比例,始终没有高于它们得到的资金的20%。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证明,民营企业的投资贷款根本没有,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中的99%都给了国企。当然这一数字或许有一定的水份,但民营企业获得贷款的弱势地位却是普遍认可的。另外,由于股市融资存在“所有制”歧视,国家对民营企业严格上市条件和审核程序,民营企业很难通过这个渠道融资。
3.税费负担还有些不尽合理。据测算,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税赋负担率总体上比内资企业约低5个百分点。在一些领域,外资企业可以获得免税、减税和缓税等优惠政策,而民营企业则无权享受。
4、权益保障不够,立法不够完善。中国内地对公民的投资性资产没有法律明文保护,《刑法》中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条款也显不足,法律上对公民投资性资产的保护很模糊,促使私营企业主把资产转向境外,导致资本外逃,不利于经济发展。
第三篇: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借鉴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借鉴
李欣瞳王艳丹刘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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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新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引入,在改革开放的早期,民营企业都是以私营、个体的形式出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原有企业组织形式的缺点不断出现。于是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出现,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大大降低,同时企业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在市场中可以独挡一面,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增添了市场活力。九十年代后,股份制企业组织形式普遍出现,金融市场得到改善,企业融资变得更加方便,企业规模迅速扩大,提升了企业竞争能力,为民营企业走入国际市场做好了准备。随着海尔、联想、华为等大型民营企业相继打入国际市场,成为国际品牌,很多中小型民营企业也在进行对外贸易。2005年1000家中国民营企业调查发现,各类民营企业已经实现了我国70%以上的对外出口,产品销往世界各国,中国民营企业抢占了大量的国际市场,给一些国家的相关行业以打击。
35年来民营经济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新生事物,得到了长足发展、壮大。至今为止国有企业经济总量下降为三分之一,说明民营经济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从静态来看,民营企业在某些领域当中起到支柱作用。从动态来看,在各个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包括创造财富、提供就业。30年来民企无论在增加就业、创造税收、提供财富、社会稳定方面都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显示,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规模持续增长,截止2011年9月,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已超过9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3600万户。报告显示,截止2011年9月我国私营企业注册金总额近25万亿元;个体工商户注册金总额超过1.5万亿元,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资金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户均注册资金逐年较大幅度增长,显示了民营经济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