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复工通知[定稿]

关于做好2015年银川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5-03-1010:06

银建管字〔2015〕18号

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企业:

目前,我市建设工程已陆续进入开(复)工阶段,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消除冬季停工等因素带来的安全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安全生产指标,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蓝天工程”,坚决杜绝建设工地施工车辆带污上路行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现就做好2015年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春季开(复)工初期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时段之一,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企业要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抓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把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为当前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开(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住建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银住建发[2015]13号)文件要求,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施工、监理单位不得进场

(二)各责任主体单位,新开、在建工程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参加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接受安全技术交底

(三)严格落实建筑工程五方主体责任。建设(开发)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对降低安全生产标准、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得开(复)工。从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到岗的,不得擅自开(复)工。监理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项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工程在开(复)工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资格证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严格按程序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批的各类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措施方案,发现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的、缺乏各施工环节的具体施工方法及安全保障措施的、各类安全措施没有针对性的、没有可操作性的一律退回,施工单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报批,直至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的,施工单位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人员,限期整改到位。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检查重点。一是深基坑的支护和排水措施,要对深基坑边坡位移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测,在各类管线沟槽开挖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放坡,严禁沿坑边违章堆土;二是要加强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检查,检查中要突出对模板立杆底部基土夯实情况、垫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顶托螺杆伸出长度、立杆垂直度、扫地杆和水平拉杆及剪刀撑等设置及固定等方面进行排查;三是在复工前建设、施工、监理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测和试车并签字盖章,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检验报告周期为12个月,凡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或超过检验周期的,不得继续使用,需经法定检测机构出具合格复检检测报告后投入使用,未建档备案或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起重机械禁止使用;四是要对高层脚手架悬挑梁固定情况,连墙件、安全网和脚手架铺设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必须更换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网;五是要对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进行检查,临时设施所用构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达到a级防火材料标准),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严禁宿舍内开灶及用电炉煤炉取暖、做饭,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严禁混接,照明用电必须采用安全电压供电(36v),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消防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六是加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对现场配电箱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七是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宿舍、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精细化管理标准,实施企业建筑工地门前承包制及监管人员分片承包责任制。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车辆出入冲洗制度,配备专职保洁员,建立车辆冲洗台帐,保证所有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干净并记入台帐,并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外两侧各120m、围墙(围挡)外5m范围内道路进行清扫,保持清洁。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必须选择取得“渣土准运证”的货运车辆,运输中要封闭严密,严禁撒漏,雨天时不进行土方、渣土、材料运输,绝不带泥带污上路。承包人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工地治理扬尘污染“五个百分百”标准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信息化管理。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要求达到100%,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已编制下发《宁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的支持力度,各监理单位要将施工企业创标、评标作为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抓标准化来抓安全,促进建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各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指南》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研究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安全达标。建筑工地全面推行远程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信息化管理。

(七)大力推行建筑围挡刊载公益广告工作。新建及在建工地刊载公益广告内容占封闭围挡广告牌(墙体)面积不得少于30%,每一个建筑工地围挡的公益广告中必须有一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对于不能按要求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单位不得擅自开(复)工。

(八)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针对外来施工人员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开(复)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对所有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的工人严禁上岗作业。要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生产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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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筑行业管理处依法对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执法人员发现各责任主体未按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报送开(复)工相关资料、不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安全保证体系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不经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安全生产达不到条件等擅自开(复)工的,将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并通过媒体曝光,对各责任主体单位及个人进行诚信扣分,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