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经济发展工作意见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五年,是纵深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五年,是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五年,更是落实“314”总体部署、贯彻国发[]3号文件、全面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五年。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为切实开展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规划的工作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思想,以“314”总体部署为总纲,以《国务院关于推进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意见》为指导,规划目标要全面反映建设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性要求,规划内容要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把确保粮食安全、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重点体现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战略性突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有效改善、农村改革的战略性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性增强、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的战略性提升等方面要求,编制出能科学指导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配套服务能力的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规划。
以发展为主题,做好“五个坚持”:
——坚持抢抓机遇率先发展。抓住重要机遇期,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把握发展的科学内涵,更加注重转变增长方式推动发展、立足自主创新推动发展,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
——坚持绿色增长持续发展。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生态恢复建设和环境保护并行,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城市与农村、“一圈”与“两翼”、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内陆开放与扩大内需、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使各方利益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促进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更加注重用改革的途径和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在开放大格局中思考未来发展,坚持走内陆开放型道路,以开放促发展。
——坚持发展成果共建共享。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把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规划编制的出发点和归宿,规划目的从促进经济增长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转变,围绕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切实满足百姓需求、实现百姓利益、提高百姓生活水平,适广大人民共建共享发展改革成果。
二、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工作内容
继承以往五年规划成果和经验,“”农业农村经济规划在理念上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在规划内容上要改革创新,在规划体系上要科学务实。
(一)规划内容要体现“四大转变”。一是更加注重向“发展型”规划转变。规划目标要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转向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将增长作为手段,发展作为目的,全面体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全方位发展。二是更加注重向“时空型”规划转变。既要做好规划任务的时序合理安排,更要搞好规划任务的空间科学配置,实现空间资源高效利用和规划任务的科学落地。三是更加注重向“城乡统筹”规划转变。把城市、农村作为整体统筹考虑,由“城乡分割”规划,到统筹规划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四是更加注重向“方案型”规划转变。改变长期以来将规划作为宏观蓝图而束之高阁的现象,突出规划作为资源要素高效配置综合方案的特点,强调其解决发展实际问题的导向作用,增强规划操作性。
(二)规划体系要科学合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规划体系,按行政层次分为市级规划和区县(自治县)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行业与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四个层级。市级“”农业和农村经济规划体系由1个总体规划、12个重点行业规划、3个重点专题规划构成,形成“1+12+3”规划体系。
1、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特指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五年规划,具有综合性和纲领性的特性。它以宏观战略指导为主,明确五年的发展目标、区域布局、重点发展领域以及相应的建设重点,是制定农业政策,编制行业与区域规划、专题规划和农业重大工程建设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2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规划期5年,从2011年至2015年,为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发展目标展望到2020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由市农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参与编制,报市政府审定和发布实施。
2、行业与区域规划。行业规划是指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某一行业或特定领域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行业或特定领域发展、策划重大建设工程和项目的依据。如粮油、经济作物、蔬菜、畜牧、渔业、林业、水利、乡镇企业等行业和兽医、农机、农村能源、农业科教、农产品市场及农村信息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合作、农村经营管理、饲料工业等领域编制的五年规划。重点行业“”规划的编制由相关部门自行编制,送市发改委审核,报分管副市长审定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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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时间安排及经费保障
(一)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年10月至年3月):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对市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成立规划专家咨询组;组建规划编制专家小组;形成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第二阶段(年4-9月):形成总体规划初稿;形成重点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初稿;开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区县(自治县)规划的衔接协调;组织社会各界参与讨论。第二阶段(年10月至2011年6月):形成总体规划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批,发布实施。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同期完成编制任务。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完成时间根据区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进行。
(二)经费保障。市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市政府安排专项经费解决。行业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各部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