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良性经济的思考(精)

杨村镇小城镇建设汇报杨村镇小城镇建设汇报小城镇建设

发展小城镇建设好的做法:建设好的做法

一、发展小城镇建设好的做法:

1、注重规划是前提

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有利于乡镇企业相对集中,更大规模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避免向大城市盲目流动;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有利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更快增长。

二、当前制约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

1、小城镇规模偏小,难以发挥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小城镇规模偏难以发挥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城镇建设资金投入匮乏,

2、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匮乏,随着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压力增大,企业发展与工业项目配套对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资金问题已成为制约加快城镇化进程的瓶颈。从天长来看,小城镇建设的投融资机制虽然呈现出了多样化的特点,但总的来说,还没有走出一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的道路,镇政府投资仍然占较大比重,尤其在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更是如此。在目前大部分镇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政府财力有限,财政收入的相当部分要上缴上一级财政,不能动用,可用财力基本上仅够维持行政运转,很难拿出资金用于建设,并且镇政府也不能再向农民收取费用,乡镇财政压力很大。镇政府建设小城镇筹措资金主要采取“以地生财”“集资建镇”和“借资建镇”三种办法“以地生财”,土地是城镇建设中最宝贵的稀缺资源,由于其不可再生性与总量的衡定性,过度地依赖土地出让获得建设资金或通过外延式的建设方式侵占土地,这种办法在当前土地宏观调控、以人为本的大环境下将越来越行不通,且不可否认这种做法实际上与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相违背。“集资建镇”也是小城镇筹集资金的主要做法之一,但这种“集资建镇”被上级部门认定为有变相的乱收费、乱摊派的嫌疑,比如向落户小城镇的农户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向建筑施工单位收取建筑配套费等。第三种办法是“借资建镇(包括向金融部门融资、施工单位垫资开发),这种办法可能一时能解决暂时的困难,但发生的”债务在偿还和化解方面缺乏手段。小城镇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不高。

3、小城镇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1)不少小城镇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相应的水、电、路、气和环卫等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当地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区混杂,

道路、商贸区混杂,镇容镇貌改观不大。(2)缺乏科学规划、缺乏

个性特色。前些年多数小城镇不重视城镇建设详细规划,自由式盲目发展,造成了功能的残缺和布局的零乱。不重视特色设计,许多小城镇的街景规划设计、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物规划设计与小城镇总体规划设计不相协调,显得孤单而缺乏灵气,风格品味不高。(3)开发建设方式落后。许多小城镇仍以分散零星建设为主,综合开发率低,整体环境差。(4)普遍缺乏一支过得硬的小城镇管理队伍。由于相应的城镇规划、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欠缺,目前至今后一个时期,城镇建设的规划、指导、服务、督促、管理缺位的问题将是制约建设的因素之一。小城镇综合治理能力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滞后,“脏、乱、差”现象未得到根本治理。小城镇综合配套滞后综合配套滞后。

4、小城镇综合配套滞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延缓了农民离土离乡的步伐,不利于调动农民进镇务工经商的积极性,影响小城镇规模的扩张。尽管部分地区已逐步放开户籍限制,政府积极为进城务工经商及失地农民办理农转非,但由于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使农民进镇缺乏“安全感”,实践中农民并不买账,反而出现了“非转农”的怪现象,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上,农业人口如果一胎是女孩可以申请生育二胎;建房问题上,农民在村里建房时可以申请宅基地,而进城落户要购买商品房;医疗保险上,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业生产上,可以享受“三免两补”等优惠政策。事实上已形成既占用城市用地,又不脱离农村,更不放弃农村住宅和耕地的城乡两栖居民,不仅给村庄整治增加了难度,而且也不利于稳定集聚城镇人口,加快城镇化进程。小城镇土地约束偏紧土地约束偏紧。

5、小城镇土地约束偏紧。建设用地指标少,审批手续繁杂是各地反映最多也最为集中的共性问题。越是发展势头好的城镇,镇区规模扩大越快、企业入驻越多、人口聚集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越迫切,建设与用地矛盾也越突出。现行土地政策对农村建设用地保护更加严格,用地审批手续繁杂、时间较长,城镇的发展和扩张必然占用大量土地,征用土地的空间更加困难,保护耕地与小城镇建设矛盾更加突出。乡镇不仅用地指标少,支配权也有限,又受到多方面行政制约,很容易造成乡镇干部踩政策红线,打政策擦边球。小城镇拆迁安置难安置难。

6、小城镇拆迁安置难。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受利益驱使,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满天要价、无理取闹,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大肆修建违法建筑、突击“建房”,骗取赔偿,导致一些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到阻工、延缓建设进度。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农户要求就近安置,安置楼就近建设,影响了小城镇的规划布局,由于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也限制了项目的引进。此外,拆迁农户利用安置的宅基地自行联建住宅,形成“小产权”房私自对外出售,因为开发主体是农民个人,资金实力弱,开发水平低,不仅建设的品味难以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有的甚至连工程质量都无法保证。并且由于土地性质的问题,无法为业主办理任何证件,矛盾纠纷多,引起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小产权”房因没有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也没有向国家缴纳相关费用,超额收益全部收归开发者自己手中,不仅对正规的房地产市场形成冲击,影响土地出让的价格,也形成攀比,加大了今后的拆迁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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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充分发挥作用,而且要设法保证其增值、增效。要不断研究经营的手段和方法,探索高水平经营的规律,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使城镇越做越大,越做越强。四是高效管理。既要总结常规管理的经验,又要尝试学习和建立精细化管理、高效管理、数字化管理的体制机制,提高城镇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进城镇管理工作向更人性、更文

明、更法制、更高效方向迈进。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的问题,妥善处理好城市拆迁,

6、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的问题,确保社会和谐。会和谐。一方面,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范围内,对被征地拆迁户尽量考虑、尽量让利,加大投资力度,在安置点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交通条件、给排水和排污条件,合理布局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另一方面,大力拓宽就业渠道,优先解决拆迁户就业问题,确保拆迁户“搬得出、住得进、安得下、能发展”;三是针对农民土地征收后的出路问题,可以根据征收土地的总量,拿出一定比例的土地作为拆迁农户的三产用地,给予相应的土地指标,由农户按程序进行开发,也可避免农户自行违规建设“小产权”房的问题。针对农户拆迁后的安置问题,可采取多种形式,改革一次性补偿的方式,可探索采取土地入股、参与分红的形式参与经营,解决农民担心土地征收后,生活没有保障和后路问题。同时,要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医疗、就业、教育制度等配套改革,建立规范的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解决后顾之忧。