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08]29号)的精神,北京市将全面开展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此次经济普查意义重大,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普查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难度大,调查项目较第一次经济普查有所增加。做好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争取被调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对搞好经济普查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经普办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结合在奥运之年北京市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北京的经济普查宣传要体现首都特点和奥运之年的背景。表现在一是宣传工作集中在奥运会以后;二是经济普查宣传突出媒体作用,突出区县经普办作用,突出网络作用。三是紧贴普查各阶段的任务和内容,有目的、有针对性、有计划地进行宣传。
二、宣传目的
通过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知晓经济普查登记的时点和如何配合支持普查;清楚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准确填报经济普查表是每个被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同时被调查对象也享有填报内容依法保密的权力,提高经济普查对象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的自觉性,为经济普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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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组织领导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实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形式。
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宣传组,具体负责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42个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网站和宣传资源大力宣传经济普查工作;
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设宣传组,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各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及各经济普查对象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全市各区县党委宣传部门要直接领导和参与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协调所有相关部门和区县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全力支持和配合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
四、宣传形式和实施
市区普查机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和教育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普查人员依法普查,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法制环境。通过有针对性地宣传,向普查对象解惑释疑,确保实际效果,把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把宣传工作贯彻经济普查工作始终。
五、宣传工作安排
根据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从-2-
2008年6月开始至2010年6月结束,各阶段宣传任务是:
第一阶段。普查宣传的准备阶段(2008年6月—9月底)完成宣传准备和培训。
1.成立市和区县经普办宣传组,明确工作职责及任务。
2.落实经费,市和区县完成各种宣传物资准备。
包括。经济普查电视剧、广播剧、小说、专题文章、宣传挂图、宣传横幅、致被调查单位的一封信等。
3.2008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文件和工作方案,并以市委宣传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
4.2008年9月份,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经普办联合召开经普宣传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经普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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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六、宣传工作的总结与表彰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将及时总结通报宣传情况。对贡献突出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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