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与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南山区青年创新创业“成长之星”资助计划

申报指南

一、资助内容

本资助计划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在技术研发、产业发展等方面快速成长并取得显著成果的青年创新创业“成长之星”人才,倡导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为南山科技创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技术和产业储备。

二、资助方式及额度

在南山区创新研发项目类别中设置“成长之星”资助项目。每年资助“成长之星”不超过30名。每个“成长之星”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分年度资助,资助年限不超过3年,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可通过南山区科技金融扶持计划申请研发贷、孵化贷、成长贷等科技金融贷款项目的支持。

本资助计划属评审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三、申请方式和条件

本计划申请方式为。“成长之星”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创新研发项目。

(一)“成长之星”申请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开展研究开发、技术攻关、产业发展等创新创业活动取得显著成果、快速成长

4、从事研发3年以上,在申请项目领域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进入公开阶段和实质审查阶段,或已取得授权)至少1件,或在国家级核心学术刊物或国际著名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5、是申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6、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该企业必须注册在南山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是该企业的主要创始人,并持有不少于30%的公司股权,且是企业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研发骨干

7、申请单位为高校或科研机构的,该高校或科研机构必须注册在南山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是申请单位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组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

(二)“成长之星”申请单位要求:

1、合法经营,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2、具有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良好的研发条件,财务制度健全,具备承担项目研究开发或产业化的能力

3、为申请人提供完成项目研发所需的资金、人员和研发条件

4、申请单位为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申请人所承担的申请研发项目必须要有产业化前景,单位必须明确该研发项目的产业化方式,包括成立项目公司、项目技术转移、项目技术入股等计划,并明确申请人在今后项目产业化过程或产业化后的权利、责任

(三)“成长之星”申请项目要求:

1、在项目领域具有技术创新性,对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2、项目研发周期不超过3年

3、项目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应用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项目完成时,申请专利至少6件,其中发明专利至少3件

四、申请材料

(一)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南山区创新研发资助项目青年创新创业“成长之星”资助计划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股东信息证明。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首页“商事登记簿”栏目查询并打印。

3、上年度及本年度1月1日至申报日三个月内的国、地税纳税证明

4、按期填报高新统计报表的证明(南山区统计局开具)

5、上一年度经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及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申请人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研发骨干的证明(如任命文件、聘用合同等)

(三)申请单位为高校或科研机构的,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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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在其他未履行我区对资助项目的验收规定的

九、附则

本指南由南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