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镇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入园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园区建设步伐,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园区包括龙溪和卞庄园区。本办法适用于龙溪、卞庄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和与园区管理有关的部门及单位。
第三条通过园区的建设和管理,达到规范管理、调优结构,产业集聚发展,实现工业率先倍增的目标,使园区成为我镇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点,为我镇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事业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入园企业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一)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三)自觉参加镇党委、政府及园区管委会组织的各项会议;
(四)按时填报园区管委会下发的各类调查和统计表。
(五)园区管委会实行季度例会制度,每季首月召开入园企业联络会,通报园区运作情况及政策法规和项目申报等,听取入园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准入与审核
第五条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或者项目,应当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且资金来源明确,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二)符合市、镇产业发展规划。
(三)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四)项目投资强度
1、注册资本额的要求:入园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投资强度的要求:入园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亩,或单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
3、供地标准。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单独供地,全部进标准厂房。
4、年纳税销售低于1000万元以下企业或项目不得入园。
(五)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额可以放宽。
(六)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不允许入园。
2第六条申请进入园区的企业或者项目,应当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园申请书或投资总额承诺书。
(二)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前臵审批项目批文或者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凡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园企业或者项目,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会审后和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书或者项目建设合同书。
第三章项目用地管理
第八条工业项目用地按国家政策规定以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土地出让执行“招拍挂”规定,出让价按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格,且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款。
第九条凡签约入园的项目,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且不得改变用地性质。
第十条工业项目建设速度原则上在入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开工,一年内必须建成投产,且二年内必须达产达标(具体以合同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工业项目用地的违法,违约责任
31,投资强度,建设速度,产出密度其中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按该项目最低标准核算面积,多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以最低一项为依据核算面积,多余的面积依法收回或按国家规定的土地最低出让价的二倍标准补交出让金。
2,未经审批将工业用地改为其他用途的,除按商住用地评估价补交出让金外,还要按100元人民币/m2的标准给予处罚。
3,因项目用地者自身原因造成未按合同规定不按期开工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权依法收取土地闲臵费10元/月.m2.出让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连续90天未开工建设的,将终止入园合同,收回项目用地。已动工建设但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总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终止建设连续满1年的,将责成用地者缴纳10元/月.m2土地闲臵费,并责令期限复建;逾期不复建或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对已竣工而未按期投产的项目,第一年内按土地合同价的50%追缴用地出让金;第二年仍未投产的,按土地合同价的100%追缴用地出让金,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其建筑物等不动产评估作价予以拍卖,动产部分由项目投资者自行处理。对已投产而又关闭停产的企业,限期在3个月内整改并重新开工生产,确因不能重新开工的,必须拍卖处理,并依法收取土地闲臵费10元/月.m2,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章建设规划管理
第十二条企业厂区建筑工程设计前须及时与园区管委会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接,做到按规设计,企业按相关规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设计制作出后及时报管委会审核并出具意见,再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方可实施。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加强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化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比例执行国家的控制性标准,严禁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厂区建筑物、构筑物(含围墙)退让主、次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按园区规划的标准执行。对违反规划红线的,予以限期改正,直至采取强制措施拆除,所造成损失由企业自行负担。
3.为保证入园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以及生产,企业应在签订入园协议后7天内,交纳建设保证金10—50万元,园区管委会设专门帐户监管,待项目建成投产后退还建设保证金。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建筑平面布臵图、立体效果图
5和施工图须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主管和消防安全环保部门共同审定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工业园区内企业沿路围墙、沿路代征的绿化用地,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统一规划设计,企业实施建设绿化和管护;企业出入口设臵须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同意。
第十六条园区内企业不得建筑民房式的厂房,不得擅自分割、转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不得改变工业用地性质。
第十七条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防止“圈地”行为。对入园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审批改变土地用途的,要依法收回土地,并参照第三章有关条款予以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中要坚持安全、文明作业,一切安全责任由项目单位负责。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供水管道,不得在公路和园区道路上堆放砂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废弃的临时搭盖、木竹架等应及时清除,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十九条入园企业在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必须严格按约定的开工、竣工、投产时间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按合同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为及时掌握项目进度,为项目提供必要服务,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向工业园管委会报送施工计划和投资进度月报表,建设周期应与《投资协议》约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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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入园企业须依法注册登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按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月按时向园区管委会报送生产、财务等有关报表。
第二十二条入园企业统一使用园区内的水、电、路、通讯等资源及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开口铺设供排水管道、架设输电线路、修筑交通便道、取用地下水及建设其它未经许可的设施。如有特殊要求的,须经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严格按园区规划和园区管委会的要求进行建设,建成后,厂区外的设施由园区管委会统一管理,不得随意损坏、拆除。
第二十三条园区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劳动、质监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生产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并自觉接受园区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园区企业要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党工团妇组织,充分发挥党工团妇组织在企业生产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协调保障作用,维护企业利益、维护职工权益,建设和谐企业,构建和谐园区。
7第二十五条园区企业应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配合做好园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同时配合做好治安群防群治工作。
第二十六条园区企业要配合园区管委会做好其它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园区企业合并、分立、停业及注销等,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园区管委会,经批准后,依法进行债权债务处理。
第六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园区内乱倒乱丢生产、生活垃圾。园区企业每天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必须自行清理收集,不得随意堆放,影响园区环境卫生。
第二十九条园区施工单位应做好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加强建筑车辆的卫生管理。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运往管委会指定的地点倾倒,对违反规定随意倾倒的,责令限期清除倾倒物。未经园区管委会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在园区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
第三十条经园区管委会责令限期清除废弃物及生产、生活、建筑垃圾的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逾期不清除的,园区管委会将有8权对其进行清除,清除的费用由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承担,并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工业园区内的废弃物、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实行服务收费制度(标准另订)。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侵占、覆盖、毁坏河道和防洪、排污、排水沟渠等设施。禁止向河道和防洪、排污、排水沟渠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液、工业废渣、工业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在河道绿化控制带内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第三十三条户外广告设臵管理户外广告设臵,是指在道路、广场、绿地、车站、水域等公共场所和建(构)筑物上,利用文字、图象、实物造型、气体填充物等表达方式,设臵、张贴、悬挂户外广告的行为。设臵户外广告应当服从工业园区规划,符合美化工业园区的要求,不得影响工业园区景观,并报经园区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占用或挪用绿化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
第七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三十五条为加强园区的统一规划与管理,设立镇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在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
9管理园区的各项事务,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园区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运营管理。
(四)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运行的管理和服务。
(五)优化工业园区投资环境,做到”六禁止”,即: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自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禁止向企业收取和摊派不合理费用;禁止利用职权向企业索取好处;禁止在公务办理中设臵关卡;禁止以不正当理由无偿占用产品和要求企业承担额外任务;禁止随意到工业园区企业检查,参观.
(六)协助企业搞好规范管理和生产经营,配合做好员工培训和招聘所需的各类人才,共同抓好创优创牌工作,促进企业管理上水平、上台阶,做大做强做优。
(七)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管委会内部管理制度依照镇机关管理制度执行。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工业园消防系统管理办法泾渭工业园消防系统管理办法
消防总控室位于办公楼东侧,由西安实业公司派人24小时值守,冯宏伟同志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一、工业园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二、工业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三、工业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四、工业园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含流程)
五、消防水系统及设施检查记录表
消防总控室、办公楼东区及园区中轴线东消防系统和设施,由西煤机负责检查并备存;消防水泵房和高位水箱,及办公楼西区(含大厅)和园区中轴线西等消防系统和设施,由陕建机负责检查并备存。
六、消费系统管理机构
七、消防火灾应急演练方案以办公楼为例
2016年12月
工业园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班,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
三、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七、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业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单位应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同时报告部门主管。
六、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七、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八、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工业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大楼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懂得火警应急处理程序。
二、消防控制室为安全重地,所有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工作失职者酿成事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性,严密监视控制器的运行情况,发现报警及时查处,若属火警,则按火警应急处理程序操作,若属误报或故障,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四、认真做好消防中心的环境卫生,控制好室内的温度和消防控制台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杂物。
五、严格做好交接班制度,保持控制中心不脱人,认真填写交接班和值班记录。
六、定时定期对大楼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做好检测记录,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保持正常运行。
工业园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一、接到报警信号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安排相关人员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进行现场确认。办公楼中轴线西侧出现火警,立即通知陕建机消防值班人员并到达报警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如未发生火情,现场确认人员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
三、如确有火灾发生,现场确认人员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应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并报告单位值班领导。
五、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再总指挥领导下全面落实灭火工作。
六、协助119专职消防人员进行现场灭火工作。
七、组织疏导人员疏散,做好公共财产及人员保护和隔离。
八、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九、做好事件记录,汇报工作小结,通报处理情况,参加事故分析会议。
十、提倡整改意见落实与完成工作。
第三篇:工业园保安人员管理办法工业园秩序部队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园秩序部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和提高工业园办公机构及办公场所的整体安全管理﹑安全防范能力和秩序队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业园聘请的所有秩序队员。第三条管理职能部门和管理责任人。
秩序队员的管理职能部门为贵州铭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业园服务中心,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管理责任人。第二章秩序队员职责第四条秩序队员的职责
秩序队员按照职责分工分为出入口秩序队员职责、大厅秩序队员职责、监控管理秩序队员职责、停车场秩序队员职责及巡逻秩序队员职责。
秩序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强烈的安全保卫意识。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我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履职尽责。
2、严格做好防火﹑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工作,保护工业园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并妥善处理一切异常﹑突发事件。
3、制止一切损害工业园各项设施设备的行为。出入口秩序队员职责(前期暂行)
严格做好进出车辆及人员登记,闲杂车辆及人员严禁放入。车辆放入后使用对讲系统告知停车场秩序队员指挥停放。严格执行进出车辆进入放行制度。进出口处严禁车辆停放。二﹑大厅秩序队员职责
1、认真做好对需进入办公场所内来访人员的询问、登记、汇报等工作,并引导来访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2、制止一切无关人员长时间滞留工业园办公大厅。
3、制止一切无关人员在工业园办公大厅内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等行为。
4、协助保洁人员做好工业园保洁工作,维护工业园整洁﹑美观。
5、完成工业园服务中心临时分派的其他秩序工作。三﹑监控管理秩序职责
1、随时关注工业园所有进出通道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部门,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2、做好工作记录、登记、汇报。
3、做好监控室保洁工作,维护监控室整洁﹑美观。
4、完成办公室临时分派的其他秩序工作。
四、停车场秩序队员职责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负责仔细。责任到人,坚持“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
1、引导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并正确引导倒车,严禁停乱停乱放;
2、待车辆停好后,必须仔细检查全车身外观是否有损伤,若发现应及时告知业主或客户并做详细登记在册且要求车主签字;
3、告知车主关好车窗并提示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若有遗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4、引导车主在指定临时洗车点清洗车辆,严禁所有车辆在公共区域内自行清洗。
五、巡逻秩序队员职责
1、认真做好每天巡逻登记、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2、制止外来人员(指非工业园业主)在未接到接待通知前,在办公场所长时间滞留﹑乱串办公室等行为。
3、做好每天定时巡逻签到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4、白班巡逻中若发现不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可疑人员及时查问,并及时报告。
5、夜班巡逻执勤,应加强内部巡逻,并随时做好值班记录,巡逻检查应做到认真仔细,做到勤听、勤看、勤查、勤记,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做好门窗检查工作,加强意识,及时消除隐患。
6、做好消防工作,掌握工业园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
7、夜班20时后必须关闭进出口收缩门,加强进出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对进出车辆及人员应主动询问,严格把关,同时做到文明执勤,礼貌用语。
8、熟记紧急电话,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第三章服务流程及标准
第五条秩序服务流程包括:岗前准备、迎客、办公终了后的安全防范工作等步骤。第一步:岗前准备
整理着装准备执勤→②办公厅开门后安全检查→③办公厅的卫生;要求:①办公大厅开门后,检查办公厅内有无异常,有无危险物品和松动﹑脱落的室内装饰;②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确认无安全隐患情况后,进行办公厅的卫生清理;③卫生清理完毕后,检查执勤装备,整理着装准备上岗。第二步:迎客
①开门迎接客户→②主动问候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第三十一条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吃拿卡要的,一经查实,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