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及复工条件审查的通知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审查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在做好开工的准备工作后,预以开工前15天承包单位必须报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文件,开工报审表由总监理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1、工程项目的总的开工报告审查内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施工图会检已进行;

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和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已制定并审查合格;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满足要求;施工技术交底已进行;

施工人力和机械已进场,施工组织已落实到位;物资、材料准备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计量器具、仪表经法定单位检验合格;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能满足施工需要。

2、开工令的签发:

经过对开工条件的严格审查,对不足的条件或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在一周内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监理处,监理工程师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证。所有检查项目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或开工申请表),施工单位才能进入施工阶段。

3、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审查: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在开工前7天,承包单位将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处。监理处在接到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后3天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报审资料核查现有开工条件是否具备。

3.1、开工条件的审查:

本单位组织的工程施工图会检已进行;

本单位工程相关的作业指导书已制定并审查合格;施工技术交底已进行;

本单位工程的施工人力和机械已进场,施工组织已落实到位;物资、材料准备能满足本单位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本单位工程使用的计量器具、仪表经法定单位检验合格;本单位工程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能满足施工需要;现场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上道工序已完工并验收合格。

3.2、具备开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上就核查的内容签署监理意见,报送建设单位

3.3、不具备开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上签明哪些方面不具备开工条件及整改要求,返回承包单位,予以完善后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重新报审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将现场核实的详细情况记入监理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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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质量记录:

使用《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220kv输电线路工程分册中的sxmx

17、sxmx18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由项目监理处保存,工程竣工后归监理文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