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职能配置制度
根据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字[2005]58号)要求,设立景县发展改革局。景县发展改革局是综合研究拟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工业促进局。工业促进局对外挂中小企业局的牌子。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县计划局承担的全部职能(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能除外)。
2、原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改革试点职能。
3、原县经济发展局承担的职能由发展改革局承担。
4、原乡镇企业局承担的职能由工业促进局(中小企业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景县发展改革局的主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区域经济调控政策的建议;负责电力、煤炭行业和铁路道口综合管理;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贯彻国家财政和货币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代表政府对证券业、期货业实施监管,受政府委托对相关投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负责筛选推荐地方上市公司工作。
(四)研究并负责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监督指导国债、国家和省资本金、省预算内资金、科技三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安排国家和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下达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县级资本金配置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指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六)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建设规划、管理方案、政策建议的起草和组织实施;负责重点建设领导小组议事的提出和决议事项的督导落实;负责组织全县重点项目会议和活动;负责重点建设工作评比和奖励;负责编制下达全县在建和前期重点项目计划,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谋划管理、协调调度;负责重点项目的概算调整、竣工验收。负责全县项目库和项目信息网的建立和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重点项目招商活动。
(七)负责全县各行业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活动全程监督管理,依照权限对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拟订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研究交通发展战略,规划交通布局,协调交通战备工作。
(九)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建议,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
(十)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全县供求总量平衡;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棉花、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负责全县各类市场建设和规划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范,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的资金;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促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三)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四)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利用外资和境外资源开发与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五)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宏观指导和协调促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六)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七)负责全县《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工作。依据《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对《公约》附表中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实施监控等。协助例行性国际核查等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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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负责对系统内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内企业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临时专项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系统内企业破产、兼并及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工作。参与对系统内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及考评工作。负责对系统内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监督,抓好企业财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县办工业财产监管工作。按财务制度做好局机关的财务收支工作及企业上交管理费的收缴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系统内企业与财政、金融、税务、物价等部门涉及财经方面的工作。
10、综合执法股(职数1-2名)
负责全县盐业管理工作,查处盐业违法行为。负责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监测工作,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浪费资源行为。负责煤炭、再生资源和生产性废旧金属、电力、散装水泥、项目招投标市场监管,依法履行职能。负责小炼油厂清理、整顿、重组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